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电气化工程分公司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度河南省鹤壁市商品混凝土框架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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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为了提高整合市场资源的能力,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结合区域经营情况,为满足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电气化工程分公司、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等公司所属鹤壁区域内在建及新建工程项目施工需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对公司鹤壁区域内工程项目建设所需商品混凝土进行以法人单位为主体的框架协议采购(若业主单位对项目物资采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采用公开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鹤壁区域商品混凝土框架。本次框架协议谈判服务鹤壁区域范围内在建或新开工项目,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起1年协议终止,将重新组织框架采购协议),鹤壁区域内所属各项目所需商品混凝土物资,均可直接与本次入围的供应商实施采购。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运管〔2020〕241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电气化工程分公司在鹤壁区域的项目有鹤壁综合保税区EPC项目、海骊产业园一期工程EPC项目等,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鹤壁区域的项目有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河路办事处八角社区(二期)村庄改造EPC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园区房建及附属配套设施,住宅楼及配套附属基础设施,所有项目均涉及到商品混凝土采购。框架有效期内,公司鹤壁市区域内所有工程项目所需商混在运距及产能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均可采用本框架采购。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能力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生产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从事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能力和销售经历,月生产能力不低于4万立方米,配备有相应的运输设备和泵送设备,须提供生产能力和运输能力的证明。
(2)投标人能够满足采购人的供货
要求,对于采购人提出的加急订单应优先排产,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定。
3.3 财务能力要求: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2年连续两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期间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内三种型号商品混凝土配合比报告至少1份及原材料检测报告至少1份;
3.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内至少2份同类工程或者类似工程物资供应的良好业绩(须提供物资供货合同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印章)。
3.6履约信用要求:
(1)投标人及投标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2年(以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附“中国裁决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网页截图);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附“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网页截图);
(3)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4)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3.7其他要求:
(1)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4)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招标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1月
至20
1月1
(节假日除外)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1.1招标条件
为了提高整合市场资源的能力,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结合区域经营情况,为满足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电气化工程分公司、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等公司所属鹤壁区域内在建及新建工程项目施工需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对公司鹤壁区域内工程项目建设所需商品混凝土进行以法人单位为主体的框架协议采购(若业主单位对项目物资采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采用公开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鹤壁区域商品混凝土框架。本次框架协议谈判服务鹤壁区域范围内在建或新开工项目,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起1年协议终止,将重新组织框架采购协议),鹤壁区域内所属各项目所需商品混凝土物资,均可直接与本次入围的供应商实施采购。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运管〔2020〕241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电气化工程分公司在鹤壁区域的项目有鹤壁综合保税区EPC项目、海骊产业园一期工程EPC项目等,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鹤壁区域的项目有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河路办事处八角社区(二期)村庄改造EPC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园区房建及附属配套设施,住宅楼及配套附属基础设施,所有项目均涉及到商品混凝土采购。框架有效期内,公司鹤壁市区域内所有工程项目所需商混在运距及产能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均可采用本框架采购。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能力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生产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从事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能力和销售经历,月生产能力不低于4万立方米,配备有相应的运输设备和泵送设备,须提供生产能力和运输能力的证明。
(2)投标人能够满足采购人的供货
3.3 财务能力要求: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2年连续两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期间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内三种型号商品混凝土配合比报告至少1份及原材料检测报告至少1份;
3.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内至少2份同类工程或者类似工程物资供应的良好业绩(须提供物资供货合同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印章)。
3.6履约信用要求:
(1)投标人及投标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2年(以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附“中国裁决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网页截图);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附“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网页截图);
(3)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4)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3.7其他要求:
(1)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4)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招标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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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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