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北京公司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通信网络服务客户侧设备投资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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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北京公司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通信网络服务客户侧设备投资项目
1.2 项目编号:BJYD20230500820
1.3项目内容:采购两套Equiinet(安科耐特)SINA 2000 Plus语音交换机。
1.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五年。
1.4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中选人数量1,中选份额100%。
1.5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1.6本项目不设置应答最高限价。
1.7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二、资格要求 2.1应答人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①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②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
③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选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2纳税人资格及纳税证明:
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①如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照上未加盖一般纳税人戳印的,要求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②如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要求提供为本项目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
依法免税的报价人,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2.3 业绩要求:
应答人(若为代理商,则业绩为代理商代理销售的业绩)须提供2020年7月
至应答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个同类语音交换机相关项目业绩。
应答人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和签字盖章页,只计算单项合同和框架合同+采购订单类;仅提供框架合同,未提供采购订单的不计算为有效业绩。 业绩
认定:单项合同业绩
以合同签订
为准,框架合同业绩
以框架下订单
为准。合同原件备查,应答人应提供业绩所涉及的合同主体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2.4 其他要求:
4.1 信誉要求:
1)近3年内(应答截止之日起向前推算)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因应答人责任引起的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的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
(2)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
(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
(3)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4)按照《中国移动北京公司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被处理的,或在处理执行期的;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提供《信誉声明承诺书》(按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提供的模板)。
4.2应答厂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应答或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4.3应答人对比选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第五章项目技术规范书应答必须满足,否则将被否决应答;
4.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5 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应答,如为制造商应答,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应答产品为应答人制造);如为代理商应答,提供应答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
4.6 应答人需提供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制造商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
为2023年12月2
15时00分至2023年12月2
15时00分(北京
,下同)购买采购文件)。
1.2 项目编号:BJYD20230500820
1.3项目内容:采购两套Equiinet(安科耐特)SINA 2000 Plus语音交换机。
1.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五年。
1.4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中选人数量1,中选份额100%。
1.5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1.6本项目不设置应答最高限价。
1.7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标包1 | 其它企业客户接入设备 | 套 | 2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①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②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
③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选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2纳税人资格及纳税证明:
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①如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照上未加盖一般纳税人戳印的,要求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②如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要求提供为本项目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
依法免税的报价人,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2.3 业绩要求:
应答人(若为代理商,则业绩为代理商代理销售的业绩)须提供2020年7月
应答人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和签字盖章页,只计算单项合同和框架合同+采购订单类;仅提供框架合同,未提供采购订单的不计算为有效业绩。 业绩
2.4 其他要求:
4.1 信誉要求:
1)近3年内(应答截止之日起向前推算)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因应答人责任引起的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的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
(2)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
(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
(3)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4)按照《中国移动北京公司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被处理的,或在处理执行期的;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提供《信誉声明承诺书》(按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提供的模板)。
4.2应答厂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应答或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4.3应答人对比选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第五章项目技术规范书应答必须满足,否则将被否决应答;
4.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5 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应答,如为制造商应答,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应答产品为应答人制造);如为代理商应答,提供应答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
4.6 应答人需提供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制造商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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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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