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政府北环路街道办事处北环路街道王家村文化广场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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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12-21
2、项目名称:北环路街道王家村文化广场建设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700,000.00元
最高限价:7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文化广场、桥地面铺装、人行步道、挡墙、绿化带、道路修复、新建坡道、街边硬化、太阳能路灯等工程。
5.2建设地点:平顶山市
5.3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5.4谈判范围:施工图纸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内容为准)
5.5质量要求:合格
5.6工期:2
历天
6、合同履行期限:2
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
5、投标人拟派其他主要人员(五大员):质量员(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材料员相关资格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提供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
7、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投标人需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投标人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为企业);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 提供以上相关查询截图。
12、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注: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2023年12月2
至 2023年12月2
,每天
00:00至12:00,
12:00至23:59(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平公资采20231451号-1 | 第一标段 | 700000 | 700000 | 是 | 700000 |
5.1项目概况:文化广场、桥地面铺装、人行步道、挡墙、绿化带、道路修复、新建坡道、街边硬化、太阳能路灯等工程。
5.2建设地点:平顶山市
5.3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5.4谈判范围:施工图纸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内容为准)
5.5质量要求:合格
5.6工期:2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2、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
5、投标人拟派其他主要人员(五大员):质量员(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材料员相关资格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提供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
7、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投标人需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投标人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为企业);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 提供以上相关查询截图。
12、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注: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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