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度通用零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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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2025年度通用零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成本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2025年度通用零星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根据浙江油田公司《2023年两级集中采购方案》,招标采购通用零星材料。本次招标采购为框架招标,按照固定单价的计价方式进行定商定价招标。货物采购数量不确定,招标人不承诺最低采购量,采购只约定物资采购单价,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1、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2024-2025年度通用零星材料采购明细表》。
2、质量要求:合格。
3、交货期:接到招标人送货通知单后2
内送货到现场。
4、交货地点:四川省筠连浙江油田公司西南采气厂、重庆天然气事业部等招标人指定地点。
5、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6、供货价格:按入围供应商各自中标单价执行。
7、价格调整机制:实行动态管理价格机制,根据市场变化和用户反映,工程和物装管理中心按照价格变动信息,不定期对价格进行维护。调价机制价格影响变化幅度超过±15%时,且持续
超过三个月,由工程和物装管理中心发起价格调整函提出调整意见,供应商针对调整意见作出回复,最终经供需双方统一意见后执行新的价格。
8、包装要求:采用绿色包装(可循环、可降解、可无害化处理),货物必须采用全新包装,根据标的物特性,应满足搬运、装卸、运输的包装要求。
9、验收:
9.1招标人应在货到
内进行验收,如发现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供货方;供货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书面答复,如逾期没有答复,以招标人验收结果为准。如双方约定由第三方验收货物,应以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结果为准。
9.2 如果未能就验收结果达成一致,双方同意以共同确认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作为验收依据。
9.3 具体订货数量以送货通知单为准。
10、本次招标确定两名供应商为入围供应商,供货量分配原则:第1名入围供应商合同份额不少于本项目总采购金额的60%;第二名入围供应商合同份额不多于本项目总采购金额的40%。当入围供应商出现质量问题或交货期不能满足现场生产需求的,招标人可酌情减少其合同份额。质量问题以第三方抽检为认定条件,交货期以双方函件确认为认定条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清晰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扫描件或复印件(执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2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根据提供的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者无法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若合同履行中发现中标人与证明不符,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相应违约金。
3.3 业绩要求
2020年01月0
至投标截止日具有防爆工具、电工材料、消防器材、五金材料等货物销售业绩(每类至少一项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订单;②结算发票或项目验收证明材料。有效证明文件至少应包括:货物品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有效业绩
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0年01月0
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4.4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注: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
3.5.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5.3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准入,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取得有效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集团公司资质和浙江油田分公司准入的投标人无需承诺)。
3.5.4 投标人须承诺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在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石油集团公司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3.5.5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
报名。
本招标项目2024-2025年度通用零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成本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2025年度通用零星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根据浙江油田公司《2023年两级集中采购方案》,招标采购通用零星材料。本次招标采购为框架招标,按照固定单价的计价方式进行定商定价招标。货物采购数量不确定,招标人不承诺最低采购量,采购只约定物资采购单价,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1、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2024-2025年度通用零星材料采购明细表》。
2、质量要求:合格。
3、交货期:接到招标人送货通知单后2
4、交货地点:四川省筠连浙江油田公司西南采气厂、重庆天然气事业部等招标人指定地点。
5、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6、供货价格:按入围供应商各自中标单价执行。
7、价格调整机制:实行动态管理价格机制,根据市场变化和用户反映,工程和物装管理中心按照价格变动信息,不定期对价格进行维护。调价机制价格影响变化幅度超过±15%时,且持续
8、包装要求:采用绿色包装(可循环、可降解、可无害化处理),货物必须采用全新包装,根据标的物特性,应满足搬运、装卸、运输的包装要求。
9、验收:
9.1招标人应在货到
9.2 如果未能就验收结果达成一致,双方同意以共同确认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作为验收依据。
9.3 具体订货数量以送货通知单为准。
10、本次招标确定两名供应商为入围供应商,供货量分配原则:第1名入围供应商合同份额不少于本项目总采购金额的60%;第二名入围供应商合同份额不多于本项目总采购金额的40%。当入围供应商出现质量问题或交货期不能满足现场生产需求的,招标人可酌情减少其合同份额。质量问题以第三方抽检为认定条件,交货期以双方函件确认为认定条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清晰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扫描件或复印件(执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2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根据提供的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者无法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若合同履行中发现中标人与证明不符,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相应违约金。
3.3 业绩要求
2020年01月0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0年01月0
3.4.4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注: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
3.5.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5.3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准入,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取得有效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集团公司资质和浙江油田分公司准入的投标人无需承诺)。
3.5.4 投标人须承诺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在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石油集团公司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3.5.5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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