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炼化公司2024-2025年石蜡装运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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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炼化公司2024-2025年石蜡装运服务,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s
2.1招标范围:2.1招标范围:炼油生产三部石蜡产品出厂的火车装车、汽车装车约35.4万吨/年;码垛、拆垛、码盘约7万吨/年;估量蜡校准约2000吨/年;生产线板蜡机头及粒蜡地坑积蜡清理约160次/年;脱水池清理约8次/年;废蜡加装到废蜡罐回炼约220次/年;铁路棚车运输服务约1200节/年。结算工作量均以实际发生为准。
2.2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2.3服务地点:大庆炼化公司炼油生产三部
2.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
。
2.5安全要求:遵守大庆炼化公司装卸管理相关要求及大庆炼化公司安全环保、劳动纪律管理等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1.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的两个及以上企业的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以评标当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当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2.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2.3 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记录行贿犯罪行为)。
3.2.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无效。
3.2.5被中石油集团公司或大庆炼化公司纳入黑名单,且在惩戒期限内的投标无效。
3.2.6投标人承诺,投标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全部投标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失信分扣罚,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3.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3.1投标人须提供“保障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3.2中石油外部承包商投标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开工前,按照相关要求,参加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的HSE培训并取证。
3.3.3投标人承诺,劳务人员均为60周岁以下男性。
3.4机具要求:投标人承诺,提供载货汽车一辆,便于对两套石蜡库房散料的合并装卸。车辆入厂需要满足炼化公司标准。
3.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合同签订日期在2018年1月
—2022年12月3
期间,固体类石油化工产品的汽运装卸、火运装卸、汽运搬运、火运搬运服务的相关业绩,且单份合同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的完整文本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发票有效性以评标时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12-09 09:00:00至2023-12-15 09:00:00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4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
及开标
(网上开标):2023-12-19 09:10:00(北京
)。
本招标项目大庆炼化公司2024-2025年石蜡装运服务,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s
2.1招标范围:2.1招标范围:炼油生产三部石蜡产品出厂的火车装车、汽车装车约35.4万吨/年;码垛、拆垛、码盘约7万吨/年;估量蜡校准约2000吨/年;生产线板蜡机头及粒蜡地坑积蜡清理约160次/年;脱水池清理约8次/年;废蜡加装到废蜡罐回炼约220次/年;铁路棚车运输服务约1200节/年。结算工作量均以实际发生为准。
2.2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2.3服务地点:大庆炼化公司炼油生产三部
2.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
2.5安全要求:遵守大庆炼化公司装卸管理相关要求及大庆炼化公司安全环保、劳动纪律管理等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1.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的两个及以上企业的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以评标当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当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2.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2.3 2020年1月
3.2.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无效。
3.2.5被中石油集团公司或大庆炼化公司纳入黑名单,且在惩戒期限内的投标无效。
3.2.6投标人承诺,投标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全部投标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失信分扣罚,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3.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3.1投标人须提供“保障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3.2中石油外部承包商投标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开工前,按照相关要求,参加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的HSE培训并取证。
3.3.3投标人承诺,劳务人员均为60周岁以下男性。
3.4机具要求:投标人承诺,提供载货汽车一辆,便于对两套石蜡库房散料的合并装卸。车辆入厂需要满足炼化公司标准。
3.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合同签订日期在2018年1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12-09 09:00:00至2023-12-15 09:00:00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4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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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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