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2023年中国铁塔定西市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信息化集成和安防门禁系统施工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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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铁塔定西市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信息化集成和安防门禁系统施工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3年中国铁塔定西市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信息化集成和安防门禁系统施工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STT2023416)。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1.3注册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1.5项目预算:133.54万元(含税)。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 1 家,中选份额100%。
□ / 家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33.54万元(含税),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及内容:包含综合生产用房的信息化设施系统施工(信息接入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信息网络安全系统)、公共安全系统施工(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智能管理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背景音乐系统、一卡通、访客系统)、智慧会务系统施工(多功能会议室、视频会议室、监控中心)、智能化基础设施工程(机房工程、基础设施)。
2.2服务质量要求:参选人提供的服务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比选文件及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2.3实施区域:甘肃省定西市。
2.4工期:收到甲方委托之后,收到进场通知后40天内完工并达到验收要求。
2.5缺陷责任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6检测要求:本项目材料设备部分到货需要进行检测,且需提供产品合格证及出厂检验报告。
2.7主要设备、材料要求:提供的产品须满足《主材清单》中的技术参数要求。
2.8主要设备、材料进场要求:供应商中选后,主要设备及材料进场前需通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监理方进行书面确认。
2.9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2月3止或项目实施完成。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比选;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3参选人提供下列有效资质之一:
(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2)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注: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由住建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应附由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的资质延续有关政策发文。
(2)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号),省外建筑业企业应通过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ansu.gov.cn)-“法人登录注册”--“省住建厅”--选择“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甘登记”在线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提供《省外入甘建筑业(监理)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且开标时应在有效期内。
3.4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提供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岗位类别代码A);
(2)项目负责人:提供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岗位类别代码B),同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岗位类别代码C)。
证明材料: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身份证扫描件、自2023年6月起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电子件或扫描件。
3.6参选人提供自2021年1月起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止合同金额≥100万的同类项目业绩5个。
(1)业绩: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以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为准;
(2)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项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或单项合同累计金额为准;
(3)同类项目定义:同时提供综合布线施工、安防门禁系统施工、广播会议系统施工、数字孪生智慧系统等同类项目业绩。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相关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包括首页、服务内容、实施地点、金额、签字页)的扫描件,同时附对应的所有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扫描件,及每笔订单或结算单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同时提供发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截图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的,不予认可。
3.7参选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承诺书。
3.8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参选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3.9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服务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的生效判决为准,网址:wenshu.court.gov.cn);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的生效判决为准,网址:wenshu.court.gov.cn);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列入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服务)“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之内、在全国或甘肃省范围内禁止参加同类项目采购活动的;
(11)不同参选人的应答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2)有拖欠劳务人员工资情形的;
(13)有违法转包、分包情形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2023年12月1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100时00分(北京,下同)。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3年中国铁塔定西市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信息化集成和安防门禁系统施工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STT2023416)。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1.3注册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1.5项目预算:133.54万元(含税)。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 1 家,中选份额100%。
□ / 家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33.54万元(含税),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及内容:包含综合生产用房的信息化设施系统施工(信息接入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信息网络安全系统)、公共安全系统施工(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智能管理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背景音乐系统、一卡通、访客系统)、智慧会务系统施工(多功能会议室、视频会议室、监控中心)、智能化基础设施工程(机房工程、基础设施)。
2.2服务质量要求:参选人提供的服务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比选文件及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2.3实施区域:甘肃省定西市。
2.4工期:收到甲方委托之后,收到进场通知后40天内完工并达到验收要求。
2.5缺陷责任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6检测要求:本项目材料设备部分到货需要进行检测,且需提供产品合格证及出厂检验报告。
2.7主要设备、材料要求:提供的产品须满足《主材清单》中的技术参数要求。
2.8主要设备、材料进场要求:供应商中选后,主要设备及材料进场前需通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监理方进行书面确认。
2.9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2月3止或项目实施完成。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比选;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3参选人提供下列有效资质之一:
(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2)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注: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由住建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应附由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的资质延续有关政策发文。
(2)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号),省外建筑业企业应通过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ansu.gov.cn)-“法人登录注册”--“省住建厅”--选择“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甘登记”在线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提供《省外入甘建筑业(监理)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且开标时应在有效期内。
3.4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提供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岗位类别代码A);
(2)项目负责人:提供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岗位类别代码B),同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岗位类别代码C)。
证明材料: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身份证扫描件、自2023年6月起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电子件或扫描件。
3.6参选人提供自2021年1月起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止合同金额≥100万的同类项目业绩5个。
(1)业绩: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以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为准;
(2)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项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或单项合同累计金额为准;
(3)同类项目定义:同时提供综合布线施工、安防门禁系统施工、广播会议系统施工、数字孪生智慧系统等同类项目业绩。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相关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包括首页、服务内容、实施地点、金额、签字页)的扫描件,同时附对应的所有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扫描件,及每笔订单或结算单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同时提供发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截图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的,不予认可。
3.7参选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承诺书。
3.8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参选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3.9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服务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的生效判决为准,网址:wenshu.court.gov.cn);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的生效判决为准,网址:wenshu.court.gov.cn);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列入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服务)“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之内、在全国或甘肃省范围内禁止参加同类项目采购活动的;
(11)不同参选人的应答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2)有拖欠劳务人员工资情形的;
(13)有违法转包、分包情形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2023年12月1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100时00分(北京,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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