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19局国道京抚线内东村至马圈村段绕城新建工程项目、11局G331拉古哨至浑江口(宽甸兴边沿江公路)建设工程第3标段项目、16局山东半岛电子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24局营口分公司、大桥局长春汽开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工程项目、22局东财诚园工程项目、11局京哈高速绥盘段第四合同段项目物资联合采购
日期:2023-12-04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1.1国道京抚线内东村至马圈村段绕城新建工程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辽交规划发〔2022〕24号批准建设。业主为绥中县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业主。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道京抚线内东村至马圈村段绕城新建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钢绞线进行公开招标。
1.2拉古哨至浑江口段(宽甸兴边沿江公路)建设工程(简称丹东宽甸兴边沿江公路项目)第三标段已由丹东市交通运输局以《丹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G311 拉古哨至浑江口段(宽甸兴边沿江公路)建设工程(主线部分)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丹交通办发(2023)126号)批准。业主为丹东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业主。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G331拉古哨至浑江口(宽甸兴边沿江公路)建设工程第3标段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钢绞线、型材、水泥进行公开招标。
1.3山东半岛电子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工程,业主为安丘市青云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半岛电子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1.4黑龙江桦川储能实证100MW风电混塔和龙源法库八虎山风电混塔,业主为浙江江能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桥梁建设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1.5业主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招标人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汽开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1.6东财诚园工程已由东阿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业主为东阿县金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财诚园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1.7本招标项目京哈高速绥盘段第四合同段项目部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本金出资100%,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哈高速绥盘段第四合同段项目部。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柴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国道京抚线内东村至马圈村段绕城新建工程项目:该工程项目位于国道京抚线绥中县境内。起于内东村,终于上道屯村,起讫桩号为K379+000-K383+410,全长4.41公里,包括特大桥1483米/1座,大桥107米/1座,1-8米通道桥1座等。主要内容实施为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交通管理设施、绿化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2拉古哨至浑江口(宽甸兴边沿江公路)建设工程第3标段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丹东沿江公路3标项目经理部位于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合同金额19.96亿元,合同工期52个月。主要工程:G311 拉古哨至浑江口段(宽甸兴边沿江公路)建设工程(简称丹东宽甸兴边沿江公路项目)第三标段,设计起点桩号为 K17+650,终点桩号为 K55+600,全长 37.935km(含两处短链)。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 40km/h,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 9.0m,路面宽度 7.5m。合同段内共有桥梁 35 座(6.536km),其中特大桥 2 座(悬索桥和拱桥);大桥 21 座;中桥 9 座;小桥 4 座,钢筋混凝土涵洞 106 道;隧道 9 座(7.203km),长隧道 3 座(总长 4112 米,最长隧道为小荒沟隧道,长度 1.8km)、中隧道 4 座(总长 2424 米)、短隧道 2 座(总长 767 米)。
2.1.3山东半岛电子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本项目包括1#、4#、5#标准厂房厂房,1#标准厂房16284.31㎡、4#标准厂房16284.31㎡、5#标准厂房16284.31㎡,总建筑面积48852.93㎡。标准厂房地上3层,一层层高为10.6米,二至三层层高6.0米,建筑高度均为23.4m。
2.1.4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桥梁建设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桥梁建设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承接浙江江能建设有限公司黑龙江桦川储能实证100MW风电项目和中国电建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龙源法库八虎山150MW风电项目,生产9套桦川混塔预制构件和24套龙源法库混塔预制构件。项目地址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和沈阳市法库县,工程造价约1亿元。
2.1.5长春汽开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工程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项目分为A、B、C三个地块,其中A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72637㎡,规划总建筑73816.24㎡,包括15栋厂房、1栋设备中心、1栋宿舍、1栋食堂,规划总建筑面积73816.24㎡。C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82576㎡,包括2栋厂房、2栋库房、2栋办公楼,规划总建筑面积56554㎡ 。
2.1.6东财诚园工程项目:本标段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财诚园项目西区,位于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弘景街以南、青年街以西。本项目总建筑物16栋(不含地下车库),结构类型为剪力墙结构和框架结构。其中:住宅楼12栋(地下1-2层,地上9-18层),建筑总面积119757.71㎡;W1楼1栋(地下1层,地上2层),建筑总面积2233.96㎡;W2楼1栋(地上3层),建筑面积4110.69㎡;变配电室2栋(均为1层),建筑总面积499.46㎡;地下车库为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23286.14㎡。
2.1.7京哈高速绥盘段第四合同段项目:本项目为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路面施工图设计第4标段,设计桩号范围为主K368+320~K397+100,路线全长28.78km。主线共有沙后所互通立交1处;兴城服务区1处。 本项目包含主线沥青路面加铺与加宽新建、主线旧路病害处理、主线路面边部、主线新建桥梁范围内的沥青桥面铺装、隧道沥青铺装、匝道沥青路面加铺与加宽新建、匝道边部、超高排水、主线中分带横向排水管接长利用等内容。主线路基形式分为整体式路基和分离式路基。其中整体式路基总宽度为55m,采用双向十车道扩建,设计车速120km/h,荷载标准公路-Ι级。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GC01、GC02、GC03、GC07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GC04、GC05、GC06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或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2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0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2钢绞线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经营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0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3型材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经营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型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或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0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8)其他要求:
①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4水泥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0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5柴油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1月至今)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0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投标人需提供加油车。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为:2023年12月117时00分。
