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值班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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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荣兴油气开发公司生产值班用车服务,要求达到生产值班用车服务要求,负责盘锦市内油区执行任务和盘锦市外往返辽河所属油区等执行任务。此次招标工作量为预计工作量,按实际发生工作量结算。暂估为472万元(不含税)。计划文号;油辽荣兴发【2023】36号。
2.2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荣兴油气开发公司)
2.3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2月3。
2.4施工地点:荣兴油气开发公司所属区域。
2.5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20度生产保障运输工作量,暂估40辆车(商务、轿车、吉普、皮卡、客货),计划金额472万元(不含税)此次招标工作量为预计工作量。
一标段:生产值班车20台(含商务、轿车、吉普、皮卡);二标段:生产值班车20台(吉普、皮卡、客货)。
同一投标人可以兼投2个标段,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
标段(标包)划分: 二个标段: 一标段253万元; 二标段219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 无
2.6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6.1技术标准
1.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汽车货物运输规则》、《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油田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2.车辆应定期进行日常检修和维护,按规定周期进行保养,按要求进行年检,办理国家规定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保持性能良好,并对甲方提出的机械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车辆及驾驶员的各种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管理规定要求;
3.保持车体内外整洁、听从调度安排随叫随到,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达到使用单位要求。
2.6.2项目配备设备
具体见标包车型,所有车辆均归属投标人自有,且所有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车辆原则上原值下限9万,上限30万元,排量至少为1.5 L,最高2.8L;如车辆原值及排量超过上限的按上限结算。(提供车辆台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相关保险单扫描件,提供车辆车前和车后含车身的照片且车牌清晰)。
2.6.3服务要求
1.保证运输车辆及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运输要求;
2. 运输车辆严格听从盘锦车辆服务分公司调派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生产任务,满足用户单位任务质量要求,方可给予工作量认证;
3. 严格使用投标且备案车辆服务,不得擅自将承运车辆调回,因承运车辆维修、保养等原因停运,应提前报备,并以性能良好的同类型承运车辆及时替换,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4.承担车辆的油料供给及因中标人原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载客和载货数量以车辆行驶证核定载人(质)量为限,不允许超载;
6.拉运类任务以始发地、施工类任务以施工地为确定依据。
2.7 QHSE相关要求
2.7.1QHSE标准与要求
1.按照国家、行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辽河油田公司最新标准和要求执行。
2.具有道路运输项目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认证。
2.7.2人员的专业要求和行为规范
1.每部车至少配备驾驶员1人,驾驶员年龄55周岁以下;
2.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类、心脑血管类、四肢等危害安全驾驶的疾病史,需提供具备职业健康体检资质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驾驶员职业健康体检危害因素应为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
3.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证件。持有有效驾驶证,驾龄必须满5年以上;
4. 驾驶人员必须掌握客运运输的有关知识,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无醉驾、毒驾、危险驾驶犯罪和较大交通事故主责记录,能够熟练操控车辆运行,保证客运车辆行驶安全;
5.承包(服务)商 不得私自变更入场施工人员,如需变更需向业务主管科室提交申请,在完成备案、培训、下发“入场证”后方可使用。
2.7.3QHSE工作目标
QHSE工作目标:零伤害、零污染、零事故、零缺陷。
2.7.4项目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1.因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风险识别和控制不到位、员工教育培训不到位等管理缺陷的自身原因,造成人身伤害。
2.行驶道路路况不熟悉,反应速度慢,驾驶员违章驾驶,乘车人不系安全带。
3.恶劣天气行车能见度不足、驾驶员酒后驾驶、车辆超员等造成的人身伤害。
4.长途车出车疲劳驾驶。
2.7.5承包(服务)商响应文件中HSE要求
1.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运输生产物资。
2.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物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
3.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坠落等原因造成环境污染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4.车辆运输过程中,如若发生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导致的火灾爆炸以及环境污染事件,应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处置程序。造成用户单位人员伤害、物资被损毁或偷盗等情况,中标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且有义务赔偿用户单位的一切经济损失。若对第三方造成财产损失、人身伤害,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遵守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油田公司制度建立健全项目QHSE体系,保证其有效实施,全面开展QHSE监督管理,保证实现项目实施目标。
6.及时进行设备的维护,无安全隐患,设备运行完好,运输车辆配备齐全完善的安全附件。
7. 服务商提供辽河油田公司生产指挥、巡井、小宗货物运输、员工现场转运等运输服务项目,严格执行辽河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运输市场管理相关制度, 提供及时、安全服务,满足生产需要。
8.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环境污染、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等;
9.风险识别、评估包括但不限于运输风险、季节转换运行风险、车辆维护保养不到位等风险识别和评估,风险识别和评估要全面;
10.未尽事宜按集团公司、油田公司相关QHSE要求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所需要求。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道路运输(不涉及危险品)经营许可证,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资质证件)
3.3具有道路运输项目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认证。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提供满足标包要求的车型车数。所有车辆均归属投标人自有,且所有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提供车辆台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提供车辆车前和车后含车身的照片且车牌清晰)。
3.6每部车辆需配置一名驾驶员。驾龄5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无精神类、心脑血管类、四肢等危害安全驾驶的疾病史;无醉驾、毒驾、危险驾驶犯罪和较大交通事故主责记录;相关证件齐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人员台账、驾驶证、体检证明扫描件)
3.7投标车辆需提供有效的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至少100万)、车上人员险(每座至少5万元)。(提供相应保险单扫描件)
3.8承包(服务)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首次进入辽河油田市场或3年及以上在辽河油田无业绩的投标人,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3.9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彩色扫描件)
3.10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2)。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223:59:59。
4.2招标文件售价:标段一、标段二均为5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12月2 08:30:00(北京,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
