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第二中医院新院区(一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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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第二中医院新院区(一期)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龙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7号、龙发改90号、龙发改审〔2023〕2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第二中医院(建设单位)、龙海市新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龙海市新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龙海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龙海区榜山镇平宁村芦州大道(二期)西侧,总用地面积 58136.58 m2,总建筑面积127147.31 m2,共配置 1000 张病床位。新建围墙及大门 800 米、非机动停车位3668个、机动车停车位734个,绿地率为35.39%,绿地面积20576.32 m2。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装配式工程、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智能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医用气体工程、人防工程、夜景工程、室外工程及医疗仪器设备购置等;项目主要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率 PC≧60%。本项目主要房屋建筑工程属于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一级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招标人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设备采购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交底移交相关手续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787282239.00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670号)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按费率0.87%计取,结算审核完成后,本项目合同监理费=经审定的本工程结算审核价*0.87%(中标费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予调整),招标时监理服务费暂按684.9355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913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装配式建造需符合《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要求,通过装配式建筑施工阶段评价,同时达到漳州“水仙杯”奖。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一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一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福建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需提供系统截图)。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41号)文件精神,投标人被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或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20年11月~2023年11月)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④根据闽建筑3号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承诺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 20:00:00至2023年12月2 09:00:00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第二中医院新院区(一期)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龙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7号、龙发改90号、龙发改审〔2023〕2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第二中医院(建设单位)、龙海市新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龙海市新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龙海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龙海区榜山镇平宁村芦州大道(二期)西侧,总用地面积 58136.58 m2,总建筑面积127147.31 m2,共配置 1000 张病床位。新建围墙及大门 800 米、非机动停车位3668个、机动车停车位734个,绿地率为35.39%,绿地面积20576.32 m2。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装配式工程、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智能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医用气体工程、人防工程、夜景工程、室外工程及医疗仪器设备购置等;项目主要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率 PC≧60%。本项目主要房屋建筑工程属于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一级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招标人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设备采购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交底移交相关手续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787282239.00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670号)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按费率0.87%计取,结算审核完成后,本项目合同监理费=经审定的本工程结算审核价*0.87%(中标费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予调整),招标时监理服务费暂按684.9355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913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装配式建造需符合《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要求,通过装配式建筑施工阶段评价,同时达到漳州“水仙杯”奖。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一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一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福建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需提供系统截图)。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41号)文件精神,投标人被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或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20年11月~2023年11月)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④根据闽建筑3号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承诺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 20:00:00至2023年12月2 09:00:00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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