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路域环境提升工程项目1标段、2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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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新乡县路域环境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乡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乡县路域环境提升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县区)
3、建设地点:新乡县;
4、建设规模:新乡县路域环境提升工程养护路线长度共计70.9公里(另外包含一个互通匝道提升),主要包括24个养护路段,主要养护内容为:路面坑槽处理、损坏路缘石的更换和补栽、路缘石刷漆、标线施划、路面罩面等。
5、标段划分:2个标段;
第1标段:施工;
第2标段:本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6、工程投资额:8316365.5元(其中一标段:8130965.5元,二标段:185400.00元)
7、工期:
第1标段:5历天
第2标段:本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8、招标范围:
第1标段:工程量清单、图纸及补充答疑包括的所有内容等;
第2标段:本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9、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10、安全要求:安全生产零事故;
11、环保要求: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相关环保政策及规范要求。
1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第1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岗项目(出具无在岗项目承诺书)。拟派项目总工需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且无在岗项目。
第2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交通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2、财务要求:近三年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指2020、2021、2022年度)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起算至2022年度。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则以企业基本户银行提供资信证明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3、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5、本项目第1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2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1标段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数量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授权牵头单位,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5)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须联合体双方提供的资料外,其他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其他联合体各方按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四、获取招标文件:
1、:2023年12月208:30时至201月18:00时止。(北京)
新乡县路域环境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乡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乡县路域环境提升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县区)
3、建设地点:新乡县;
4、建设规模:新乡县路域环境提升工程养护路线长度共计70.9公里(另外包含一个互通匝道提升),主要包括24个养护路段,主要养护内容为:路面坑槽处理、损坏路缘石的更换和补栽、路缘石刷漆、标线施划、路面罩面等。
5、标段划分:2个标段;
第1标段:施工;
第2标段:本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6、工程投资额:8316365.5元(其中一标段:8130965.5元,二标段:185400.00元)
7、工期:
第1标段:5历天
第2标段:本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8、招标范围:
第1标段:工程量清单、图纸及补充答疑包括的所有内容等;
第2标段:本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9、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10、安全要求:安全生产零事故;
11、环保要求: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相关环保政策及规范要求。
1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第1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岗项目(出具无在岗项目承诺书)。拟派项目总工需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且无在岗项目。
第2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交通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2、财务要求:近三年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指2020、2021、2022年度)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起算至2022年度。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则以企业基本户银行提供资信证明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3、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5、本项目第1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2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1标段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数量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授权牵头单位,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5)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须联合体双方提供的资料外,其他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其他联合体各方按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四、获取招标文件:
1、:2023年12月208:30时至201月18:00时止。(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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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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