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秦都区上林街道卫生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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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ZB2023-N193
项目名称:咸阳市秦都区上林街道卫生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61,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咸阳市秦都区上林街道卫生院食堂服务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161,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61,6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市秦都区上林街道卫生院食堂服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2)《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2022)1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1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市秦都区上林街道卫生院食堂服务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
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
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6)书面声明:①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 2023年12月2
至 20
01月0
,每天
00:00:00至 12:00:00,
12:00:00至 23:59:59(北京
)
项目编号:JXZB2023-N193
项目名称:咸阳市秦都区上林街道卫生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61,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咸阳市秦都区上林街道卫生院食堂服务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161,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61,6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餐饮服务 |
11616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61,600.00 |
1,161,6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市秦都区上林街道卫生院食堂服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2)《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2022)1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1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市秦都区上林街道卫生院食堂服务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
三、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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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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