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化工污水处理场及化工净水场气浮滤池非标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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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化工污水处理场及化工净水场气浮滤池非标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化工污水处理场及化工净水场气浮滤池非标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包括码头库区改造、厂外管线改造、炼油工艺装置及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化工区新建乙烯及公用工程配套设施。
化工污水处理场单元负责处理本项目原炼油区污水和新增化工区含油污水、炼油和化工区循环水排污、碱渣污水、PO/SM 废水等各装置排放的生产废水,处理后大部分污水作为中水回用,补充到厂区循环水场和除盐水站,反渗透浓盐水等高含盐污水处理达标后外排。同时,对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渣(污泥)进行达标处理和减量化处置。
2.2 招标范围:化工污水处理场及化工净水场气浮滤池非标设备,各一套,共两套。详见附件相关询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2.3 使用功能:见询购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满足装置技术要求。
2.4 技术要求:见询购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满足装置技术要求。
2.5 质量要求:见询购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满足装置技术要求。
2.6 实施或交货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项目现场。
2.7 交货日期:2024 年4 月 30 日。
2.8 返回资料: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个工作日内(返资内容详见请购文件)。
2.9 付款方式
(1)预付款:买卖方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四十五(45)日内,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20%;
(2)到货款:货物到达项目现场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供合同总金额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45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40%的货款;
(3)调试款: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并收到业主签发的中交证书后,45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25%的货款;
(4)资料款:自全部设备终验测试合格,买方收到卖方全部设备交工资料后45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付合同总价5%的资料款;
(5)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45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付合同总价10%的质保金。
2.10 质保期:设备调试合格正常运行使用 12 个月,或货物到现场并经采购商检验合格后 18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2.11 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到场后配合安装和调试工作、试运转(包括制造车间和安装现场)以及开车的服务及培训工作。
2.12 最高投标限价:有,2163.81万元(其中:净水场1716.27万元,污水场447.54万元),车板交货价,包含设备材料费、制造费、开车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费、税费(13%)、运输费、文件资料费、指导安装、调试费等一切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扫描件。
3.1.2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1.3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石油合格供应商资格:准入产品包含物资品名或种类(工业废水处理设备物资分类码:26110301)的供应商,其准入资格须在有效期内且供应商状态为“正常”; 准入产品状态须为“正常”。
3.2 财务要求:
3.2.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2.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投标人提供承诺)。投标人需提供2020-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为审计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扫描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所报2022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所附数据因模糊不清、遮盖等无法读取的,将视为无效报告。
3.3 业绩要求:
2013年1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在石油炼制或油制乙烯企业水处理设施至少1例新建气浮滤池供货业绩,单组进水规模≥470m³/h,稳定运行1年以上。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提供有效销售合同、对应的技术附件(技术协议)、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及稳定运行一年以上的用户证明材料(加盖用户公章);提供业绩明细表,内容包括所供产品名称、规模、数量、用户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业绩可考察。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未满足业绩要求。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性能包业绩须是由其自行执行完成,而非以分包方式由第三方执行完成。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要求响应内容经核实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对其废标。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2020年1月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与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及分公司无诉讼或仲裁记录(通过裁判文书网判定)。
3.5 其他要求:
3.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5.2 近五年(2018年1月至今)内投标人无重大项目质量问题和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2018年1月起至今在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企业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如有隐瞒不报或虚假承诺,其投标将被否决。
3.5.3 投标人在任何行业应用案例中近5年内均未发生过安全运行事故(包括其成套设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5.4 投标人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专利者需提供专利证书),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无专利证书的投标人应提供承诺: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
3.5.5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投标人必须承诺按招标人数字化交付的要求执行,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5.6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返资安排提供相关图纸及资料。
3.5.7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所有设备及主要材料的分供商满足建设方关于物资分供商的规定和要求,且不再提出因建设方分供商与投标人分供商选择不一致而产生的价格差异所导致的合同变更。
3.5.8 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3.5.9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贸易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 至201月3日(北京,下同),在注册后查看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及开标,下同)为201月1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化工污水处理场及化工净水场气浮滤池非标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化工污水处理场及化工净水场气浮滤池非标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包括码头库区改造、厂外管线改造、炼油工艺装置及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化工区新建乙烯及公用工程配套设施。
