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盐城阜宁配电运检中心配变档位调整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22
收藏项目
1.工程名称:2023年盐城阜宁配电运检中心配变档位调整。
2.采购范围:对阜宁境内用电高峰期变压器调档525台。
2.1.采购预算金额:8.38万元。
2.2质量标准:合格。
2.3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0
。
2.4计划工期: 55 天。
2.5服务地点:盐城阜宁。
2.6报价方式:费率计价,(最高限价:基础价*100%(基础价:调档159.57元/台,参照省公司定额标准)。
3. 项目基本情况
3.1项目概况
阜宁供电公司现有10kV及以下配电线路共计244条,长度共计4233.26 公里;有配电站所195座;箱式变888座;环网柜202台;综合变7068台;由于配电负荷季节性影响较大,为保证10kV及以下配电变压器配变关口电压合格率及D类电压合格率达标,保持电压平稳,不影响低压用户正常用电,需要对配电变压器进行档位调整工作。
3.2项目目标
通过对配电变压器档位调整运维,使配电变压器城区配变关口电压合格率及D类电压合格率应在96%以上,农村配变关口电压合格率及D类电压合格率应在94%以上,达到《配电变压器分接开关档位管理办法》以及保证配变低压侧电压合格率的要求,保证配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3.3招标范围
对盐城阜宁公司约525台10kV配电变压器进行档位调整辅助运维。
4.技术规范和标准
4.1《配电网施工检修工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Q/GDW 742-2012)
4.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1993
4.3 《配电自动化技术导则》Q/GDW 382-2009
4.4 《配电网运维规程》Q/GDW 1519-2014
4.5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 50326-2006
4.6 《电力变压器应用导则》GB/T 13499-2002
4.7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4.8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601-1996
4.9《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DL/T 602-1996
4.10《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设计技术导则》DL/T 5220-2005
4.11《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国家电网安质【2014】265号
4.12 《架空配电线路带电安装及作业工具设备》DL/T 877-2004
4.1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实验标准》GB 50150-2006
4.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2006
4.1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验收及规范》GB 50169-2006
4.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气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7-90
4.17《农村低压电网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电营〔2012〕102号
4.18《国家电网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安监〔2007〕110号
4.19《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科〔2007〕211号
5.项目要求
5.1服务要求
5.1.1项目总体要求: 除应符合以上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且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不一致时,按技术要求高的标准执行。
5.1.2承包方应全面贯彻执行电网运行维护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发包方的有关管理规范。
5.1.3承包方应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状态检修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和技术标准,做好设备状态运行管理、状态检测和评价分析工作,定期辅助编制评价报告报发包方。
5.1.5配电设备保养、修理、检测要求
a. 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且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不一致时,按技术要求高的标准执行。
b. 运维技术指标必须满足江苏省电力公司电生96号“关于征求对《配电网管理规范实施细则》《配电网技术导则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及国家行业相关电力设计标准等。
5.2组织机构与人员要求
5.2.1承包方应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组织。建立健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项目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安全管理、监督网络,根据项目的进展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资源,并确保实施到位。
5.2.2 建立以现场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的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项目所有现场参与人员均应纳入项目安全管理网络;制订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建立和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
5.2.3承包方需配合发包方完成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并按规定办理本项目竣工验收手续,且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程、规范要求进行项目实施。
5.2.4承包方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和手段以保证实现合同要求的工期、质量和安全目标;
5.2.5承包方人员应具熟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网运维规程》等规范及相关管理规定,并具备现场工作经验,了解供电企业优质服务的基本要求。
5.2.6承包方人员需稳定,项目负责人不能随意更换,当需要换其项目负责人与其他主要实施人员,须征得发包方书面同意。发包方认为承包方工作人员不能胜任项目工作或玩忽职守的,有权要求承包方立即更换。
5.3进度要求
5.3.1合同签订之后年度内完成项目实施,在总体工期不变的前提下,承包人可以对计划进行细化和适当调整。
5.3.2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实施进度要求,编制实施组织和实施措施计划,并对所有实施作业和实施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承包人签订合同后按合同要求的期限内办理开工手续,根据合同期间要求按时完工。
5.4验收方式及标准
5.4.1项目完工前验收方式为项目过程验收,如发现有任何缺陷或不符合技术规范和标准的,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进行纠正。
5.4.2项目完工后验收方式为竣工验收,项目完工后须根据发包人的要求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发包人报请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分为不带电验收和带电试运(试运行)两阶段。
5.4.3项目完工后,首先进行不带电验收。如果项目第一次未能通过不带电验收,承包人应及时采取措施纠正相关缺陷并通知发包人重新验收,纠正相关缺陷和发包人因再次验收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4.6验收标准参照《配电网运维规程》、《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农村低压电网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等规范。
5.5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5.5.1本项目的质量保修期为从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如果项目在质量保修期内发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要求的
内自费进行修理、更换或采取其他适当的补救措施,并对因该缺陷而引起的其它设备损害进行修理、更换,使之恢复完好。承包方拒不执行修改、更换、完善的或无法进行修改、更换、完善的,发包方有权利无限期拒绝支付质量保修金,并要求承包方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
5.5.2如果承包方未能在发包方要求的期限内开始对该缺陷进行必需的补救工作,发包方可采用合理的方式进行补救,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5.5.3承包方未按发包方要求提供运行维护管理服务或服务内容不全面时,发包方有权扣减相应服务内容项下的运维费用。
5.6资料与报告
5.6.1承包方应在项目竣工验收总结会议后15天内(含本数)向发包方提交合同价款结算申请报告,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提交的结算事项,应在结算申请报告中向发包人说明不能提交的原因。承包人未在约定
内提交结算申请报告,或结算申请报告中无结算事项且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承包人放弃有关权利。