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荣兴油气开发公司生产值班用车服务,要求达到生产值班用车服务要求,负责盘锦市内油区执行任务和盘锦市外往返辽河所属油区等执行任务。此次招标工作量为预计工作量,按实际发生工作量结算。暂估为472万元(不含税)。计划文号;油辽荣兴发【2023】36号。
2.2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荣兴油气开发公司)
2.3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2月3。
2.4施工地点:荣兴油气开发公司所属区域。
2.5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20度生产保障运输工作量,暂估40辆车(商务、轿车、吉普、皮卡、客货),计划金额472万元(不含税)此次招标工作量为预计工作量。
一标段:生产值班车20台(含商务、轿车、吉普、皮卡);二标段:生产值班车20台(吉普、皮卡、客货)。
同一投标人可以兼投2个标段,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
标段(标包)划分: 二个标段: 一标段253万元; 二标段219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 无
2.6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6.1技术标准
1.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汽车货物运输规则》、《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油田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2.车辆应定期进行日常检修和维护,按规定周期进行保养,按要求进行年检,办理国家规定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保持性能良好,并对甲方提出的机械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车辆及驾驶员的各种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管理规定要求;
3.保持车体内外整洁、听从调度安排随叫随到,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达到使用单位要求。
2.6.2项目配备设备
具体见标包车型,所有车辆均归属投标人自有,且所有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车辆原则上原值下限9万,上限30万元,排量至少为1.5 L,最高2.8L;如车辆原值及排量超过上限的按上限结算。(提供车辆台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相关保险单扫描件,提供车辆车前和车后含车身的照片且车牌清晰)。
2.6.3服务要求
1.保证运输车辆及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运输要求;
2. 运输车辆严格听从盘锦车辆服务分公司调派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生产任务,满足用户单位任务质量要求,方可给予工作量认证;
3. 严格使用投标且备案车辆服务,不得擅自将承运车辆调回,因承运车辆维修、保养等原因停运,应提前报备,并以性能良好的同类型承运车辆及时替换,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4.承担车辆的油料供给及因中标人原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载客和载货数量以车辆行驶证核定载人(质)量为限,不允许超载;
6.拉运类任务以始发地、施工类任务以施工地为确定依据。
2.7 QHSE相关要求
2.7.1QHSE标准与要求
1.按照国家、行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辽河油田公司最新标准和要求执行。
2.具有道路运输项目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认证。
2.7.2人员的专业要求和行为规范
1.每部车至少配备驾驶员1人,驾驶员年龄55周岁以下;
2.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类、心脑血管类、四肢等危害安全驾驶的疾病史,需提供具备职业健康体检资质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驾驶员职业健康体检危害因素应为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
3.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证件。持有有效驾驶证,驾龄必须满5年以上;
4. 驾驶人员必须掌握客运运输的有关知识,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无醉驾、毒驾、危险驾驶犯罪和较大交通事故主责记录,能够熟练操控车辆运行,保证客运车辆行驶安全;
5.承包(服务)商 不得私自变更入场施工人员,如需变更需向业务主管科室提交申请,在完成备案、培训、下发“入场证”后方可使用。
2.7.3QHSE工作目标
QHSE工作目标:零伤害、零污染、零事故、零缺陷。
2.7.4项目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1.因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风险识别和控制不到位、员工教育培训不到位等管理缺陷的自身原因,造成人身伤害。
2.行驶道路路况不熟悉,反应速度慢,驾驶员违章驾驶,乘车人不系安全带。
3.恶劣天气行车能见度不足、驾驶员酒后驾驶、车辆超员等造成的人身伤害。
4.长途车出车疲劳驾驶。
2.7.5承包(服务)商响应文件中HSE要求
1.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运输生产物资。
2.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物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
3.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坠落等原因造成环境污染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4.车辆运输过程中,如若发生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导致的火灾爆炸以及环境污染事件,应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处置程序。造成用户单位人员伤害、物资被损毁或偷盗等情况,中标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且有义务赔偿用户单位的一切经济损失。若对第三方造成财产损失、人身伤害,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遵守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油田公司制度建立健全项目QHSE体系,保证其有效实施,全面开展QHSE监督管理,保证实现项目实施目标。
6.及时进行设备的维护,无安全隐患,设备运行完好,运输车辆配备齐全完善的安全附件。
7. 服务商提供辽河油田公司生产指挥、巡井、小宗货物运输、员工现场转运等运输服务项目,严格执行辽河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运输市场管理相关制度, 提供及时、安全服务,满足生产需要。
8.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环境污染、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等;
9.风险识别、评估包括但不限于运输风险、季节转换运行风险、车辆维护保养不到位等风险识别和评估,风险识别和评估要全面;
10.未尽事宜按集团公司、油田公司相关QHSE要求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所需要求。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道路运输(不涉及危险品)经营许可证,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资质证件)
3.3具有道路运输项目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认证。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提供满足标包要求的车型车数。所有车辆均归属投标人自有,且所有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提供车辆台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提供车辆车前和车后含车身的照片且车牌清晰)。
3.6每部车辆需配置一名驾驶员。驾龄5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无精神类、心脑血管类、四肢等危害安全驾驶的疾病史;无醉驾、毒驾、危险驾驶犯罪和较大交通事故主责记录;相关证件齐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人员台账、驾驶证、体检证明扫描件)
3.7投标车辆需提供有效的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至少100万)、车上人员险(每座至少5万元)。(提供相应保险单扫描件)
3.8承包(服务)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首次进入辽河油田市场或3年及以上在辽河油田无业绩的投标人,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3.9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彩色扫描件)
3.10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2)。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223:59:59。
4.2招标文件售价:标段一、标段二均为5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12月2 08:30:00(北京,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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