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公寓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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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山公寓提升改造项目二期(项目 名称)已由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浒管审项备19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浒墅关经开区浒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阳山公寓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苏州浒墅关经开区鸿禧路148号阳山公寓;
2.1.2 建设规模: 阳山公寓2幢、10幢、11幢、12幢提升改造,改造建筑面积约19400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约2800万元;
2.1.4 总期限要求: 156 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 2024 年 02 月 26 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4 年 03 月 01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07 月 30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关键节点工期: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
2.2.1 设计内容及范围: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与设备采购安装等,为EPC总承包工程。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装饰、安装、暖通、给排水、消防等专业,完成全部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各项设计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范和规定;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方案设计;后续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如需)。
2.2.2 施工及采购工作内容:包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完成工程建设内容的全部施工(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工作内容除外),对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全面负责,移交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工程;并履行保修责任。确保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项目的竣工决(结)算、审计、项目移交、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及【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1.2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3.2.1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2.2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中的一项。
3.3 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20年12月0
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20年12月0
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施工,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20年12月0
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设计,且担任设计负责人;
注: 工程总承包和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验收
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为准;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合格证明文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
、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如设计合同不能体现工程造价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业绩须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3.4 其他要求:
(1)苏州市外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苏州市 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
(3)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4)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 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申请人须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号),本项目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6)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的适用于项目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3.5 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满足如下要求:
3.6.1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 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2 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3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4 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为:2023 年12月 15 日 00:00:00 至 2023 年12月2
23:59:59;
本招标项目阳山公寓提升改造项目二期(项目 名称)已由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浒管审项备19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浒墅关经开区浒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阳山公寓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苏州浒墅关经开区鸿禧路148号阳山公寓;
2.1.2 建设规模: 阳山公寓2幢、10幢、11幢、12幢提升改造,改造建筑面积约19400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约2800万元;
2.1.4 总期限要求: 156 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 2024 年 02 月 26 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4 年 03 月 01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07 月 30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关键节点工期: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
2.2.1 设计内容及范围: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与设备采购安装等,为EPC总承包工程。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装饰、安装、暖通、给排水、消防等专业,完成全部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各项设计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范和规定;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方案设计;后续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如需)。
2.2.2 施工及采购工作内容:包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完成工程建设内容的全部施工(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工作内容除外),对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全面负责,移交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工程;并履行保修责任。确保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项目的竣工决(结)算、审计、项目移交、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及【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1.2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3.2.1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2.2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中的一项。
3.3 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20年12月0
(2)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20年12月0
(3)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20年12月0
注: 工程总承包和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验收
3.4 其他要求:
(1)苏州市外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苏州市 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
(3)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4)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 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申请人须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号),本项目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
(6)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的适用于项目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3.5 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满足如下要求:
3.6.1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 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2 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3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4 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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