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文化艺术中心项目二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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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32650.26平方米(包括图书馆6338.38平方米,文化馆4539.2平方米,城市规划展览馆3819.8平方米,报告厅3525.62平方米,其它配套建筑2491.25平方米;地下室11936.01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二期工程设计内容,包括:①展陈专项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及相关服务等设计内容;②室外管网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③景观绿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④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的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的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以及上设计资质。
3.1.2其他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标过程中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的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特别说明: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响应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供应商名称等信息,评审小组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15 09:00至2023-12-22 23:59(北京
,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1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32650.26平方米(包括图书馆6338.38平方米,文化馆4539.2平方米,城市规划展览馆3819.8平方米,报告厅3525.62平方米,其它配套建筑2491.25平方米;地下室11936.01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二期工程设计内容,包括:①展陈专项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及相关服务等设计内容;②室外管网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③景观绿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④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的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的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以及上设计资质。
3.1.2其他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标过程中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的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特别说明: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响应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供应商名称等信息,评审小组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15 09:00至2023-12-22 23:59(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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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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