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万吨氯化聚乙烯、4000吨新能源电池添加剂项目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新能源电池添加剂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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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氯化聚乙烯、4000吨新能源电池添加剂项目,已由宜昌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2311-420550-04-02-219999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及范围
2.1建设地点: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
2.2项目概况和规模: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为贯彻落实沿江一公里化工企业“关改搬转”要求,进一步与园区煤、磷、氟三个产业耦合,进入新能源、新材料、精细化工三大领域,根据公司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建设年产3000吨/年氯代碳酸乙烯酯(CEC)、1000吨/年碳酸亚乙烯酯(VC)装置及其配套装置。项目预计占地约20亩,投资约1.0亿元(不含焚烧装置)。
2.3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对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新能源电池添加剂项目及配套设施进行初步设计(含专篇)和施工图设计。专篇包含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含HAZOP分析、SIL定级)、消防设计专篇、环境保护专篇、节能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设计专篇并负责评审通过(含评审过程所有费用)。提供设备、电气、仪表等招采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工作,并能满足长周期设备订货、工程物资采购准备、施工准备、相关行政审批等工作需要,概算及预算限额控制在1.0亿元范围内(不包含焚烧装置)。以上设计部分必须达到建设项目交付标准所要求的设计内容。
2.3.1 初步设计包含但不限于:
2.3.1.1 编制安全(含HAZOP分析、SIL定级)、环保、消防、职业健康、节能专篇并负责评审通过(含评审过程所有费用),编制投资概算(含可编辑版详细概算量单),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材料(包括效果图设计),配合发包人完成初步设计评审,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服务工作,满足工程物资采购准备、施工准备、相关行政审批等工作需要。
2.3.1.2 3000吨/年氯代碳酸乙烯酯(CEC)装置:包含原料卸车储存及输送、氯化工序、尾气吸收工序、原料及产品和副产品罐区、成品灌装、盐酸罐装、次氯酸钠灌装、相关配套公辅工程等。
1000吨/年碳酸亚乙烯酯(VC)装置:包含原料卸车储存及输送、合成工序、离心过滤工序、三乙胺回收工序、精馏工序、熔融结晶工序、盐水浓缩、三废处理、原料及产品罐区、废盐储存、成品灌装、相关配套公辅工程等。
2.3.1.3 全厂配套公用工程辅助设施:
氯代碳酸乙烯酯及碳酸亚乙烯酯装置界区内的所有公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卫生间、蒸汽系统、循环水系统、冷冻水系统、脱盐水系统、一次水系统、初期雨水池、智能供配电系统、车间配电室、机柜间、在线分析化验系统、自控及电信系统、给排水系统、消气防系统、安全设施、环保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抗震、防雷、防静电、道路、暖通、照明、上述装置集散控制系统等)及相关配套设施。根据项目设计深度要求,提供完整的总图、建筑、结构、工艺、设备、外管、电气、仪表自控、电信、暖通、环保、消气防、给排水专业初步设计以及概算编制等。
另外办公设施、中央控制室、消防控制室、消防站、污水处理装置、蒸汽系统、循环水系统、冷冻水系统、脱盐水系统、一次水系统、分析检验系统、空压制氮、事故池、外管系统依托烧碱装置,氯代碳酸乙烯酯(CEC)及碳酸亚乙烯酯(VC)装置界区内公辅设施由本项目设计人负责设计,本装置界区外依托的公辅设施需向总体院提供相应工艺数据、设备要求及其它相关要求。
2.3.2 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
2.3.2.1 3000吨/年氯代碳酸乙烯酯(CEC)装置:包含原料卸车储存及输送、氯化工序、尾气吸收工序、原料及产品和副产品罐区、成品灌装、盐酸罐装、次氯酸钠灌装、相关公辅工程、装置区内所有管道管架的布置和选型(包括连接方式、走向、材质等)及装置区内的配套设施等。
1000吨/年碳酸亚乙烯酯(VC)装置:包含原料卸车储存及输送、合成工序、离心过滤工序、三乙胺回收工序、精馏工序、熔融结晶工序、盐水浓缩、三废处理、原料及产品罐区、废盐储存、成品灌装、相关配套公辅工程、装置区内所有管道管架的布置和选型(包括连接方式、走向、材质等)及装置区内的配套设施等。
2.3.2.2 配套公辅设施:3000吨/年氯代碳酸乙烯酯(CEC)装置、1000吨/年碳酸亚乙烯酯(VC)装置界区内的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主要包括公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卫生间、蒸汽系统、循环水系统、冷冻水系统、脱盐水系统、一次水系统、初期雨水池、智能供配电系统、车间配电室、机柜间、在线分析化验系统、自控及电信系统、给排水系统、消气防系统、安全设施、环保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抗震、防雷、防静电、道路、暖通、照明、上述装置集散控制系统等)。另外依托烧碱装置的公辅工程(办公设施、中央控制室、消防控制室、消防站、污水处理装置、蒸汽系统、循环水系统、冷冻水系统、脱盐水系统、一次水系统、分析检验系统、空压制氮、事故池、外管系统等)需向总体院提供相应工艺数据、设备要求及其它相关要求。
