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氯化聚乙烯项目初步设计(含工艺包)和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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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氯化聚乙烯、4000吨新能源电池添加剂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311-420550-04-02-21999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含工艺包)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及范围
2.1建设地点: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
2.2项目概况和规模: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为贯彻落实沿江一公里化工企业“关改搬转”要求,进一步与园区煤、磷、氟三个产业耦合,进入新能源、新材料、精细化工三大领域,根据公司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建设年产5万吨CPE项目,项目预计占地55亩,投资约1.5亿元。
2.3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对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氯化聚乙烯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含工艺包)及施工图设计。提供完整的工艺技术包、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含 HAZOP 分析、SIL 定级)、消防专篇、环境保护专篇、节能专篇、职业卫生专篇并负责评审通过(含评审过程所有费用),优先提供设备、电气、仪表等招采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工作,并能满足长周期设备订货、工程物资采购准备、施工准备、相关行政审批等工作需要,概算及预算限额控制在1.5亿元范围内。以上设计部分必须达到建设项目交付标准所要求的设计内容。
2.3.1 年产5万吨氯化聚乙烯项目工艺包范围:投标人已有或具有合法使用的成套工艺技术(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专利技术、辅助技术、改进技术等),并提供工艺设计包、人员培训和技术服务。投标人需提供合法的知识产权来源,非自有知识产权的投标人需持有合法的知识产权许可。
工艺设计包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文件、工艺手册、分析化验手册。
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基础、工艺说明、工艺流程图(PID、PFD)、物料数据表、物料平衡、全部物料进出界区条件、安全卫生环保方面的说明、设备选型等;
工艺手册包括:工艺过程说明、正常操作控制步骤和方法、开车准备和开停车程序、异常工况处置方案、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工艺危险因素分析及控制措施、环境保护、设备检查与维护等;
分析化验手册:包括原料、产品以及过程控制的中间产品分析的频率和分析方法等。
2.3.2 年产5万吨氯化聚乙烯项目初步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原料储运、配料系统、氯化系统、后处理系统、干燥系统、包装系统、仓储系统、尾洗处理系统、公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施、中央控制室、消防控制室、消防站、司机休息室、现场卫生间、污水处理装置、储罐及装卸区、蒸汽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冷冻水系统、脱盐水系统、初期雨水池、事故池、空压制氮、智能供配电系统、车间配电室、柜机间、分析化验系统、自控及电信系统、给排水系统、全厂外管系统、消气防系统、安全设施、环保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抗震、防雷、防静电、道路、暖通、照明、绿化等)及相关配套设施。根据项目设计深度要求,提供完整的总图、建筑、结构、工艺、设备、外管、电气、仪表自控、电信、暖通、环保、消气防、给排水专业初步设计以及概算编制等。
2.3.2.1 设计范围:
(1)原料储运;
(2)CPE主装置(包含配料系统、氯化系统、后处理系统、干燥系统、包装系统、仓储系统、尾气处理系统);
(3)公辅工程中办公设施、中央控制室、消防控制室、消防站、污水处理装置、蒸汽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冷冻水系统、脱盐水系统、空压制氮、全厂外管系统依托烧碱装置,需向总体院提供相应工艺数据和设备要求,其他公辅装置自建;
(4)装置区内所有管道管架。
2.3.2.2 本项目配套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初步设计,编制投资概算。
2.3.2.3 报规材料:完成年产5万吨CPE装置的报规材料(含效果图)。
2.3.2.4 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含 HAZOP 分析、SIL 定级)、消防专篇、环境保护专篇、节能专篇、职业卫生专篇并负责评审通过(含评审过程所有费用)。
2.3.3 年产5万吨氯化聚乙烯项目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
