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启迪路南段新建工程工可及勘察设计项目QDLND-SJ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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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启迪路南段新建工程工可及勘察设计项目QDLND-SJ标段,已列入计划。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业主为启东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启东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启东市启迪路南段新建工程,启迪路南段约2.16km(世纪大道西延-沿江公路),世纪大道西延西段约0.4km(启迪路-下穿铁路-终点)。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双向六车道,建安费约2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为QDLND-SJ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启东市启迪路南段新建工程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含估算)、勘察(测)、涉铁安全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后续服务。
注:①勘察(测)是指为满足设计需要而进行的必要的详细勘察(测)工作。②招标人保留对本项目设计规模、设计范围、设计内容、服务周期等调整(包括设计规模缩小、取消施工图设计委托、各阶段成果提交缩短等)的权利。
2.3服务期:
(1)工程可行性研究成果提交:203月底前提交工可报审稿,205月底前涉铁方案通过铁路部门审查,206月底前工可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2)初步设计文件提交:208月提交初步设计报审稿,2010月底前工可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3)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根据招标人后续书面要求开展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和施工图预算等全部资料文件)以及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4)勘察(测量)资料提交: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5)在此期间须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以下简称投标报表)表1中的信息为准】;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投标报表表1中的信息为准)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的信息证明;
(2)独立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下列资质中的①③或②③的资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涵盖下列资质中的①③或②③资质:
①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
②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包括公路专业和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③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至少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两个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3.2业绩要求:
2018年1月以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一级(或以上)公路主体工程新建(或改扩建)设计工作;同时,2018年1月以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涉铁的公路工程设计工作,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涉铁业绩不予认可。
注:(1)业绩的、内容、性质等均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并在投标报表中提交的合同交/竣工日期、工程内容和性质等信息为准。(下同)
(2)一个项目仅计一个业绩(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的不同标段、不同阶段设计的,均仅计一个业绩)。(下同)
3.3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以来担任过一级(或以上)公路主体工程新建(或改扩建)工程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桥、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
a、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b、投标人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段为近3个月(2023年9月-2023年11月或2023年10月-2023年12月)。
c、若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企业,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缴纳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所在事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国资委、人社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等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其身份所在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扫描件,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3.4信誉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信用等级以联合体成员中较低的一方为准)在最近一期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如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或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包括公路专业和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2)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联合体中由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相关信息并生成投标报表,以及填写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开标)为2001月109:30。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启迪路南段新建工程工可及勘察设计项目QDLND-SJ标段,已列入计划。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业主为启东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启东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启东市启迪路南段新建工程,启迪路南段约2.16km(世纪大道西延-沿江公路),世纪大道西延西段约0.4km(启迪路-下穿铁路-终点)。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双向六车道,建安费约2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为QDLND-SJ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启东市启迪路南段新建工程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含估算)、勘察(测)、涉铁安全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后续服务。
注:①勘察(测)是指为满足设计需要而进行的必要的详细勘察(测)工作。②招标人保留对本项目设计规模、设计范围、设计内容、服务周期等调整(包括设计规模缩小、取消施工图设计委托、各阶段成果提交缩短等)的权利。
2.3服务期:
(1)工程可行性研究成果提交:203月底前提交工可报审稿,205月底前涉铁方案通过铁路部门审查,206月底前工可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2)初步设计文件提交:208月提交初步设计报审稿,2010月底前工可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3)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根据招标人后续书面要求开展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和施工图预算等全部资料文件)以及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4)勘察(测量)资料提交: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5)在此期间须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以下简称投标报表)表1中的信息为准】;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投标报表表1中的信息为准)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的信息证明;
(2)独立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下列资质中的①③或②③的资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涵盖下列资质中的①③或②③资质:
①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
②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包括公路专业和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③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至少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两个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3.2业绩要求:
2018年1月以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一级(或以上)公路主体工程新建(或改扩建)设计工作;同时,2018年1月以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涉铁的公路工程设计工作,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涉铁业绩不予认可。
注:(1)业绩的、内容、性质等均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并在投标报表中提交的合同交/竣工日期、工程内容和性质等信息为准。(下同)
(2)一个项目仅计一个业绩(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的不同标段、不同阶段设计的,均仅计一个业绩)。(下同)
3.3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以来担任过一级(或以上)公路主体工程新建(或改扩建)工程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桥、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
a、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b、投标人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段为近3个月(2023年9月-2023年11月或2023年10月-2023年12月)。
c、若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企业,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缴纳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所在事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国资委、人社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等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其身份所在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扫描件,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3.4信誉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信用等级以联合体成员中较低的一方为准)在最近一期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如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或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包括公路专业和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2)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联合体中由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相关信息并生成投标报表,以及填写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开标)为2001月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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