2.3.2.3 界区交接点:包括但不限于公辅设施、管道及线缆等设施,交接点为CEC及VC装置界区外1m。
2.3.2.4 五个专篇及拿总(环保专篇、安全专篇、职业卫生专篇、消防专篇、节能专篇):除3000吨/年氯代碳酸乙烯酯(CEC)及1000吨/年碳酸亚乙烯酯(VC)装置的专篇由本项目设计人完成外,5万吨/年氯化聚乙烯(CPE)装置的专篇由其它设计单位完成,并提交本项目设计人汇总。
2.3.2.5 报规材料及拿总:除3000吨/年氯代碳酸乙烯酯(CEC)装置、1000吨/年碳酸亚乙烯酯(VC)装置的报规材料(含效果图)由本项目设计人完成外,5万吨/年氯化聚乙烯(CPE)装置的报规材料(含效果图)由其它设计单位完成,并提交本项目设计人汇总。
2.3.2.6 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新能源电池添加剂项目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及3000吨氯代碳酸乙烯酯(CEC)、1000吨碳酸亚乙烯酯(VC)项目竣工图编制、采购技术服务、定型设备及电气仪表请购文件(含技术规格书、数据表、电气仪表及防腐保温等工程通用要求;含非标设备、非标构件招标所需的工程图)、数字化交付(详见附件)等设计(含模型审查)和咨询服务内容;配合施工图地方送审和按地方格式要求修改施工图,以及在施工、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和生产试车等阶段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工作等;各专业分阶段对相关参建单位进行现场技术交底;分阶段派相关专业设计代表现场驻点。
2.3.2.7 其他:本项目设计人提供的设计,应无条件用于本项目建设及后续生产经营,并指导装置投料试车直至生产出合格产品。遵照执行《湖北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细则》,同时配合各项验收工作。
2.4设计服务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6
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篇(含HAZOP分析、SIL定级)、消防专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环保专篇、节能专篇,接发包方通知并收到施工图设计预付款后9
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若招标方因内部决策暂缓或终止项目实施,后面详设工作也将暂缓或终止,投标方需自行考虑风险)
2.5质量目标:
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方案设计需经规划部门审批通过。
3.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3年8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
为2023年12月2
至20
1月
18时00分止。
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氯化聚乙烯、4000吨新能源电池添加剂项目,已由宜昌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2311-420550-04-02-219999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及范围
2.1建设地点: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
2.2项目概况和规模: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为贯彻落实沿江一公里化工企业“关改搬转”要求,进一步与园区煤、磷、氟三个产业耦合,进入新能源、新材料、精细化工三大领域,根据公司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建设年产3000吨/年氯代碳酸乙烯酯(CEC)、1000吨/年碳酸亚乙烯酯(VC)装置及其配套装置。项目预计占地约20亩,投资约1.0亿元(不含焚烧装置)。
2.3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对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新能源电池添加剂项目及配套设施进行初步设计(含专篇)和施工图设计。专篇包含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含HAZOP分析、SIL定级)、消防设计专篇、环境保护专篇、节能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设计专篇并负责评审通过(含评审过程所有费用)。提供设备、电气、仪表等招采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工作,并能满足长周期设备订货、工程物资采购准备、施工准备、相关行政审批等工作需要,概算及预算限额控制在1.0亿元范围内(不包含焚烧装置)。以上设计部分必须达到建设项目交付标准所要求的设计内容。
2.3.1 初步设计包含但不限于:
2.3.1.1 编制安全(含HAZOP分析、SIL定级)、环保、消防、职业健康、节能专篇并负责评审通过(含评审过程所有费用),编制投资概算(含可编辑版详细概算量单),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材料(包括效果图设计),配合发包人完成初步设计评审,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服务工作,满足工程物资采购准备、施工准备、相关行政审批等工作需要。
