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分公司2023年行业拓展业务监控类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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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分公司2023年行业拓展业务监控类设备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分公司2023年行业拓展业务监控类设备采购项目ZZTT-BX-2023-13
1.2 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分公司
1.3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现拟采购各类摄像机、各类服务器、各类交换机、各类硬盘、数据监测终端及传感器等,不含安装,详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不含税预算99.09万元,含税预算112万元。税率按照13%测算,合同部分税率按照参选人投报税率计取。
1.6 标包划分: 不划分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为折扣100%。参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各类摄像机、各类服务器、各类交换机、各类硬盘、数据监测终端及传感器等,不含安装,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内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交货地点:山东省枣庄市。
2.5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2.6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技术标准、中国铁塔的各项规范要求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至少提供一份2020年12月
至2023年11月3
(以合同签订
为准)曾承接过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页)等证明材料。同类项目业绩是指:采购清单中的任一项产品(不含网线类)的销售业绩。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
起)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山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分公司列入地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山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与其他参选人“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书。
3.5参选人关联关系审查: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参选人关联关系承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3.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
若为制造商,参选人须出具制造商资格声明函;若为代理商,须出具货物(高清智能球机、云台摄像机、平台服务器、存储阵列控制器、180°全景摄像机)对应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
(3)一个制造商可以作为其他货物的代理商参加本项目;
注:参选人若为制造商应答,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制造商资格声明;若为代理商应答,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唯一代理授权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作否决应答处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
:20
01月0
08:30时至20
01月0
10:00时(北京
,下同)。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分公司2023年行业拓展业务监控类设备采购项目ZZTT-BX-2023-13
1.2 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分公司
1.3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现拟采购各类摄像机、各类服务器、各类交换机、各类硬盘、数据监测终端及传感器等,不含安装,详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不含税预算99.09万元,含税预算112万元。税率按照13%测算,合同部分税率按照参选人投报税率计取。
1.6 标包划分: 不划分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为折扣100%。参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各类摄像机、各类服务器、各类交换机、各类硬盘、数据监测终端及传感器等,不含安装,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4交货地点:山东省枣庄市。
2.5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2.6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技术标准、中国铁塔的各项规范要求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至少提供一份2020年12月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山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分公司列入地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山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与其他参选人“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书。
3.5参选人关联关系审查: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参选人关联关系承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3.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
若为制造商,参选人须出具制造商资格声明函;若为代理商,须出具货物(高清智能球机、云台摄像机、平台服务器、存储阵列控制器、180°全景摄像机)对应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
(3)一个制造商可以作为其他货物的代理商参加本项目;
注:参选人若为制造商应答,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制造商资格声明;若为代理商应答,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唯一代理授权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作否决应答处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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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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