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扩能改造工程SQD标第二批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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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扩能改造工程SQD标第二批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扩能改造工程已由国铁集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国铁集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3)14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格库铁路扩能改造工程SQD标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扩能改造工程。
2.2工程概况
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扩能改造工程增开新疆自治区境内28处预留会让站(阿卡腾能,望阿、阿尔金山北、骆驼泉、七面峰、望塔、红卫、阿孜于勒克站、库如克萨依、米兰东、若羌北、先锋、台特玛湖、罗布庄、库尔干、阿克其克、萨吐干、吐格买来、英苏、扎库尔苏、大西海子、通古斯巴、毛蜡湖、恰拉、群克尔、琼库勒、西尼尔、西尼尔北);库尔勒地区配套工程:新建吐库至格库货车联络线,其中上行线7.878km,下行线1.480km,改建库东疏解线438.63m,其中新建段246.00m,改建段192.63m,工程总长度9.797km,改造库尔勒站与库尔勒站东站;牵引供电与电力配套工程及生产生活设施补强配套工程;项目部标段包含牵引供电专业、接触网专业、电力专业。
计划总工期:42个月(含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6月。
2.3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3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
3.1.4投标人应提供2021至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5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6供应物资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行政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明;
3.1.7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供应商。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1.8同一包件内不允许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且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同一投标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投标人。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见附件一:招标物资一览表。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3.5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为:2023年12月18时00分至2023年12月23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200元(不接受个人汇款),售后不退。
1.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扩能改造工程已由国铁集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国铁集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3)14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格库铁路扩能改造工程SQD标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扩能改造工程。
2.2工程概况
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扩能改造工程增开新疆自治区境内28处预留会让站(阿卡腾能,望阿、阿尔金山北、骆驼泉、七面峰、望塔、红卫、阿孜于勒克站、库如克萨依、米兰东、若羌北、先锋、台特玛湖、罗布庄、库尔干、阿克其克、萨吐干、吐格买来、英苏、扎库尔苏、大西海子、通古斯巴、毛蜡湖、恰拉、群克尔、琼库勒、西尼尔、西尼尔北);库尔勒地区配套工程:新建吐库至格库货车联络线,其中上行线7.878km,下行线1.480km,改建库东疏解线438.63m,其中新建段246.00m,改建段192.63m,工程总长度9.797km,改造库尔勒站与库尔勒站东站;牵引供电与电力配套工程及生产生活设施补强配套工程;项目部标段包含牵引供电专业、接触网专业、电力专业。
计划总工期:42个月(含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6月。
2.3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3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
3.1.4投标人应提供2021至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5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6供应物资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行政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明;
3.1.7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供应商。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1.8同一包件内不允许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且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同一投标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投标人。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见附件一:招标物资一览表。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3.5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为:2023年12月18时00分至2023年12月23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200元(不接受个人汇款),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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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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