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铁塔2024-2025年铁塔隐患整治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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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5月3
或至合同框架金额执行完毕之日止(上述以最先到达者为准),如合同有效期已届满,但合同履行金额未达到合同上限金额,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无异议后,可延长合同有效期。
本次采购内容主要为湖南省14个市州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铁塔整治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为所有在用铁塔及铁塔附属物提供相应的整治服务、补充铁塔缺失构件或替换铁塔不合格构件、更换铁塔天线支架、铁塔垂直度校正、铁塔构件紧固、超高铁塔降高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需求的请示中附件1: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不含税采购预算金额约6809.27万元,含税采购预算金额约7422.11万元,一般纳税人税率为9%,小规模纳税人按国家标准执行,含税总价根据中选人适用税率确定。
1.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全省共设置5个标段,各标段下不划分份额,本项目“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标2个标段”,具体如下:
注:本次整治站址数为预估数量,具体执行规模、金额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1.3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在经审计的模块不含税基准价的基础上进行整体折扣报价(安全生产费不打折),设置以经审计的模块不含税基准价的92%作为最高折扣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折扣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5计划工期:具体工期以铁塔公司单项工程施工通知为准。
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及本技术规范要求。
1.7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技术规范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合法的注册资质(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若“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单位,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投标人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1月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资质证明扫描件或税务资质证明网络截图)或承诺函。
2.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如下资质:
(1)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备注:根据建市 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旧资质对应关系尚未明确。如果国家有关部门出具了相应的标准,新旧资质对应关系则按照新标准执行。
2.4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如下三类安全人员证书: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证书中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中企业名称可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具备二级(含)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证书中企业名称可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
备注:(1)各投标标段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不得复用,如涉及复用,则复用人员证书的所投标段均否决投标;(2)须提供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照片;(3)须提供人员在本单位2023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投标方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
2.6投标人须具备自2020年12月
至投标截止日同类工程业绩金额达到1000万元或以上。
备注:(1)同类工程业绩定义:铁塔的新建、改造、整治等相关施工业绩;(2)签署固定金额合同的,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署日期为准,需提供包括合同封面、标的、金额、签字页等关键页的扫描件或复印件;(3)签署框架合同/协议的,以订单或结算单的金额及签署日期为准(如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需提供包括框架合同/协议的封面、标的、金额(如有)、签字页等关键页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还需订单/结算单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4)如提供的业绩虽包含类似但未明确/无法区分占比金额的,则须提供可区分本专业具体金额的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如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的以结算文件为准);如合同中已明确不同类型占比金额的,则以合同已明确的金额为准。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自2020年12月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自2018年12月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自2018年12月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或湖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或湖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且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或湖南省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湖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2.8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9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或违法分包。
参加本项目的各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合法性,招标人保留对相关资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2023年12月2
09时00分至20
1月3日17时00分(北京
,下同)。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5月3
本次采购内容主要为湖南省14个市州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铁塔整治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为所有在用铁塔及铁塔附属物提供相应的整治服务、补充铁塔缺失构件或替换铁塔不合格构件、更换铁塔天线支架、铁塔垂直度校正、铁塔构件紧固、超高铁塔降高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需求的请示中附件1: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不含税采购预算金额约6809.27万元,含税采购预算金额约7422.11万元,一般纳税人税率为9%,小规模纳税人按国家标准执行,含税总价根据中选人适用税率确定。
1.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全省共设置5个标段,各标段下不划分份额,本项目“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标2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 |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 | 实施地域 | 预估整治站址数(个) | 不含税预算合计金额(万元) | |
标段一 | 第1名 | / | 怀化 | 301 | 846.73 | 1482.06 |
湘潭 | 467 | 635.33 | ||||
标段二 | 第1名 | / | 长沙 | 666 | 853.60 | 1441.20 |
岳阳 | 263 | 322.60 | ||||
益阳 | 233 | 265.00 | ||||
标段三 | 第1名 | / | 永州 | 628 | 635.05 | 1421.40 |
衡阳 | 446 | 564.28 | ||||
邵阳 | 121 | 222.07 | ||||
标段四 | 第1名 | / | 张家界 | 526 | 531.34 | 1378.36 |
常德 | 508 | 490.87 | ||||
湘西 | 313 | 356.15 | ||||
标段五 | 第1名 | / | 郴州 | 238 | 430.18 | 1086.26 |
株洲 | 434 | 416.19 | ||||
娄底 | 305 | 239.89 |
1.3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在经审计的模块不含税基准价的基础上进行整体折扣报价(安全生产费不打折),设置以经审计的模块不含税基准价的92%作为最高折扣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折扣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5计划工期:具体工期以铁塔公司单项工程施工通知为准。
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及本技术规范要求。
1.7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技术规范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合法的注册资质(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若“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单位,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投标人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1月
2.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如下资质:
(1)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备注:根据建市 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旧资质对应关系尚未明确。如果国家有关部门出具了相应的标准,新旧资质对应关系则按照新标准执行。
2.4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如下三类安全人员证书: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证书中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中企业名称可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具备二级(含)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证书中企业名称可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
备注:(1)各投标标段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不得复用,如涉及复用,则复用人员证书的所投标段均否决投标;(2)须提供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照片;(3)须提供人员在本单位2023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投标方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
2.6投标人须具备自2020年12月
备注:(1)同类工程业绩定义:铁塔的新建、改造、整治等相关施工业绩;(2)签署固定金额合同的,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署日期为准,需提供包括合同封面、标的、金额、签字页等关键页的扫描件或复印件;(3)签署框架合同/协议的,以订单或结算单的金额及签署日期为准(如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需提供包括框架合同/协议的封面、标的、金额(如有)、签字页等关键页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还需订单/结算单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4)如提供的业绩虽包含类似但未明确/无法区分占比金额的,则须提供可区分本专业具体金额的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如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的以结算文件为准);如合同中已明确不同类型占比金额的,则以合同已明确的金额为准。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自2020年12月
(13)自2018年12月
(14)自2018年12月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或湖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或湖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且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或湖南省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湖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2.8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9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或违法分包。
参加本项目的各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合法性,招标人保留对相关资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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