5.6.2发包人对结算申请报告内容进行审核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在规定
内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未在发包人规定
内提交经修正的结算申请报告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5.6.3 结算资料包括:开、竣工报告、承包人提交的全部项目竣工资料、项目结算证书、项目验收合格证明、项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5.6.4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档案管理。将档案管理纳入整个现场管理程序,坚持工程档案资料与工程同步。
5.7其他要求(安全、文明、环保等)
5.7.1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以实现人身伤亡“零事故”为目标,承包人应保证不发生以下五种事故:
1 ).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2 ).不发生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 ).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4 ).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5).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5.7.2 承包人应遵守所有现行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除非发包人另有约定,自进入场地直到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为止,承包人应:
5.7.2.1 全面负责运维作业区内施工人员及发包人在现场人员的安全,组织并保持项目场地和项目秩序良好,避免发生人身事故;
5.7.2.2 为了保护项目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7.2.3 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项目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承包人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发放安全工作手册和劳动保护用具;
5.7.3 在项目实施中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承包人应作为事故责任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
5.7.4 发包人有权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文明实施工作实行随时监督、检查,发现项目现场发生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的情况时,有权责令承包人停工整顿,由此发生的损失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的监督或检查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按双方约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5.7.5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状态检修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和技术标准,做好设备状态运行管理、状态检测和评价分析工作,定期编制评价报告报发包人。
6.供应商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具有效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6.2通过江苏怡宁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变电辅助运维。
6.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6.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3年12月2
早上8:30(北京
)之前注册后查看下载采购文件
2.采购范围:对阜宁境内用电高峰期变压器调档525台。
2.1.采购预算金额:8.38万元。
2.2质量标准:合格。
2.3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0
2.4计划工期: 55 天。
2.5服务地点:盐城阜宁。
2.6报价方式:费率计价,(最高限价:基础价*100%(基础价:调档159.57元/台,参照省公司定额标准)。
3. 项目基本情况
3.1项目概况
阜宁供电公司现有10kV及以下配电线路共计244条,长度共计4233.26 公里;有配电站所195座;箱式变888座;环网柜202台;综合变7068台;由于配电负荷季节性影响较大,为保证10kV及以下配电变压器配变关口电压合格率及D类电压合格率达标,保持电压平稳,不影响低压用户正常用电,需要对配电变压器进行档位调整工作。
3.2项目目标
通过对配电变压器档位调整运维,使配电变压器城区配变关口电压合格率及D类电压合格率应在96%以上,农村配变关口电压合格率及D类电压合格率应在94%以上,达到《配电变压器分接开关档位管理办法》以及保证配变低压侧电压合格率的要求,保证配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3.3招标范围
对盐城阜宁公司约525台10kV配电变压器进行档位调整辅助运维。
4.技术规范和标准
4.1《配电网施工检修工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Q/GDW 742-2012)
4.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1993
4.3 《配电自动化技术导则》Q/GDW 382-2009
4.4 《配电网运维规程》Q/GDW 1519-2014
4.5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 50326-2006
4.6 《电力变压器应用导则》GB/T 13499-2002
4.7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4.8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601-1996
4.9《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DL/T 602-1996
4.10《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设计技术导则》DL/T 5220-2005
4.11《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国家电网安质【2014】265号
4.12 《架空配电线路带电安装及作业工具设备》DL/T 877-2004
4.1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实验标准》GB 50150-2006
4.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2006
4.1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验收及规范》GB 50169-2006
4.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气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7-90
4.17《农村低压电网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电营〔2012〕102号
4.18《国家电网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安监〔2007〕110号
4.19《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科〔2007〕211号
5.项目要求
5.1服务要求
5.1.1项目总体要求: 除应符合以上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且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不一致时,按技术要求高的标准执行。
5.1.2承包方应全面贯彻执行电网运行维护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发包方的有关管理规范。
5.1.3承包方应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状态检修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和技术标准,做好设备状态运行管理、状态检测和评价分析工作,定期辅助编制评价报告报发包方。
5.1.5配电设备保养、修理、检测要求
a. 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且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不一致时,按技术要求高的标准执行。
b. 运维技术指标必须满足江苏省电力公司电生96号“关于征求对《配电网管理规范实施细则》《配电网技术导则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及国家行业相关电力设计标准等。
5.2组织机构与人员要求
5.2.1承包方应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组织。建立健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项目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安全管理、监督网络,根据项目的进展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资源,并确保实施到位。
5.2.2 建立以现场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的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项目所有现场参与人员均应纳入项目安全管理网络;制订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建立和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
