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北京分公司2024-2025年仓配检一体化综合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26
收藏项目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计划采购中国铁塔北京分公司2024-2025年仓配检一体化综合服务项目,含税预算金额约2417.7万元。
1.2采购规模:
1.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或框架合同金额达到上限。
1.4质量标准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及招标人相关具体要求(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质量验收标准)。
1.5本项目分别设置最高投标单价限价,参选人单项报价高于最高投标单价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单价限价及数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注:如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3、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日期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可在其递交参选应答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投标人应提供单一法人的财务报表,如仅提供合并财务报表未提供母公司报表则视为此文件未提供。
2.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有同类仓储物流类业绩累计金额6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注:(1)若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同时提供至少1张结算发票或结算单据或验收证书等可证明企业完成过此类业务的证明文件。
(2)若为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同时提供采购订单或结算发票(订单须加盖甲方单位公章或甲方使用部门章,发票须体现为本项目),其中,采购订单若为电子订单的,需提供订单清单(格式由投标人自拟且经甲方确认盖章)或电子订单截图(经甲方确认盖章):订单清单需要体现的字段包括但不限于省分、地市、订单状态、产品名称、交易量、单位、订单号、订单、合同号、含税总价;电子订单截图需要体现的字段包括但不限于订单号、合同号、采购内容、采购金额、订单等。
(3)上述涉及的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若有)、合同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4)单项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以订单或发票金额为准,业绩以采购订单金额/结算发票落款为准。(框架合同证明材料若订单和发票同时出现,则按照订单计取)
(5)提供的发票须提供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发票截图(发票验证截图应提供最新开具的发票验证截图)。
(6)上述相关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扫描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或者模糊无法认定的,则该份业绩不予认可。
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2.7、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1月0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为北京“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北京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2.8、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向投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10、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11、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12月217时00分至201月17时00分(北京,下同)。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计划采购中国铁塔北京分公司2024-2025年仓配检一体化综合服务项目,含税预算金额约2417.7万元。
1.2采购规模:
服务内容 |
规模情况 |
金额对比(含税,万元) |
主仓储库房(成本) |
20,5300平米 2025年,4200平米 |
982.5 |
物流配送(投资) |
17730站 |
1036 |
到货检测(成本) |
/ |
81.2 |
订单与前置库管理(成本) |
9人 |
318 |
合计 |
2417.7 |
1.4质量标准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及招标人相关具体要求(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质量验收标准)。
1.5本项目分别设置最高投标单价限价,参选人单项报价高于最高投标单价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单价限价及数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注:如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3、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日期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可在其递交参选应答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投标人应提供单一法人的财务报表,如仅提供合并财务报表未提供母公司报表则视为此文件未提供。
2.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有同类仓储物流类业绩累计金额6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注:(1)若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同时提供至少1张结算发票或结算单据或验收证书等可证明企业完成过此类业务的证明文件。
(2)若为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同时提供采购订单或结算发票(订单须加盖甲方单位公章或甲方使用部门章,发票须体现为本项目),其中,采购订单若为电子订单的,需提供订单清单(格式由投标人自拟且经甲方确认盖章)或电子订单截图(经甲方确认盖章):订单清单需要体现的字段包括但不限于省分、地市、订单状态、产品名称、交易量、单位、订单号、订单、合同号、含税总价;电子订单截图需要体现的字段包括但不限于订单号、合同号、采购内容、采购金额、订单等。
(3)上述涉及的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若有)、合同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4)单项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以订单或发票金额为准,业绩以采购订单金额/结算发票落款为准。(框架合同证明材料若订单和发票同时出现,则按照订单计取)
(5)提供的发票须提供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发票截图(发票验证截图应提供最新开具的发票验证截图)。
(6)上述相关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扫描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或者模糊无法认定的,则该份业绩不予认可。
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2.7、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1月0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为北京“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北京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2.8、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向投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10、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11、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12月217时00分至201月17时00分(北京,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请注册或升级以上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 款 付款指导
- 续 老会员下载续费申请表
- 新 新会员下载会员申请表
微信扫码
实时联系
相关项目推荐
- 安徽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5年业务系统设备维护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2024招标公告 2024-12-20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和田分公司2024年洛浦县某项目杆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20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分公司2024-2026年网络维护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12-20
- 深圳大学综合困难气道训练考核评估系统等设备一批采购(A)招标公告 2024-12-20
- 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智能硬件事业部2021年浙高运公司机电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三标段调光设备谈判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项目公告 2024-12-20
- 天津市数据发展中心-天津市电子认证升级及互认互信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20
-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全自动尿液分析系统、凝血和血小板功能分析仪采购公告招标公告 2024-12-20
-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5年应急电源车购置招标公告 2024-12-20
- 中国电信天翼云2024年海光四号服务器设计研发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20
- 中国电信2024年宁夏公司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数字化平台建设研发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20
会员登录立即注册
客服电话
- 客服电话:010-56240287
-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刘欣
-
标书下载更多
- 淮河能源健康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常用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招标公告
- 万州经开区基础设施及配套用房完善工程之住房租赁项目改造工程采购电缆线第三次比选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2月工作服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防寒保暖羊毛衫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万州经开区综保区生活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天然气管道工程专业分包第二次竞争性比选公告
- 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采购页岩标、配砖比选公告
- 水处理化工原材料产品系列采购比选公告
- 中国核电电力行业发展研究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销售废旧物资
- 万州经开区基础设施及配套用房完善工程之住房租赁项目改造工程采购电缆线第二次比选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