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灌南县县道公路2024年日常小修保养及应急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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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灌南县县道公路20日常小修保养及应急处置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灌南县县道公路20日常小修保养及应急处置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灌南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公路中心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灌南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灌南县县道公路20度日常小修保养及应急处置服务共涉及18条县道,总里程约318.217公里,具体线路、管养里程及桥梁将根据县局下发的每年统计年报为准确定。主要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沿线设施和绿化等养护工程的实施,分为基价类项目及单价类项目。基价类采取总量包干、总价承包、缺陷扣减、定期考核的方式,具体实施内容详见基价类养护标准及内容;单价类采取单价承包方式,由投标人填报综合单价,按实计量。
2.2 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连云港市灌南县县道公路20日常小修保养及应急处置项目,拟划分为一个标段,即GNXD2024-XXBYSG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基价类项目和单价类项目。基价类采取总量包干、总价承包、缺陷扣减、定期考核的方式;单价类采取单价承包方式。
2.3工期
计划工期:12个月(具体起讫以合同约定为准)。
2.4 服务要求:小修保养及应急处置服务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和坚持“科学养护,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应急保畅”的工作方针,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分工专业化、养护精细化、作业规范化、效果精致化”的养护要求组建路面、路基、桥隧涵构造物、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专业养护队,在灌南县域内设置固定的养护作业区(不少于1个,面积不小于10亩),且至少配备满足项目需要的巡查车、清扫车(装GPS定位系统)、高压清洗车、沥青路面维修机械及其他常用养护、应急设备。路面养护应贯彻全寿命周期养护理念,以预防性养护为主,必须采取经常性、预防性的维修措施。遭遇恶劣天气等其他应急情况时,具备突发应急处置和汛期应急抢险工作的能力,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建立应急抢险队伍,做好防汛抢险、抢通保通等工作。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发包人将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及地方相关规定对中标人的履约条件进行检查和审核,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公路工程施工或公路小修保养项目,且已验收合格,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拟投入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资格要求: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资质资格要求: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其他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
4、预约开始:2023年12月23时59分,预约截止2023年12月123时59分。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灌南县县道公路20日常小修保养及应急处置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灌南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公路中心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灌南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灌南县县道公路20度日常小修保养及应急处置服务共涉及18条县道,总里程约318.217公里,具体线路、管养里程及桥梁将根据县局下发的每年统计年报为准确定。主要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沿线设施和绿化等养护工程的实施,分为基价类项目及单价类项目。基价类采取总量包干、总价承包、缺陷扣减、定期考核的方式,具体实施内容详见基价类养护标准及内容;单价类采取单价承包方式,由投标人填报综合单价,按实计量。
2.2 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连云港市灌南县县道公路20日常小修保养及应急处置项目,拟划分为一个标段,即GNXD2024-XXBYSG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基价类项目和单价类项目。基价类采取总量包干、总价承包、缺陷扣减、定期考核的方式;单价类采取单价承包方式。
2.3工期
计划工期:12个月(具体起讫以合同约定为准)。
2.4 服务要求:小修保养及应急处置服务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和坚持“科学养护,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应急保畅”的工作方针,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分工专业化、养护精细化、作业规范化、效果精致化”的养护要求组建路面、路基、桥隧涵构造物、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专业养护队,在灌南县域内设置固定的养护作业区(不少于1个,面积不小于10亩),且至少配备满足项目需要的巡查车、清扫车(装GPS定位系统)、高压清洗车、沥青路面维修机械及其他常用养护、应急设备。路面养护应贯彻全寿命周期养护理念,以预防性养护为主,必须采取经常性、预防性的维修措施。遭遇恶劣天气等其他应急情况时,具备突发应急处置和汛期应急抢险工作的能力,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建立应急抢险队伍,做好防汛抢险、抢通保通等工作。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发包人将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及地方相关规定对中标人的履约条件进行检查和审核,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公路工程施工或公路小修保养项目,且已验收合格,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拟投入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资格要求: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资质资格要求: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其他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
4、预约开始:2023年12月23时59分,预约截止2023年12月1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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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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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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