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全自动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尿全项自动分析仪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3-12-20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采购全自动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尿全项自动分析仪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25.58 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
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任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①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1)-(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书,无需按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1)-(6)项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方可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②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③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与标准。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诚信档案
(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点击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并登录系统,在“信用记录”栏目中点击“信用记录打印”,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2)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拟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a.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新用户注册界面,自行设置账号、登录密码,如实填写注册页信息,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b.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下载打印;
(3)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3年12月2
至2023年12月2
,每天
09:00 至 11:30,
14:00至 17: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25.58 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任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①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1)-(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书,无需按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1)-(6)项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方可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②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③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与标准。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诚信档案
(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点击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并登录系统,在“信用记录”栏目中点击“信用记录打印”,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2)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拟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a.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新用户注册界面,自行设置账号、登录密码,如实填写注册页信息,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b.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下载打印;
(3)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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