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官路乡整乡推进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EPC+O)设计施工管护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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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507220701800063001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城县官路乡整乡推进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EPC O)设计施工管护一体化项目已由浦城县农业农村局以 浦城县农业农村局会议纪要〔2023〕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浦城县农地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浦城县农地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浦城县官路乡整乡推进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EPC O)设计施工管护一体化项目
2.2建设地点:浦城县。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实施面积1.5万亩,其中薏米种植区0.8万亩。主要工程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田块格田化整治、田块抛荒整治)、灌溉与排水工程(滚水坝、取水坎等水源工程、输水工程、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的建设、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安费3240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类型: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运营维护 ;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准备、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加三年管护运维等全过程总承包,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负责项目实施,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如下:
(1)勘察范围:水利水电工程勘察,查明该区域的岩土分布及其物理力学性质和影响地基稳定的不良地质条件;工程测量,满足本工程地形测量、平面及高程控制测量。
(2)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及专项工程的方案及深化设计)、设计变更、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竣工验收及相关审查(如有)配合工作及相关的各项专家论证、用地类核查、去重去非、相关平台录入等全部设计工作及后续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3)施工范围:场地内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竣工验收、工程档案存档等。
(4)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
(5)管护运维:本项目运维管护期为3年(县级初审合格交付使用后)。由中标方承担项目的运维管护的费用,运维管护期间建立健全农田水利设施运维机制,明确运维主体,压实运维责任,做到运维有人员、有资金、有制度、有监督,实现设施管用、群众满意、长期受益。
(5)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监控工程(若需要)由中标人负责接入由发包人指定的相关系统中,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竣工验收。
以上承包范围发包人有权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具体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的规定执行。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 545 个日历日(包含勘察设计18历日、采购及施工36历日)。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设计规范合格标准,通过施工图审查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符合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3工程材料及设备质量标准:应符合发包人要求及合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1)勘察设计资质要求: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工程管护运维质量:应满足招标人要求。
3.3 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有效的水利工程建设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符合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之一,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有效的水利工程建设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设计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单位的正式在职职工。
3.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有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单位的正式在职职工。
3.4 业绩要求: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以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五年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在24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施工项目(具体指高标准农田(或高效节)水类EPC O(或施工或EPC)业绩)。
3.5 财务状况要求:/。
3.6 信誉要求:/。
3.7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②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③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17:00至2023年12月2 23:59:00通。
(招标编号:E3507220701800063001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城县官路乡整乡推进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EPC O)设计施工管护一体化项目已由浦城县农业农村局以 浦城县农业农村局会议纪要〔2023〕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浦城县农地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浦城县农地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浦城县官路乡整乡推进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EPC O)设计施工管护一体化项目
2.2建设地点:浦城县。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实施面积1.5万亩,其中薏米种植区0.8万亩。主要工程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田块格田化整治、田块抛荒整治)、灌溉与排水工程(滚水坝、取水坎等水源工程、输水工程、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的建设、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安费3240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类型: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运营维护 ;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准备、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加三年管护运维等全过程总承包,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负责项目实施,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如下:
(1)勘察范围:水利水电工程勘察,查明该区域的岩土分布及其物理力学性质和影响地基稳定的不良地质条件;工程测量,满足本工程地形测量、平面及高程控制测量。
(2)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及专项工程的方案及深化设计)、设计变更、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竣工验收及相关审查(如有)配合工作及相关的各项专家论证、用地类核查、去重去非、相关平台录入等全部设计工作及后续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3)施工范围:场地内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竣工验收、工程档案存档等。
(4)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
(5)管护运维:本项目运维管护期为3年(县级初审合格交付使用后)。由中标方承担项目的运维管护的费用,运维管护期间建立健全农田水利设施运维机制,明确运维主体,压实运维责任,做到运维有人员、有资金、有制度、有监督,实现设施管用、群众满意、长期受益。
(5)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监控工程(若需要)由中标人负责接入由发包人指定的相关系统中,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竣工验收。
以上承包范围发包人有权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具体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的规定执行。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 545 个日历日(包含勘察设计18历日、采购及施工36历日)。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设计规范合格标准,通过施工图审查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符合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3工程材料及设备质量标准:应符合发包人要求及合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1)勘察设计资质要求: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工程管护运维质量:应满足招标人要求。
3.3 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有效的水利工程建设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符合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之一,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有效的水利工程建设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设计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单位的正式在职职工。
3.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有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单位的正式在职职工。
3.4 业绩要求: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以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五年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在24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施工项目(具体指高标准农田(或高效节)水类EPC O(或施工或EPC)业绩)。
3.5 财务状况要求:/。
3.6 信誉要求:/。
3.7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②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③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17:00至2023年12月2 23:59:00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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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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