2.3.3.1 年产5万吨CPE装置:主要包含原料储运、配料系统、氯化系统、后处理系统、干燥系统、包装系统、仓储系统、尾洗处理系统、公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卫生间、装卸区、智能供配电系统、车间配电室、柜机间、自控及电信系统、给排水系统、消气防系统、安全设施、环保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抗震、防雷、防静电、道路、暖通、照明、绿化等),装置区内所有管道、管架的选材、选型,装置区内的配套设施等。
2.3.3.2 界区交接点:包括但不限于公辅设施、线缆以及管道等设施,交接点为CPE装置界区外1m。
2.3.3.3 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氯化聚乙烯项目装置竣工图编制、采购技术服务、定型设备及电气仪表请购文件(含技术规格书、数据表、电气仪表及防腐保温等工程通用要求;含非标设备、非标构件招标所需的工程图)、数字化交付(详见附件)等设计(含模型审查)和咨询服务内容;配合施工图地方送审和按地方格式要求修改施工图,以及在施工、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含竣工图)和生产试车等阶段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工作等;各专业分阶段对相关参建单位进行现场技术交底;分阶段派相关专业设计代表现场驻点。
2.3.4 其他:投标人提供的成套技术工艺(工艺包)和设计,应无条件用于本项目建设及后续生产经营,并指导装置投料试车直至生产出合格产品。遵照执行《湖北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细则》,同时配合各项验收工作。
2.3.5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
2.3.5.1 份数:初步设计(含工艺包)全套资料和施工蓝图各12份(需盖红章),非标设备(含装配、零部件图)制作详图8份(需盖红章),PDF 格式电子版1份,物料及能量平衡表(含水平衡表)电子版1份(其中文字资料提供Word版、PDF版、报告签字版全本扫描,图纸提供CAD版和PDF版)。
2.3.5.2 交付地点:发包人工程所在地。
2.4设计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2
历天内向发包人交付全部工艺包,合同生效之日起9
历天内完成年产5万吨氯化聚乙烯的初步设计和CPE装置的安全设施设计篇(含HAZOP分析、SIL定级)、消防专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环保专篇、节能专篇,在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12
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方案设计需经规划部门审批通过。
3.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从2018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
为准)具有一项年产3万吨及以上氯化聚乙烯项目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3年7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
为2023年12月1
至2023年12月2
18时00分止。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
为20
01月03日
09时00分。
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氯化聚乙烯、4000吨新能源电池添加剂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311-420550-04-02-21999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含工艺包)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及范围
2.1建设地点: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
2.2项目概况和规模: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为贯彻落实沿江一公里化工企业“关改搬转”要求,进一步与园区煤、磷、氟三个产业耦合,进入新能源、新材料、精细化工三大领域,根据公司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建设年产5万吨CPE项目,项目预计占地55亩,投资约1.5亿元。
2.3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对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氯化聚乙烯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含工艺包)及施工图设计。提供完整的工艺技术包、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含 HAZOP 分析、SIL 定级)、消防专篇、环境保护专篇、节能专篇、职业卫生专篇并负责评审通过(含评审过程所有费用),优先提供设备、电气、仪表等招采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工作,并能满足长周期设备订货、工程物资采购准备、施工准备、相关行政审批等工作需要,概算及预算限额控制在1.5亿元范围内。以上设计部分必须达到建设项目交付标准所要求的设计内容。
2.3.1 年产5万吨氯化聚乙烯项目工艺包范围:投标人已有或具有合法使用的成套工艺技术(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专利技术、辅助技术、改进技术等),并提供工艺设计包、人员培训和技术服务。投标人需提供合法的知识产权来源,非自有知识产权的投标人需持有合法的知识产权许可。
工艺设计包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文件、工艺手册、分析化验手册。
