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耒阳市耒水河道清淤疏浚与生态修复工程(一期)(K6+300-K9+400)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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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耒阳市耒水河道清淤疏浚与生态修复工程(一期)(K6+300-K9+400)段已由衡阳市水利局、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衡水利158号、耒发改备案1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耒阳市城农投小城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耒阳市城农投小城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湖南省耒阳市耒水河道清淤疏浚与生态修复工程(一期)(K6+300-K9+400)段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湖南省耒阳市耒水河道清淤疏浚与生态修复工程(一期)(K6+300-K9+400)段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起点为耒阳市黄市镇麻塘小学附近,终点为耒阳市黄市镇清水铺村上游侧。
2.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功能、总投资额、总工期等):项目建设内容:河道清淤疏浚3.1km;左岸生态护岸0.22km(K9+180-K9+400);右岸生态护岸0.38km(K7+120-K7+300,K7+650-K7+850),经耒阳市财政投资评审服务中心审定后,本项目静态总投资金额为51066855.71元 。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水利水电工程 ;
(2)招标范围和内容: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后续服务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设计: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设计服务。②施工:本项目工程施工(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③采购:包括本项目所需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保修工作等。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39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历天,施工工期为36历天 。
2.6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达到技施设计阶段设计标准并满足施工进度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后达到“合格工程”的标准。(3)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7其他要求:前期参与本项目咨询或设计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投标人必须具备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4(A)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近5年内(指2018年12月~至投标截止止)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6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A)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8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和各成员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如以同一资质参与投标,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10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其他要求:前期参与本项目咨询或设计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2023 年 12 月 27 日~ 2024 年1月19:00时止(北京)注册后查看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5、投标担保
5.1(A)需递交投标担保: 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投标截止,下同)为201月19时00分(北京)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耒阳市耒水河道清淤疏浚与生态修复工程(一期)(K6+300-K9+400)段已由衡阳市水利局、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衡水利158号、耒发改备案1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耒阳市城农投小城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耒阳市城农投小城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湖南省耒阳市耒水河道清淤疏浚与生态修复工程(一期)(K6+300-K9+400)段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湖南省耒阳市耒水河道清淤疏浚与生态修复工程(一期)(K6+300-K9+400)段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起点为耒阳市黄市镇麻塘小学附近,终点为耒阳市黄市镇清水铺村上游侧。
2.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功能、总投资额、总工期等):项目建设内容:河道清淤疏浚3.1km;左岸生态护岸0.22km(K9+180-K9+400);右岸生态护岸0.38km(K7+120-K7+300,K7+650-K7+850),经耒阳市财政投资评审服务中心审定后,本项目静态总投资金额为51066855.71元 。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水利水电工程 ;
(2)招标范围和内容: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后续服务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设计: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设计服务。②施工:本项目工程施工(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③采购:包括本项目所需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保修工作等。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39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历天,施工工期为36历天 。
2.6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达到技施设计阶段设计标准并满足施工进度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后达到“合格工程”的标准。(3)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7其他要求:前期参与本项目咨询或设计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投标人必须具备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4(A)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近5年内(指2018年12月~至投标截止止)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6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A)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8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和各成员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如以同一资质参与投标,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10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其他要求:前期参与本项目咨询或设计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2023 年 12 月 27 日~ 2024 年1月19:00时止(北京)注册后查看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5、投标担保
5.1(A)需递交投标担保: 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投标截止,下同)为201月19时00分(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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