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清市医院2023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九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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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G******** 项目名称:福建###市医院2023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九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79,********元 采购包1(神经外科脑室镜): 采购包预算金额:43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3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医用内窥镜 神经外科脑室镜 1(套) 否 1、内窥镜:0°内窥镜,55°视场角,φ3mm×240mm(允许偏离±3%),数量2件。 2、内窥镜:12°内窥镜,55°视场角,φ3mm×240mm(允许偏离±3%),数量1件。 (其余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43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交货。 采购包2(高频电刀、腿架及聚酯衬垫): 采购包预算金额:274,********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74,********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A********-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高频电刀 6(台) 否 1.输出全悬浮,具有独立和隔离的CF型防除频应用部分(单极); 2.适用于需要切割、止血的各类外科手术,包括普外、胸腹外、心脏科、骨科、泌尿科、妇科、整形外科以及膀胱镜等多种大中型手术等。 (其余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10,******** 工业 2-2 A********-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腿架 5(套) 否 1、手术床用腿架; 2、聚氨酯腿架垫; 3、腿架支撑杆; 4、承合器。 (其余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5,******** 工业 2-3 A********-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聚酯衬垫 1(批) 否 薄肩垫5个:尺寸:40cm×30cm×********(允许偏离±3%),通用性强,作用广泛,不拘泥于固定位置等。(其余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9,********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交货。 采购包3(全自动尿有形成分分析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45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5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3-1 A********-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尿有形成分分析仪 1(套) 否 1.仪器以半导体激光作为光源来检测尿有形成分,采用流式细胞技术和核酸荧光染色的检测原理来鉴别尿中有形成分; 2.配置≥2个检测通道,显示粒子图像信息,能区分有核和无核物质,并能提供散点图、直方图; 3.提供≥11项检测参数,定量报告参数需要包含:红细胞(RBC)、白细胞(WBC)、上皮细胞(EC)、管型(CAST)、细菌(BACT)等。(其余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45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交货。 采购包4(全自动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45,********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5,********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4-1 A********-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 1(套) 否 1.测定原理:高压液相反相阳离子交换层析法(HPLC); 2.检测方法:双波长比色法(检测波长:415nm及500nm); 3.标本类型:全血或溶血; 4.测定项目:稳定型HbA1c、HbA1、HbF及其组分等。(其余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45,********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交货。 采购包5(全自动免疫印迹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8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5-1 A********-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免疫印迹仪 1(套) 否 1、检测程序数:≥10个; 2、加液准确度:≤±10%; 3、加液一致性:CV≤5%等。(其余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8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2)1、根据#****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米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3)?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
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注: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采购包2: (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2)1、根据#****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米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3)?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
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注: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采购包3: (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2)1、根据#****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米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3)?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
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注: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采购包4: (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2)1、根据#****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米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3)?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
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注: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采购包5: (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2)1、根据#****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米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3)?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
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注: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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