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3年井圈井盖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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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说明:
(1)本次招标为不带量采购,预估含税金额300万元人民币,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注:本项目为框架招标,本次框架招标标的为招标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招标人向投标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投标人不同意此条款,则投标人应书面告知招标人,并退出本项目招标。
(2)框架协议执行期限: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①买方与卖方就下一批[同类井圈井盖]设备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②买方就再次采购[同类井圈井盖]设备及相关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③因卖方违约,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
④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⑤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①买方与卖方就下一批[同类井圈井盖]设备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②买方就再次采购[同类井圈井盖]设备及相关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③因卖方违约,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
④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⑤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3)到货
及地点:
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在收到买方和/或采购方采购订单之日起[15 ]日内送货至买方和/或采购方指定地点: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仓库(江津仓库、万州仓库、涪陵仓库及重庆市内其他区域,具体以采购订单约定为准):
江津仓库地址:江津区珞璜镇工业园B区西部诚通物流园
万州仓库地址:重庆市万州区高峰园檬子南路(发展改革服务中心)
涪陵仓库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马鞍聚源大道193号(重庆豪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4)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5)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人手井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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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1.1招标内容”,投标人在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基础上对所有投标产品统一报一个综合折扣系数,投标人所报折扣系数不能高于100.00%,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主体资格证件扫描件。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
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井圈井盖销售业绩证明材料至少1个,且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55万元。
A、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签字盖章页)。如为单项合同,
以合同签订
为准;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和对应的有效订单,
以订单签订
为准。
B、以上对应合同/订单业绩金额按如下方式认定:
发票扫描件及随同增值税发票开具的清单扫描件(清单扫描件如有),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如发票累计金额超过对应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金额的,超过部分不予计算。
发票具体要求为:
①发票开具
须在对应合同/订单签订
之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
②发票或清单中须体现为本次采购的同类项目,或体现与对应合同或框架协议关联关系,否则不予认可;
③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订单双方名称(包括其下属分公司)一致;
④评标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C、投标人之间签订的业绩,在本项目评审中均不予认可。
D、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
内提供,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
至投标截止之日的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次采购任意一种井圈井盖的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上须有CMA或CNAS标志。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7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8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9 投标人须提供绿色低碳采购承诺书,承诺的内容包括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且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并在供应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2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2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2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
:2023年12月
17时0分至2023年12月1
17时00分。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序号 |
标的物及规格 |
单位 |
最高不含税限价(元) |
1 |
重型复合手孔盖1000mm*800mm |
套 |
513.51 |
2 |
轻型复合手孔盖1000mm*800mm |
套 |
325.60 |
3 |
人孔井圈井盖(复合)/700mm(重型24T) |
套 |
250.80 |
4 |
人孔球墨铸铁井盖(重型)Φ740mm |
套 |
778.80 |
5 |
人孔球墨铸铁井盖(重型加锁含钥匙)Φ740mm |
套 |
787.60 |
6 |
手孔球墨铸铁井盖1000mm*800mm(轻型) |
套 |
797.50 |
7 |
手孔球墨铸铁井盖加锁(含钥匙)1000mm*800mm(轻型) |
套 |
800.80 |
8 |
电缆托架(复合材料)/乙式 690 |
个 |
7.48 |
9 |
电缆托架(复合材料)/甲式 1250 |
个 |
12.43 |
10 |
电缆托板(复合材料)/双式 |
个 |
2.75 |
11 |
电缆托板(复合材料)/三式 |
个 |
2.82 |
12 |
电缆托板(复合材料)/单式 |
个 |
3.70 |
13 |
人孔钥匙/人孔钥匙 |
个 |
23.10 |
14 |
加重人孔铸铁外盖 |
套 |
388.30 |
15 |
人手井盖-拉环 |
个 |
8.80 |
16 |
L型人孔穿钉/210*16 |
个 |
3.21 |
17 |
人手井材料-积水罐 |
个 |
7.36 |
(1)本次招标为不带量采购,预估含税金额300万元人民币,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注:本项目为框架招标,本次框架招标标的为招标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招标人向投标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投标人不同意此条款,则投标人应书面告知招标人,并退出本项目招标。
(2)框架协议执行期限: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①买方与卖方就下一批[同类井圈井盖]设备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②买方就再次采购[同类井圈井盖]设备及相关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③因卖方违约,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
④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⑤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①买方与卖方就下一批[同类井圈井盖]设备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②买方就再次采购[同类井圈井盖]设备及相关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③因卖方违约,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
④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⑤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3)到货
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在收到买方和/或采购方采购订单之日起[15 ]日内送货至买方和/或采购方指定地点: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仓库(江津仓库、万州仓库、涪陵仓库及重庆市内其他区域,具体以采购订单约定为准):
江津仓库地址:江津区珞璜镇工业园B区西部诚通物流园
万州仓库地址:重庆市万州区高峰园檬子南路(发展改革服务中心)
涪陵仓库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马鞍聚源大道193号(重庆豪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4)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5)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人手井材料。
注册后查看
1.2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 |
预计中标含税金额 |
1 |
第一名 |
60% |
180万元 |
2 |
第二名 |
40% |
120万元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主体资格证件扫描件。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
A、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签字盖章页)。如为单项合同,
B、以上对应合同/订单业绩金额按如下方式认定:
发票扫描件及随同增值税发票开具的清单扫描件(清单扫描件如有),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如发票累计金额超过对应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金额的,超过部分不予计算。
发票具体要求为:
①发票开具
②发票或清单中须体现为本次采购的同类项目,或体现与对应合同或框架协议关联关系,否则不予认可;
③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订单双方名称(包括其下属分公司)一致;
④评标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C、投标人之间签订的业绩,在本项目评审中均不予认可。
D、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
2.1.4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7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8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9 投标人须提供绿色低碳采购承诺书,承诺的内容包括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且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并在供应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2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2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2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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