5.2.3承包方需配合发包方完成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并按规定办理本项目竣工验收手续,且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程、规范要求进行项目实施。
5.2.4承包方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和手段以保证实现合同要求的工期、质量和安全目标;
5.2.5承包方人员应具熟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网运维规程》等规范及相关管理规定,并具备现场工作经验,了解供电企业优质服务的基本要求。
5.2.6承包方人员需稳定,项目负责人不能随意更换,当需要换其项目负责人与其他主要实施人员,须征得发包方书面同意。发包方认为承包方工作人员不能胜任项目工作或玩忽职守的,有权要求承包方立即更换。
5.3进度要求
5.3.1合同签订之后年度内完成项目实施,在总体工期不变的前提下,承包人可以对计划进行细化和适当调整。
5.3.2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实施进度要求,编制实施组织和实施措施计划,并对所有实施作业和实施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承包人签订合同后按合同要求的期限内办理开工手续,根据合同期间要求按时完工。
5.4验收方式及标准
5.4.1项目完工前验收方式为项目过程验收,如发现有任何缺陷或不符合技术规范和标准的,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进行纠正。
5.4.2项目完工后验收方式为竣工验收,项目完工后须根据发包人的要求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发包人报请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分为不带电验收和带电试运(试运行)两阶段。
5.4.3项目完工后,首先进行不带电验收。如果项目第一次未能通过不带电验收,承包人应及时采取措施纠正相关缺陷并通知发包人重新验收,纠正相关缺陷和发包人因再次验收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4.6验收标准参照《配电网运维规程》、《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农村低压电网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等规范。
5.5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5.5.1本项目的质量保修期为从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如果项目在质量保修期内发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要求的
5.5.2如果承包方未能在发包方要求的期限内开始对该缺陷进行必需的补救工作,发包方可采用合理的方式进行补救,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5.5.3承包方未按发包方要求提供运行维护管理服务或服务内容不全面时,发包方有权扣减相应服务内容项下的运维费用。
5.6资料与报告
5.6.1承包方应在项目竣工验收总结会议后15天内(含本数)向发包方提交合同价款结算申请报告,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提交的结算事项,应在结算申请报告中向发包人说明不能提交的原因。承包人未在约定
5.6.2发包人对结算申请报告内容进行审核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在规定
5.6.3 结算资料包括:开、竣工报告、承包人提交的全部项目竣工资料、项目结算证书、项目验收合格证明、项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5.6.4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档案管理。将档案管理纳入整个现场管理程序,坚持工程档案资料与工程同步。
5.7其他要求(安全、文明、环保等)
5.7.1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以实现人身伤亡“零事故”为目标,承包人应保证不发生以下五种事故:
1 ).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2 ).不发生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 ).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4 ).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5).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5.7.2 承包人应遵守所有现行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除非发包人另有约定,自进入场地直到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为止,承包人应:
5.7.2.1 全面负责运维作业区内施工人员及发包人在现场人员的安全,组织并保持项目场地和项目秩序良好,避免发生人身事故;
5.7.2.2 为了保护项目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7.2.3 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项目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承包人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发放安全工作手册和劳动保护用具;
5.7.3 在项目实施中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承包人应作为事故责任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
5.7.4 发包人有权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文明实施工作实行随时监督、检查,发现项目现场发生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的情况时,有权责令承包人停工整顿,由此发生的损失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的监督或检查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按双方约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5.7.5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状态检修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和技术标准,做好设备状态运行管理、状态检测和评价分析工作,定期编制评价报告报发包人。
6.供应商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具有效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6.2通过江苏怡宁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变电辅助运维。
6.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6.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3年12月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科技质量部滤筒招标招标公告 2025-04-18
- 炼铁焦区集气管维修招标公告 2025-04-18
- 离心式净油机等项目采购公告 2025-04-18
- 活体动态人脸识别机等设备采购公告 2025-04-18
- 无线通采购公告 2025-04-18
- 分流马达等项目采购公告 2025-04-18
- 荆门市中心医院临床检验及辅助设备一批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7
- 郑州银行优化现金统计数据报送项目比选公告 2025-04-17
- 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福州市助残月活动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7
-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院区零星修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7
会员登录立即注册
客服电话
- 客服电话:010-6880 9590
-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刘欣
-
标书下载更多
- 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福州市助残月活动竞争性磋商公告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5至2027年度水电五金材料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院区零星修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辅助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智能照明灯具配件生产项目一期总承包工程、整车线束生产项目采购商品砼(预拌混凝土)比选公示
- 哈尔滨市松北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彩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全自动蜡疗系统、微波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2025年新增第2次服务竞争性谈判授权采购公告
- 鼓楼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招待所家具电器购置项目(四次)招标公告
- 银川市口腔医院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