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产业集聚区沁北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及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建设(PPP)项目-电动窗及其接线工程(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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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沁阳市产业集聚区沁北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及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建设(PPP)项目--电动窗及其接线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河南怀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就其“沁阳市产业集聚区沁北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及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建设(PPP)项目--电动窗及其接线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且有技术实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沁阳市产业集聚区沁北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及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建设(PPP)项目--电动窗及其接线工程
2.2采购编号:沁国企招2023009号
2.3项目概况:沁阳市产业集聚区沁北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及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建设(PPP)项目-电动窗及其接线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1~12#生产车间、1~8#仓库电动窗及其接线工程。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招标控制价:11178899.82元。
2.6人工费:1620162.30元
2.7项目地点:沁阳市
2.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计划工期:12
历天。
2.1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2.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注:本文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竣工或已中标未开工或公示期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含本项目开标当日或之后开始公示的项目)。如“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文件,否则一律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执行。
4. 3.3.本次招标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 3.4.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
6. 3.5.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等网站记录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有本条款规定的相关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7.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须提供任何声明或承诺)
8.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
:2023年12月
—2023年12月1
。
本招标项目为沁阳市产业集聚区沁北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及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建设(PPP)项目--电动窗及其接线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河南怀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就其“沁阳市产业集聚区沁北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及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建设(PPP)项目--电动窗及其接线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且有技术实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沁阳市产业集聚区沁北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及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建设(PPP)项目--电动窗及其接线工程
2.2采购编号:沁国企招2023009号
2.3项目概况:沁阳市产业集聚区沁北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及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建设(PPP)项目-电动窗及其接线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1~12#生产车间、1~8#仓库电动窗及其接线工程。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招标控制价:11178899.82元。
2.6人工费:1620162.30元
2.7项目地点:沁阳市
2.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计划工期:12
2.1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2.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注:本文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竣工或已中标未开工或公示期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含本项目开标当日或之后开始公示的项目)。如“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文件,否则一律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执行。
4. 3.3.本次招标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 3.4.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
6. 3.5.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等网站记录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有本条款规定的相关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7.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须提供任何声明或承诺)
8.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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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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