2.3.1.2 3000吨/年氯代碳酸乙烯酯(CEC)装置:包含原料卸车储存及输送、氯化工序、尾气吸收工序、原料及产品和副产品罐区、成品灌装、盐酸罐装、次氯酸钠灌装、相关配套公辅工程等。
1000吨/年碳酸亚乙烯酯(VC)装置:包含原料卸车储存及输送、合成工序、离心过滤工序、三乙胺回收工序、精馏工序、熔融结晶工序、盐水浓缩、三废处理、原料及产品罐区、废盐储存、成品灌装、相关配套公辅工程等。
2.3.1.3 全厂配套公用工程辅助设施:
氯代碳酸乙烯酯及碳酸亚乙烯酯装置界区内的所有公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卫生间、蒸汽系统、循环水系统、冷冻水系统、脱盐水系统、一次水系统、初期雨水池、智能供配电系统、车间配电室、机柜间、在线分析化验系统、自控及电信系统、给排水系统、消气防系统、安全设施、环保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抗震、防雷、防静电、道路、暖通、照明、上述装置集散控制系统等)及相关配套设施。根据项目设计深度要求,提供完整的总图、建筑、结构、工艺、设备、外管、电气、仪表自控、电信、暖通、环保、消气防、给排水专业初步设计以及概算编制等。
另外办公设施、中央控制室、消防控制室、消防站、污水处理装置、蒸汽系统、循环水系统、冷冻水系统、脱盐水系统、一次水系统、分析检验系统、空压制氮、事故池、外管系统依托烧碱装置,氯代碳酸乙烯酯(CEC)及碳酸亚乙烯酯(VC)装置界区内公辅设施由本项目设计人负责设计,本装置界区外依托的公辅设施需向总体院提供相应工艺数据、设备要求及其它相关要求。
2.3.2 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
2.3.2.1 3000吨/年氯代碳酸乙烯酯(CEC)装置:包含原料卸车储存及输送、氯化工序、尾气吸收工序、原料及产品和副产品罐区、成品灌装、盐酸罐装、次氯酸钠灌装、相关公辅工程、装置区内所有管道管架的布置和选型(包括连接方式、走向、材质等)及装置区内的配套设施等。
1000吨/年碳酸亚乙烯酯(VC)装置:包含原料卸车储存及输送、合成工序、离心过滤工序、三乙胺回收工序、精馏工序、熔融结晶工序、盐水浓缩、三废处理、原料及产品罐区、废盐储存、成品灌装、相关配套公辅工程、装置区内所有管道管架的布置和选型(包括连接方式、走向、材质等)及装置区内的配套设施等。
2.3.2.2 配套公辅设施:3000吨/年氯代碳酸乙烯酯(CEC)装置、1000吨/年碳酸亚乙烯酯(VC)装置界区内的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主要包括公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卫生间、蒸汽系统、循环水系统、冷冻水系统、脱盐水系统、一次水系统、初期雨水池、智能供配电系统、车间配电室、机柜间、在线分析化验系统、自控及电信系统、给排水系统、消气防系统、安全设施、环保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抗震、防雷、防静电、道路、暖通、照明、上述装置集散控制系统等)。另外依托烧碱装置的公辅工程(办公设施、中央控制室、消防控制室、消防站、污水处理装置、蒸汽系统、循环水系统、冷冻水系统、脱盐水系统、一次水系统、分析检验系统、空压制氮、事故池、外管系统等)需向总体院提供相应工艺数据、设备要求及其它相关要求。
2.3.2.3 界区交接点:包括但不限于公辅设施、管道及线缆等设施,交接点为CEC及VC装置界区外1m。
2.3.2.4 五个专篇及拿总(环保专篇、安全专篇、职业卫生专篇、消防专篇、节能专篇):除3000吨/年氯代碳酸乙烯酯(CEC)及1000吨/年碳酸亚乙烯酯(VC)装置的专篇由本项目设计人完成外,5万吨/年氯化聚乙烯(CPE)装置的专篇由其它设计单位完成,并提交本项目设计人汇总。
2.3.2.5 报规材料及拿总:除3000吨/年氯代碳酸乙烯酯(CEC)装置、1000吨/年碳酸亚乙烯酯(VC)装置的报规材料(含效果图)由本项目设计人完成外,5万吨/年氯化聚乙烯(CPE)装置的报规材料(含效果图)由其它设计单位完成,并提交本项目设计人汇总。
2.3.2.6 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新能源电池添加剂项目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及3000吨氯代碳酸乙烯酯(CEC)、1000吨碳酸亚乙烯酯(VC)项目竣工图编制、采购技术服务、定型设备及电气仪表请购文件(含技术规格书、数据表、电气仪表及防腐保温等工程通用要求;含非标设备、非标构件招标所需的工程图)、数字化交付(详见附件)等设计(含模型审查)和咨询服务内容;配合施工图地方送审和按地方格式要求修改施工图,以及在施工、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和生产试车等阶段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工作等;各专业分阶段对相关参建单位进行现场技术交底;分阶段派相关专业设计代表现场驻点。
2.3.2.7 其他:本项目设计人提供的设计,应无条件用于本项目建设及后续生产经营,并指导装置投料试车直至生产出合格产品。遵照执行《湖北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细则》,同时配合各项验收工作。
2.4设计服务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6
2.5质量目标:
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方案设计需经规划部门审批通过。
3.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3年8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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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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