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路建宁都项目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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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都县2023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已由宁都县人民政府以宁府办字[2023)40 号批准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宁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投字 260 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宁都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宁都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用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进行公开招标,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宁都县2023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C标段),线路全长约130.35公里,其中升级改造65.07公里、路面改造65公里。项目涉及10个乡镇(安福乡、钓峰乡、黄陂镇、蔡江乡、小布镇、大沽乡、东山坝镇、肖田乡、东韶乡、洛口镇)。主要实施内容:路基土石方、路基排水、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工程、升级改造、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其中挖方合计约82.29万方(含旧路面拆除、清淤),填方合计约40.74万方(含台背回填及软基处理);水稳基层约8.66万方,沥青混凝土面层约4.56万方;桥梁10座/449.08m,涵洞382道/4165m。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附件一≤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行业相关专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同时符合中交路建宁都四好项目业主和监理的合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
(6)其他条件。
3.2 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一般纳税证明必须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资料: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新版营业执照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
(2)生产能力要求: 投标物生产厂家,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算器具和检验手段。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产品标准的技术条件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几年财务审计报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在国家、省、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为合格产品;生产厂家具有近3年内交通运输行业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内中标国家同类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各项指标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6)其他要求:个体工商户、公司成立一年内不允许参与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4. 报名确认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3
至20
1月
15时00分(北京
,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宁都县2023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已由宁都县人民政府以宁府办字[2023)40 号批准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宁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投字 260 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宁都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宁都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用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进行公开招标,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宁都县2023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C标段),线路全长约130.35公里,其中升级改造65.07公里、路面改造65公里。项目涉及10个乡镇(安福乡、钓峰乡、黄陂镇、蔡江乡、小布镇、大沽乡、东山坝镇、肖田乡、东韶乡、洛口镇)。主要实施内容:路基土石方、路基排水、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工程、升级改造、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其中挖方合计约82.29万方(含旧路面拆除、清淤),填方合计约40.74万方(含台背回填及软基处理);水稳基层约8.66万方,沥青混凝土面层约4.56万方;桥梁10座/449.08m,涵洞382道/4165m。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附件一≤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行业相关专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同时符合中交路建宁都四好项目业主和监理的合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
(6)其他条件。
3.2 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一般纳税证明必须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资料: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新版营业执照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
(2)生产能力要求: 投标物生产厂家,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算器具和检验手段。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产品标准的技术条件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几年财务审计报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在国家、省、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为合格产品;生产厂家具有近3年内交通运输行业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内中标国家同类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各项指标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6)其他要求:个体工商户、公司成立一年内不允许参与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4. 报名确认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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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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