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知识图谱平台”软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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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知识图谱平台”软件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6.5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6.5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知识图谱平台”软件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开发建设周期:自签定合同起至9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的开发、集成、测试,交付采购人使用。后期维护服务期限(质保期):自通过终验后12个月内,提供免费的全面升级、运维服务。(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节能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6)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投标人由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3)账务报告: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一个月内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4)纳税证明: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纪录(专用收据或纳税清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纳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的相关证明材料)。(5)社保证明: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纳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6)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提交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无关联承诺书:投标人须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承诺书,并附《投标人关系单位情况说明表》原件并加盖公章。(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公章。(9)无不良记录信息:开标前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的无不良记录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打印的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12月0 至 2023年12月1,每天8:30至12:00,13:00至16:3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96.5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6.5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知识图谱平台”软件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开发建设周期:自签定合同起至9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的开发、集成、测试,交付采购人使用。后期维护服务期限(质保期):自通过终验后12个月内,提供免费的全面升级、运维服务。(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节能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6)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投标人由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3)账务报告: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一个月内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4)纳税证明: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纪录(专用收据或纳税清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纳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的相关证明材料)。(5)社保证明: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纳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6)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提交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无关联承诺书:投标人须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承诺书,并附《投标人关系单位情况说明表》原件并加盖公章。(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公章。(9)无不良记录信息:开标前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的无不良记录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打印的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12月0 至 2023年12月1,每天8:30至12:00,13:00至16:3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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