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区江埔街道办事处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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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GZ202311C507
项目名称:从化区江埔街道办事处20
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从化区江埔街道办事处20
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不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不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资料或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从化区江埔街道办事处20
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从化区江埔街道办事处20
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
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3年12月2
至20
01月0
,每天
09:00:00至12:00:00,
14:30:00至17:30: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20
01月0
09时00分00秒(北京
)
项目编号:HXGZ202311C507
项目名称:从化区江埔街道办事处2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从化区江埔街道办事处20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餐饮服务 |
从化区江埔街道办事处2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0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不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不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资料或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从化区江埔街道办事处20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从化区江埔街道办事处20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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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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