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正通2024年度室内覆盖集成服务及其信源设备安装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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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北京正通20度室内覆盖集成服务及其信源设备安装框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包含新建室内分布系统的设备费用(包含设备安装督导和调测费用)及施工费用(包含原有设备的拆除费用、安装费用及调测费用),实施区域划分与项目规模如下:
1.2项目性质:设备供货及安装合同。
1.3框架类别及有效期:框架类别:框架协议+订单;
施工框架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订单累计金额(折扣后)达到框架协议金额(即累计达到70万元),先到先止。
货物框架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订单累计金额达到框架协议金额(即累计达到130万元),先到先止。
1.4施工工期:按具体订单下达的工期要求。
1.5供货期限:订单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供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6保修期:
1.6.1施工部分: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期间投标人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设备。
1.6.2货物部分:24个月。从到货签收之日后6个月开始计算或从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以先到为准)。
1.7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名。
1.8技术要求:投标人技术必须符合技术规范书及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
★1.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或经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其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投标限价如下
1、施工部分按国家标准报折扣,最高限价为施工费用折扣60%;
2、设备部分报单价,详见4:投标报价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
2.2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根据招标人要求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所有有源设备有效期内的(无线抗干扰直放站、数字拉远设备近端机、数字拉远设备远端机、干线放大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提供的设备型号核准证应与投标报价表中所报产品型号相对应,如不对应则视为未提供,将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所有设备的近10年内(自2023年12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具备CMA认证检测资质的第三方产品检测报告。
注1:产品要求详见附件3:技术规范书。
注2: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需联合体中负责提供设备的成员满足“(2)、(3)”项产品要求即可。
注3:如联合体投标,则施工部分投标人须满足“(1)”项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4: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复印件。
2.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2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签署的同类项目业绩合同,两种同类项目业绩数量至少各一个。具体要求如下:
同类项目定义:
(1)A类业绩:直放站覆盖设备销售类业绩,需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订单下对应的设备清单,需包含直放站覆盖设备,累计金额不得少于200万元(含税);
(2)B类业绩:直放站及室内分布系统建设施工类业绩,累计金额不得少于400万元。
注1: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由联合体中负责提供设备的成员提供A类业绩,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的成员提供B类业绩。如非联合体投标,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须同时包含A类业绩及B类业绩。
注2: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3:在必要时,投标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5人员要求: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配备常驻专业服务技术人员。包含如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2)项目负责人:须配备至少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专业)资格证书,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及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专职安全员:须至少提供1名安全员,须具有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专业施工人员:须具备与实际工程相关的特种作业证书,包括但不限于登高证、电工证等,每种证书至少包含1人具备;
5)本项目须配备至少10名(不包含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成员。
注1:投标人须提供服务团队《人员信息表》、以上项目团队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职业证书等证明材料,并注明人员类型。
注2:提供上述服务团队人员的劳动合同或提供由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内投标人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 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
注3: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仅需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成员满足以上人员要求即可。
2.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2.7代理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8投标人之间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起)在中国电信北京公司及北京正通公司中标后不签署合同的或签署合同后因投标人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的;
(16)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7)投标人在过去一年(自2022年12月起)因合同履行出现严重违约而被招标人发布通报3次及以上的,以招标人的正式发文为准;
(18)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12月28时30分至201月17时30分(北京,下同)。
1.1招标内容:北京正通20度室内覆盖集成服务及其信源设备安装框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包含新建室内分布系统的设备费用(包含设备安装督导和调测费用)及施工费用(包含原有设备的拆除费用、安装费用及调测费用),实施区域划分与项目规模如下:
项目名称 | 区域 | 其中设备费预估(万元)(含税) | 其中施工费预估(万元)(含税) | 合计总费用(万元)(含税) |
北京正通20度室内覆盖集成服务及其信源设备安装框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 | 北京市及天津茶淀 | 130 | 70 | 200 |
1.2项目性质:设备供货及安装合同。
1.3框架类别及有效期:框架类别:框架协议+订单;
施工框架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订单累计金额(折扣后)达到框架协议金额(即累计达到70万元),先到先止。
货物框架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订单累计金额达到框架协议金额(即累计达到130万元),先到先止。
1.4施工工期:按具体订单下达的工期要求。
1.5供货期限:订单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供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6保修期:
1.6.1施工部分: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期间投标人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设备。
1.6.2货物部分:24个月。从到货签收之日后6个月开始计算或从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以先到为准)。
1.7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名。
1.8技术要求:投标人技术必须符合技术规范书及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
★1.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或经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其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投标限价如下
1、施工部分按国家标准报折扣,最高限价为施工费用折扣60%;
2、设备部分报单价,详见4:投标报价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
2.2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根据招标人要求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所有有源设备有效期内的(无线抗干扰直放站、数字拉远设备近端机、数字拉远设备远端机、干线放大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提供的设备型号核准证应与投标报价表中所报产品型号相对应,如不对应则视为未提供,将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所有设备的近10年内(自2023年12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具备CMA认证检测资质的第三方产品检测报告。
注1:产品要求详见附件3:技术规范书。
注2: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需联合体中负责提供设备的成员满足“(2)、(3)”项产品要求即可。
注3:如联合体投标,则施工部分投标人须满足“(1)”项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4: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复印件。
2.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2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签署的同类项目业绩合同,两种同类项目业绩数量至少各一个。具体要求如下:
同类项目定义:
(1)A类业绩:直放站覆盖设备销售类业绩,需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订单下对应的设备清单,需包含直放站覆盖设备,累计金额不得少于200万元(含税);
(2)B类业绩:直放站及室内分布系统建设施工类业绩,累计金额不得少于400万元。
注1: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由联合体中负责提供设备的成员提供A类业绩,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的成员提供B类业绩。如非联合体投标,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须同时包含A类业绩及B类业绩。
注2: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3:在必要时,投标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5人员要求: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配备常驻专业服务技术人员。包含如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2)项目负责人:须配备至少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专业)资格证书,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及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专职安全员:须至少提供1名安全员,须具有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专业施工人员:须具备与实际工程相关的特种作业证书,包括但不限于登高证、电工证等,每种证书至少包含1人具备;
5)本项目须配备至少10名(不包含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成员。
注1:投标人须提供服务团队《人员信息表》、以上项目团队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职业证书等证明材料,并注明人员类型。
注2:提供上述服务团队人员的劳动合同或提供由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内投标人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 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
注3: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仅需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成员满足以上人员要求即可。
2.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2.7代理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8投标人之间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起)在中国电信北京公司及北京正通公司中标后不签署合同的或签署合同后因投标人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的;
(16)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7)投标人在过去一年(自2022年12月起)因合同履行出现严重违约而被招标人发布通报3次及以上的,以招标人的正式发文为准;
(18)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12月28时30分至201月17时30分(北京,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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