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城市更新(火车站片区)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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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界首市大桥路以东、中原路以北、货场路以南、法姬娜大道以西区域
2.2 建设规模: 界首市城市更新(火车站片区)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位于文昌路东侧、新阳路北侧、园艺路南侧、茂源路西侧。用地面积为51239.7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住宅、商铺、地下建筑、配套辅助用房,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配套建设占地不少于4500㎡的9班幼儿园及4班幼托等基础配套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工程。
2.3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
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2.4 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基坑支护、给排水、强弱电、暖通空调、人防设计(地下车库)、内外装饰、消防、室外配套工程、园林景观等)、设计修改、建设期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其他: 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方式
3.2.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
3.2.2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
3.2.3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投标人应当自行核验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并对引用的政务数据承担责任。在最终生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3.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3.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3.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3.5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3.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 家。
3.4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设置如企业(人员)业绩、企业(人员)奖项、企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认证、水平评价类证书(职称证书除外)等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注册后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20
1月
09时00分。
2.1 建设地点:界首市大桥路以东、中原路以北、货场路以南、法姬娜大道以西区域
2.2 建设规模: 界首市城市更新(火车站片区)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位于文昌路东侧、新阳路北侧、园艺路南侧、茂源路西侧。用地面积为51239.7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住宅、商铺、地下建筑、配套辅助用房,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配套建设占地不少于4500㎡的9班幼儿园及4班幼托等基础配套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工程。
2.3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
2.4 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基坑支护、给排水、强弱电、暖通空调、人防设计(地下车库)、内外装饰、消防、室外配套工程、园林景观等)、设计修改、建设期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其他: 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方式
3.2.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
3.2.2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
3.2.3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投标人应当自行核验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并对引用的政务数据承担责任。在最终生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3.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3.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3.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3.5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3.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 家。
3.4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设置如企业(人员)业绩、企业(人员)奖项、企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认证、水平评价类证书(职称证书除外)等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注册后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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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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