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组0.87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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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组0.87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第九采油厂投资计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第九采油厂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组0.87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工程,利用第九采油厂吴起油田所属9座井站的现有土地,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不网”模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功率0.875MWp。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业务发展投资实施计划的通知》(长油【2023】27号),具备招标条件。建设地点为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境内,工作区域属于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地形,平均地面海拔1400m,域内梁峁交错,沟壑纵横。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项目号 CQGF-2023)。
2.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
1月2
,计划完工日期:20
7月
,共15
历天。
2.4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需要一个中标单位。主要工程量:第九采油厂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组0.87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工程,利用第九采油厂吴起油田所属9座井站的现有土地,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不网”模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功率0.875MWp。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项目号CQGF-2023)。该项目计划投资费用共计89.2405万元(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用已落实,列支公司投资。
2.5 招标范围
负责工程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含外线工程)以及附属工程的施工、电气和建(构)筑物的施工,设备及系统调试及数据采集介入、并网等本光伏项目有关的工作。本工程提供工作量为初步设计工作量,以最终确定的施工图工程量为准。
项目管理,投标人负责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占用土地的恢复;设备采购、运输、保管、项目施工;对招标人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培训;试运行,编制竣工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详见初步设计。若具体施工图或设计方案发生变化时工程量将相应调整,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或设计方案以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http://125.32.26.40:8300查询结果为准)。
3.2 资质要求
3.2.1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3.2.2 具有许可范围为 建筑施工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其他国家强制性资质:具有许可类别和等级包括承装类五级或五级以上、承修类五级或五级以上、承试类五级或五级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提供2020年、2021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要求:成立日期晚于 2020 年1月
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 业绩要求
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
至少具有 1 项 光伏发电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0 年1月
至投标截止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
之前的。
3.5.5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6 项目经理要求
3.6.1 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提示: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需提供有效期内电子证书且本人手写签名齐全)。
3.6.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3自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前,须具有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的业绩。
3.7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8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8.2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8.3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
3.9 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0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其他要求
3.11.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11.2 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
未发生 重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 重大 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重大 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
至2023年12月1
(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购买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及开标
,下同)为 2024 年 1月
9 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组0.87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第九采油厂投资计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第九采油厂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组0.87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工程,利用第九采油厂吴起油田所属9座井站的现有土地,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不网”模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功率0.875MWp。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业务发展投资实施计划的通知》(长油【2023】27号),具备招标条件。建设地点为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境内,工作区域属于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地形,平均地面海拔1400m,域内梁峁交错,沟壑纵横。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项目号 CQGF-2023)。
2.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
2.4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需要一个中标单位。主要工程量:第九采油厂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组0.87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工程,利用第九采油厂吴起油田所属9座井站的现有土地,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不网”模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功率0.875MWp。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项目号CQGF-2023)。该项目计划投资费用共计89.2405万元(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用已落实,列支公司投资。
2.5 招标范围
负责工程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含外线工程)以及附属工程的施工、电气和建(构)筑物的施工,设备及系统调试及数据采集介入、并网等本光伏项目有关的工作。本工程提供工作量为初步设计工作量,以最终确定的施工图工程量为准。
项目管理,投标人负责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占用土地的恢复;设备采购、运输、保管、项目施工;对招标人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培训;试运行,编制竣工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详见初步设计。若具体施工图或设计方案发生变化时工程量将相应调整,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或设计方案以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http://125.32.26.40:8300查询结果为准)。
3.2 资质要求
3.2.1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3.2.2 具有许可范围为 建筑施工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其他国家强制性资质:具有许可类别和等级包括承装类五级或五级以上、承修类五级或五级以上、承试类五级或五级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提供2020年、2021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要求:成立日期晚于 2020 年1月
3.4 业绩要求
2020年1月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0 年1月
3.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
3.5.5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6 项目经理要求
3.6.1 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提示: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需提供有效期内电子证书且本人手写签名齐全)。
3.6.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3自2020年1月
3.7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8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8.2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8.3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
3.9 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0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其他要求
3.11.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11.2 2020年1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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