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安徽公司2024年智营中心智运灯塔平台运营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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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安徽公司20
智营中心智运灯塔平台运营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提升架构、运营、业务发展等方面的能力,提升灯塔平台的运营效率和促进业务增长。
1.2.2服务地点:安徽省
1.2.3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中国电信的各项规范要求
1.2.4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中国电信集团、中国电信安徽公司的各项规范要求
1.2.5服务期限:20
1月1
至2025年1月
1.2.6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34 其他咨询服务”。
1.3 ★本项目含税总价最高参选限价为286.2万元,参选人所报含税总价不得超过含税总价最高参选限价,否则否决参选。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参选人须具备自2020年7月
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的同类项目(运营支撑类)业绩。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都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原件备查,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订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订单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买方盖章,时效及金额以订单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2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2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2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
:2023年12月1
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1
17时30分(北京
,下同)。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
(即参选截止
):2023年12月2
14时30分。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安徽公司20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提升架构、运营、业务发展等方面的能力,提升灯塔平台的运营效率和促进业务增长。
1.2.2服务地点:安徽省
1.2.3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中国电信的各项规范要求
1.2.4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中国电信集团、中国电信安徽公司的各项规范要求
1.2.5服务期限:20
1.2.6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34 其他咨询服务”。
1.3 ★本项目含税总价最高参选限价为286.2万元,参选人所报含税总价不得超过含税总价最高参选限价,否则否决参选。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参选人须具备自2020年7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2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2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2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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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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