1.1国道京抚线内东村至马圈村段绕城新建工程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辽交规划发〔2022〕24号批准建设。业主为绥中县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业主。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道京抚线内东村至马圈村段绕城新建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钢绞线进行公开招标。
1.2拉古哨至浑江口段(宽甸兴边沿江公路)建设工程(简称丹东宽甸兴边沿江公路项目)第三标段已由丹东市交通运输局以《丹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G311 拉古哨至浑江口段(宽甸兴边沿江公路)建设工程(主线部分)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丹交通办发(2023)126号)批准。业主为丹东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业主。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G331拉古哨至浑江口(宽甸兴边沿江公路)建设工程第3标段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钢绞线、型材、水泥进行公开招标。
1.3山东半岛电子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工程,业主为安丘市青云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半岛电子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1.4黑龙江桦川储能实证100MW风电混塔和龙源法库八虎山风电混塔,业主为浙江江能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桥梁建设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1.5业主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招标人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汽开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1.6东财诚园工程已由东阿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业主为东阿县金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财诚园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1.7本招标项目京哈高速绥盘段第四合同段项目部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本金出资100%,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哈高速绥盘段第四合同段项目部。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柴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国道京抚线内东村至马圈村段绕城新建工程项目:该工程项目位于国道京抚线绥中县境内。起于内东村,终于上道屯村,起讫桩号为K379+000-K383+410,全长4.41公里,包括特大桥1483米/1座,大桥107米/1座,1-8米通道桥1座等。主要内容实施为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交通管理设施、绿化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2拉古哨至浑江口(宽甸兴边沿江公路)建设工程第3标段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丹东沿江公路3标项目经理部位于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合同金额19.96亿元,合同工期52个月。主要工程:G311 拉古哨至浑江口段(宽甸兴边沿江公路)建设工程(简称丹东宽甸兴边沿江公路项目)第三标段,设计起点桩号为 K17+650,终点桩号为 K55+600,全长 37.935km(含两处短链)。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 40km/h,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 9.0m,路面宽度 7.5m。合同段内共有桥梁 35 座(6.536km),其中特大桥 2 座(悬索桥和拱桥);大桥 21 座;中桥 9 座;小桥 4 座,钢筋混凝土涵洞 106 道;隧道 9 座(7.203km),长隧道 3 座(总长 4112 米,最长隧道为小荒沟隧道,长度 1.8km)、中隧道 4 座(总长 2424 米)、短隧道 2 座(总长 767 米)。
2.1.3山东半岛电子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本项目包括1#、4#、5#标准厂房厂房,1#标准厂房16284.31㎡、4#标准厂房16284.31㎡、5#标准厂房16284.31㎡,总建筑面积48852.93㎡。标准厂房地上3层,一层层高为10.6米,二至三层层高6.0米,建筑高度均为23.4m。
2.1.4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桥梁建设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桥梁建设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承接浙江江能建设有限公司黑龙江桦川储能实证100MW风电项目和中国电建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龙源法库八虎山150MW风电项目,生产9套桦川混塔预制构件和24套龙源法库混塔预制构件。项目地址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和沈阳市法库县,工程造价约1亿元。
2.1.5长春汽开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工程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项目分为A、B、C三个地块,其中A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72637㎡,规划总建筑73816.24㎡,包括15栋厂房、1栋设备中心、1栋宿舍、1栋食堂,规划总建筑面积73816.24㎡。C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82576㎡,包括2栋厂房、2栋库房、2栋办公楼,规划总建筑面积56554㎡ 。
2.1.6东财诚园工程项目:本标段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财诚园项目西区,位于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弘景街以南、青年街以西。本项目总建筑物16栋(不含地下车库),结构类型为剪力墙结构和框架结构。其中:住宅楼12栋(地下1-2层,地上9-18层),建筑总面积119757.71㎡;W1楼1栋(地下1层,地上2层),建筑总面积2233.96㎡;W2楼1栋(地上3层),建筑面积4110.69㎡;变配电室2栋(均为1层),建筑总面积499.46㎡;地下车库为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23286.14㎡。
2.1.7京哈高速绥盘段第四合同段项目:本项目为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路面施工图设计第4标段,设计桩号范围为主K368+320~K397+100,路线全长28.78km。主线共有沙后所互通立交1处;兴城服务区1处。 本项目包含主线沥青路面加铺与加宽新建、主线旧路病害处理、主线路面边部、主线新建桥梁范围内的沥青桥面铺装、隧道沥青铺装、匝道沥青路面加铺与加宽新建、匝道边部、超高排水、主线中分带横向排水管接长利用等内容。主线路基形式分为整体式路基和分离式路基。其中整体式路基总宽度为55m,采用双向十车道扩建,设计车速120km/h,荷载标准公路-Ι级。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GC01、GC02、GC03、GC07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GC04、GC05、GC06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或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2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0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2钢绞线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经营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0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3型材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经营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型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或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0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8)其他要求:
①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4水泥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0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5柴油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1月至今)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0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投标人需提供加油车。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为:2023年12月1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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