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024年某客户智能终端应用购置及视频制作ICT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19
收藏项目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0某客户智能终端应用购置及视频制作ICT服务公开招标项目。
1.2 招标内容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0某客户智能终端应用购置及视频制作ICT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智能终端应用购置及视频制作服务。
本项目评估产品品类为ICT技术服务。
1.2.1 项目性质:货物及相关服务。
1.2.2 招标规模: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15,015,364.83元(不含税)。
1.2.3 交付地点:北京市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1.2.4 ★交付:合同签订后1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
1.2.5 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以及招标人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1.2.6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2.7 ★保修期:保修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免费保修期36个月。
1.3 标段划分及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名。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总价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5,015,364.83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
2.1.2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2月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签署的同类项目(智能化项目集成)的业绩合同,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投标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注3:代理商投标的,可提供代理商的同类项目业绩,也可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的同类项目业绩。
2.1.4 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服务团队不少于5人,包含1名项目经理,4名团队成员。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服务团队《人员信息表》。
注:须提供上述服务团队人员距离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
无带链接截图及查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2.1.5 投标人之间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7 代理商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全部设备(共15类,详见报价表)的制造商授权函。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1.8 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9 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1: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注2: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1.10 法律法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2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2.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2.2 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12月2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217时30分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0某客户智能终端应用购置及视频制作ICT服务公开招标项目。
1.2 招标内容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0某客户智能终端应用购置及视频制作ICT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智能终端应用购置及视频制作服务。
本项目评估产品品类为ICT技术服务。
1.2.1 项目性质:货物及相关服务。
1.2.2 招标规模: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15,015,364.83元(不含税)。
序号 |
采购类型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技术要求 |
采购估算金额 (不含税,元) |
1 |
设备采购 |
全自动智能胶装机 |
3台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37,168.14 |
2 |
智慧桌面控制终端 |
1500套 |
4,434,867.26 |
||
3 |
园区还书机 |
7台 |
1,281,504.43 |
||
4 |
地下停车场免下车还书机 |
2台 |
306,106.19 |
||
5 |
移动借书手推车 |
20台 |
950,000.00 |
||
6 |
AGV搬运智能终端 |
14台 |
2,124,424.78 |
||
7 |
移动还书机器人 |
2台 |
381,592.92 |
||
8 |
移动点检设备 |
20台 |
829,557.52 |
||
9 |
预约机 |
10台 |
236,548.67 |
||
10 |
Vlog-AI智能拍摄装备 |
12台 |
497,787.61 |
||
11 |
Vlog-AI全景智能拍摄装备 |
2台 |
|||
12 |
Vlog-AI直播一体设备 |
1台 |
|||
13 |
Vlog-AI夜间拍摄装置 |
1台 |
|||
14 |
高级剪辑服务一体机 |
2台 |
|||
15 |
数字馆员智能交互硬件 |
5台 |
99,203.54 |
||
16 |
服务采购 |
视频制作(一)读者到馆打卡视频制作 |
1项 |
369,056.60 |
|
17 |
视频制作(二)数字馆员服务视频制作 |
1项 |
1,571,603.77 |
||
18 |
视频制作(三)数据展现视频制作 |
1项 |
1,895,943.40 |
||
合计 |
15,015,364.83 |
1.2.4 ★交付:合同签订后1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
1.2.5 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以及招标人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1.2.6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2.7 ★保修期:保修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免费保修期36个月。
1.3 标段划分及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名。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总价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5,015,364.83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
2.1.2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2月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签署的同类项目(智能化项目集成)的业绩合同,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投标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注3:代理商投标的,可提供代理商的同类项目业绩,也可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的同类项目业绩。
2.1.4 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服务团队不少于5人,包含1名项目经理,4名团队成员。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服务团队《人员信息表》。
注:须提供上述服务团队人员距离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
无带链接截图及查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2.1.5 投标人之间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7 代理商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全部设备(共15类,详见报价表)的制造商授权函。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1.8 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9 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1: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注2: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1.10 法律法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2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2.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2.2 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12月2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217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孙阳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请注册或升级以上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 款 付款指导
- 续 老会员下载续费申请表
- 新 新会员下载会员申请表
微信扫码
实时联系
相关项目推荐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2024智能锂电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23
- 重庆铁塔-合川分公司2024年北碚办事处装修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4-09-23
-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2024年C端换电电动两轮车架租赁及综合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4-09-23
- 脊柱动力系统、关节镜设备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的谈判采购公告 2024-09-23
- 某环境感知硬件在环实验系统招标公告 2024-09-23
- 竹溪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竹溪县新河道路安防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9-23
- 智能安防小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23
- 池州市贵池区血吸虫病防治站全数字便携式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谈判邀请函招标公告 2024-09-23
- 行唐县公安局四级网视频会议系统部分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23
- 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大动物全脑三维成像系统采购公告 2024-09-23
会员登录立即注册
客服电话
- 客服电话:010-56240287
-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孙阳
-
标书下载更多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4号机组输煤系统加装防堵装置招标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4号机组汽车桥式采样机更新改造招标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一二期真空皮带脱水机及配套系统增容改造招标公告(二次)
- 吉林财经大学档案馆搬迁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政务信息化立项设计咨询服务(2024年)项目标段一三次招标公告
- 广东医科大学与高州市人民医院共建实验动物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 安阳鑫龙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络通信系统建设采购招标公告
- 河南龙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涂层复合钢管、弯头及三通采购招标公告
-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数字安防实训室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宁夏禁毒科普教育基地升级布展服务项目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