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基础、工艺说明、工艺流程图(PID、PFD)、物料数据表、物料平衡、全部物料进出界区条件、安全卫生环保方面的说明、设备选型等;
工艺手册包括:工艺过程说明、正常操作控制步骤和方法、开车准备和开停车程序、异常工况处置方案、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工艺危险因素分析及控制措施、环境保护、设备检查与维护等;
分析化验手册:包括原料、产品以及过程控制的中间产品分析的频率和分析方法等。
2.3.2 年产5万吨氯化聚乙烯项目初步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原料储运、配料系统、氯化系统、后处理系统、干燥系统、包装系统、仓储系统、尾洗处理系统、公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施、中央控制室、消防控制室、消防站、司机休息室、现场卫生间、污水处理装置、储罐及装卸区、蒸汽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冷冻水系统、脱盐水系统、初期雨水池、事故池、空压制氮、智能供配电系统、车间配电室、柜机间、分析化验系统、自控及电信系统、给排水系统、全厂外管系统、消气防系统、安全设施、环保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抗震、防雷、防静电、道路、暖通、照明、绿化等)及相关配套设施。根据项目设计深度要求,提供完整的总图、建筑、结构、工艺、设备、外管、电气、仪表自控、电信、暖通、环保、消气防、给排水专业初步设计以及概算编制等。
2.3.2.1 设计范围:
(1)原料储运;
(2)CPE主装置(包含配料系统、氯化系统、后处理系统、干燥系统、包装系统、仓储系统、尾气处理系统);
(3)公辅工程中办公设施、中央控制室、消防控制室、消防站、污水处理装置、蒸汽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冷冻水系统、脱盐水系统、空压制氮、全厂外管系统依托烧碱装置,需向总体院提供相应工艺数据和设备要求,其他公辅装置自建;
(4)装置区内所有管道管架。
2.3.2.2 本项目配套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初步设计,编制投资概算。
2.3.2.3 报规材料:完成年产5万吨CPE装置的报规材料(含效果图)。
2.3.2.4 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含 HAZOP 分析、SIL 定级)、消防专篇、环境保护专篇、节能专篇、职业卫生专篇并负责评审通过(含评审过程所有费用)。
2.3.3 年产5万吨氯化聚乙烯项目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
2.3.3.1 年产5万吨CPE装置:主要包含原料储运、配料系统、氯化系统、后处理系统、干燥系统、包装系统、仓储系统、尾洗处理系统、公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卫生间、装卸区、智能供配电系统、车间配电室、柜机间、自控及电信系统、给排水系统、消气防系统、安全设施、环保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抗震、防雷、防静电、道路、暖通、照明、绿化等),装置区内所有管道、管架的选材、选型,装置区内的配套设施等。
2.3.3.2 界区交接点:包括但不限于公辅设施、线缆以及管道等设施,交接点为CPE装置界区外1m。
2.3.3.3 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氯化聚乙烯项目装置竣工图编制、采购技术服务、定型设备及电气仪表请购文件(含技术规格书、数据表、电气仪表及防腐保温等工程通用要求;含非标设备、非标构件招标所需的工程图)、数字化交付(详见附件)等设计(含模型审查)和咨询服务内容;配合施工图地方送审和按地方格式要求修改施工图,以及在施工、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含竣工图)和生产试车等阶段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工作等;各专业分阶段对相关参建单位进行现场技术交底;分阶段派相关专业设计代表现场驻点。
2.3.4 其他:投标人提供的成套技术工艺(工艺包)和设计,应无条件用于本项目建设及后续生产经营,并指导装置投料试车直至生产出合格产品。遵照执行《湖北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细则》,同时配合各项验收工作。
2.3.5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
2.3.5.1 份数:初步设计(含工艺包)全套资料和施工蓝图各12份(需盖红章),非标设备(含装配、零部件图)制作详图8份(需盖红章),PDF 格式电子版1份,物料及能量平衡表(含水平衡表)电子版1份(其中文字资料提供Word版、PDF版、报告签字版全本扫描,图纸提供CAD版和PDF版)。
2.3.5.2 交付地点:发包人工程所在地。
2.4设计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2
2.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方案设计需经规划部门审批通过。
3.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从2018年1月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3年7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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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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