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业科技学院九站校区A、C、D楼内墙面粉饰工程合同包一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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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03789号;
3、项目名称:吉林农业科技学院九站校区A、C、D楼内墙面粉饰工程;
4、招标内容:吉林农业科技学院九站校区A、C、D楼内墙面粉饰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6、采购预算(即最高投标限价):1758303.00元;
7、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11、计划工期:40天;
1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吉建办【2021】99号文件的规定),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21年至今)须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企业,投标时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的技术职称,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财务要求:应出具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
(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投标企业(含本地、外埠投标企业)须提供自行出具的企业诚信证明承诺;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8)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9)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
8:30 至 11:30 ,
13:30 至16:00 (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3、项目名称:吉林农业科技学院九站校区A、C、D楼内墙面粉饰工程;
4、招标内容:吉林农业科技学院九站校区A、C、D楼内墙面粉饰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6、采购预算(即最高投标限价):1758303.00元;
7、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11、计划工期:40天;
1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吉建办【2021】99号文件的规定),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21年至今)须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企业,投标时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的技术职称,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财务要求:应出具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
(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投标企业(含本地、外埠投标企业)须提供自行出具的企业诚信证明承诺;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8)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9)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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