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上项目训练中心2023年医疗器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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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东海上项目训练中心2023年医疗器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68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东海上项目训练中心2023年医疗器材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所属行业:制造业
报价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整体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2023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开户许可证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声明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9供应商需具备中国境内合法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磋商文件
:2023年12月1至2023年12月2(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9: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0(人民币/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开标
2023年12月29时30分(北京)
项目名称:广东海上项目训练中心2023年医疗器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68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东海上项目训练中心2023年医疗器材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所属行业:制造业
报价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整体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2023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开户许可证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声明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9供应商需具备中国境内合法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磋商文件
:2023年12月1至2023年12月2(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9: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0(人民币/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开标
2023年12月29时30分(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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