化工污水处理场单元负责处理本项目原炼油区污水和新增化工区含油污水、炼油和化工区循环水排污、碱渣污水、PO/SM 废水等各装置排放的生产废水,处理后大部分污水作为中水回用,补充到厂区循环水场和除盐水站,反渗透浓盐水等高含盐污水处理达标后外排。同时,对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渣(污泥)进行达标处理和减量化处置。
2.2 招标范围:化工污水处理场及化工净水场气浮滤池非标设备,各一套,共两套。详见附件相关询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2.3 使用功能:见询购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满足装置技术要求。
2.4 技术要求:见询购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满足装置技术要求。
2.5 质量要求:见询购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满足装置技术要求。
2.6 实施或交货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项目现场。
2.7 交货日期:2024 年4 月 30 日。
2.8 返回资料: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个工作日内(返资内容详见请购文件)。
2.9 付款方式
(1)预付款:买卖方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四十五(45)日内,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20%;
(2)到货款:货物到达项目现场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供合同总金额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45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40%的货款;
(3)调试款: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并收到业主签发的中交证书后,45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25%的货款;
(4)资料款:自全部设备终验测试合格,买方收到卖方全部设备交工资料后45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付合同总价5%的资料款;
(5)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45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付合同总价10%的质保金。
2.10 质保期:设备调试合格正常运行使用 12 个月,或货物到现场并经采购商检验合格后 18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2.11 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到场后配合安装和调试工作、试运转(包括制造车间和安装现场)以及开车的服务及培训工作。
2.12 最高投标限价:有,2163.81万元(其中:净水场1716.27万元,污水场447.54万元),车板交货价,包含设备材料费、制造费、开车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费、税费(13%)、运输费、文件资料费、指导安装、调试费等一切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扫描件。
3.1.2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1.3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石油合格供应商资格:准入产品包含物资品名或种类(工业废水处理设备物资分类码:26110301)的供应商,其准入资格须在有效期内且供应商状态为“正常”; 准入产品状态须为“正常”。
3.2 财务要求:
3.2.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2.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投标人提供承诺)。投标人需提供2020-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为审计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扫描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所报2022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所附数据因模糊不清、遮盖等无法读取的,将视为无效报告。
3.3 业绩要求:
2013年1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在石油炼制或油制乙烯企业水处理设施至少1例新建气浮滤池供货业绩,单组进水规模≥470m³/h,稳定运行1年以上。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提供有效销售合同、对应的技术附件(技术协议)、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及稳定运行一年以上的用户证明材料(加盖用户公章);提供业绩明细表,内容包括所供产品名称、规模、数量、用户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业绩可考察。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未满足业绩要求。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性能包业绩须是由其自行执行完成,而非以分包方式由第三方执行完成。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要求响应内容经核实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对其废标。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2020年1月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与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及分公司无诉讼或仲裁记录(通过裁判文书网判定)。
3.5 其他要求:
3.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5.2 近五年(2018年1月至今)内投标人无重大项目质量问题和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2018年1月起至今在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企业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如有隐瞒不报或虚假承诺,其投标将被否决。
3.5.3 投标人在任何行业应用案例中近5年内均未发生过安全运行事故(包括其成套设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5.4 投标人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专利者需提供专利证书),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无专利证书的投标人应提供承诺: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
3.5.5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投标人必须承诺按招标人数字化交付的要求执行,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5.6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返资安排提供相关图纸及资料。
3.5.7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所有设备及主要材料的分供商满足建设方关于物资分供商的规定和要求,且不再提出因建设方分供商与投标人分供商选择不一致而产生的价格差异所导致的合同变更。
3.5.8 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3.5.9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贸易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 至201月3日(北京,下同),在注册后查看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及开标,下同)为201月1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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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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