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消防战勤保障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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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吴江区平望镇中鲈工业园巨业路东侧、南厍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3253.9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814.0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39.87平方米,地上10层,地下1层,最大跨度9.9米。内容包含:1#主站楼,建筑面积11470.43平方米,地上4层,建筑高度19.9米,跨度9.9米;2#训练塔,建筑面积1264.22平方米,地上10层,建筑高度35.70米,跨度5.4米;3#门卫,建筑面积79.42平方米,地上1层,建筑高度4.35米,跨度6.9米;4#地下消防水池,建筑面积439.87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高度3.70米,跨度8.4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5998.50万元
2.1.4工期要求:36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02月2,竣工日期:2025年02月2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吴江区消防战勤保障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R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20年12月至今,投标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7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厂房、住宅、商住楼、公寓、改造加固除外)。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要体现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本次类似工程相关指标的,还需另行在信息库中上传能反映类似工程相关指标的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或竣工图纸。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为准。类似工程信息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信息为准 。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其他要求:
(1)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2)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投标前进行信息登记,取得《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执行),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
(3)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4)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5)本项目执行苏建招办2号文《关于在我省财政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如处于不合格状态,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6)项目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如有担任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记录但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完成变更信息备案的,投标时在规定端口上传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决议或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出具的备案受理通知书,作为后期解决异议、投诉的证明材料。后期另行提供的公司决议、备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7)本工程实行代建制,甲方(建设单位)已委托苏州市吴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须服从管理。
3.5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是 □否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为: 2023年 12月 1 16 时00 分至 2023年 12 月 2 17 时 00 分;
6.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申请截止,下同)为 2024 年 01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吴江区平望镇中鲈工业园巨业路东侧、南厍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3253.9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814.0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39.87平方米,地上10层,地下1层,最大跨度9.9米。内容包含:1#主站楼,建筑面积11470.43平方米,地上4层,建筑高度19.9米,跨度9.9米;2#训练塔,建筑面积1264.22平方米,地上10层,建筑高度35.70米,跨度5.4米;3#门卫,建筑面积79.42平方米,地上1层,建筑高度4.35米,跨度6.9米;4#地下消防水池,建筑面积439.87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高度3.70米,跨度8.4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5998.50万元
2.1.4工期要求:36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02月2,竣工日期:2025年02月2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吴江区消防战勤保障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R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20年12月至今,投标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7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厂房、住宅、商住楼、公寓、改造加固除外)。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要体现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本次类似工程相关指标的,还需另行在信息库中上传能反映类似工程相关指标的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或竣工图纸。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为准。类似工程信息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信息为准 。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其他要求:
(1)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2)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投标前进行信息登记,取得《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执行),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
(3)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4)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5)本项目执行苏建招办2号文《关于在我省财政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如处于不合格状态,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6)项目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如有担任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记录但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完成变更信息备案的,投标时在规定端口上传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决议或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出具的备案受理通知书,作为后期解决异议、投诉的证明材料。后期另行提供的公司决议、备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7)本工程实行代建制,甲方(建设单位)已委托苏州市吴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须服从管理。
3.5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是 □否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为: 2023年 12月 1 16 时00 分至 2023年 12 月 2 17 时 00 分;
6.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申请截止,下同)为 2024 年 01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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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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