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赣州市委党校等2座场外充电站项目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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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江西赣州分公司赣州市委党校等2座场外充电站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以《关于赣州石油分公司赣州达芬奇中心等14座场外充电站项目建设资金的批复(石化销售赣发〔2023〕170号)》《关于赣州石油分公司赣州中学等5座场外充电站项目建设资金的批复(石化销售赣发〔2023〕3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赣州市委党校等2座场外充电站项目工程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58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对应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相关工作内容等 。
2.5 计划工期:合计20天(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完成送电止)。
2.6质量标准:合格。
2.7 其他:施工作业现场全过程视频录像,录像保存期限一年,视频资料随竣工资料移交发包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企业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A证);
(4)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近三年以来(2020年1月至今)有相关电力工程项目业绩,有至少一项合同金额≥20万元且累计合同金额≥100万元。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发票开具在招标公告前1个月开具,发票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查为真实有效且信息一致(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为有效业绩,否则为无效业绩。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现发票信息无法查询或发票信息不一致,视为业绩作假,按投标人不诚信行为进行处理。
(7)外省中标人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赣备案承诺。
(8)依法合规承揽项目,不转包(卖标)、挂靠及违法分包承诺。
(9)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申报当期合同价款时,应向本公司出示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表》,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专户专款专用,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10)承包商服从我公司管理承诺。根据《江西石油分公司建设项目承包商记分量化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江西石油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考评管理办法》对承包商开展考核。
(11)中标人QHSE管理体系符合性评审承诺。 按照中国石化总部要求审查中标人QHSE管理体系,QHSE管理体系符合性评审通过的,招标人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未通过评审的作否决项处理,中标候选人第二名按照以上要求顺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三年以来(2020年1月至今)有≥20万元相关电力工程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以来(2020年1月至今)有≥20万元相关电力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项目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以来(2020年1月至今)有≥20万元相关电力工程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4)业绩证明材料说明: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需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发票开具需在2020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布前1个月之间,发票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查为真实有效且信息一致(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为有效业绩,否则为无效业绩。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现发票信息无法查询或发票信息不一致,视为业绩作假,按投标人不诚信行为进行处理。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3.5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
(1)获取开始: 2023年12月1 0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 2023年12月2 17 时00 分 。
中国石化江西赣州分公司赣州市委党校等2座场外充电站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以《关于赣州石油分公司赣州达芬奇中心等14座场外充电站项目建设资金的批复(石化销售赣发〔2023〕170号)》《关于赣州石油分公司赣州中学等5座场外充电站项目建设资金的批复(石化销售赣发〔2023〕3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赣州市委党校等2座场外充电站项目工程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58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对应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相关工作内容等 。
2.5 计划工期:合计20天(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完成送电止)。
2.6质量标准:合格。
2.7 其他:施工作业现场全过程视频录像,录像保存期限一年,视频资料随竣工资料移交发包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企业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A证);
(4)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近三年以来(2020年1月至今)有相关电力工程项目业绩,有至少一项合同金额≥20万元且累计合同金额≥100万元。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发票开具在招标公告前1个月开具,发票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查为真实有效且信息一致(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为有效业绩,否则为无效业绩。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现发票信息无法查询或发票信息不一致,视为业绩作假,按投标人不诚信行为进行处理。
(7)外省中标人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赣备案承诺。
(8)依法合规承揽项目,不转包(卖标)、挂靠及违法分包承诺。
(9)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申报当期合同价款时,应向本公司出示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表》,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专户专款专用,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10)承包商服从我公司管理承诺。根据《江西石油分公司建设项目承包商记分量化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江西石油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考评管理办法》对承包商开展考核。
(11)中标人QHSE管理体系符合性评审承诺。 按照中国石化总部要求审查中标人QHSE管理体系,QHSE管理体系符合性评审通过的,招标人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未通过评审的作否决项处理,中标候选人第二名按照以上要求顺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三年以来(2020年1月至今)有≥20万元相关电力工程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以来(2020年1月至今)有≥20万元相关电力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项目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以来(2020年1月至今)有≥20万元相关电力工程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4)业绩证明材料说明: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需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发票开具需在2020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布前1个月之间,发票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查为真实有效且信息一致(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为有效业绩,否则为无效业绩。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现发票信息无法查询或发票信息不一致,视为业绩作假,按投标人不诚信行为进行处理。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3.5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
(1)获取开始: 2023年12月1 0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 2023年12月2 17 时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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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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