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江区2024-2025年县道小修保养项目HJXD-XXBY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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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邗江区2024-2025年县道小修保养项目已由/ 以/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为扬州市邗江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扬州市邗江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县道小修保养公路分别为公瓜线长31.6km、西杨线长3.7km、谷滨线长9.8km、送槐线长21.2km、新甘泉线长5.5km、合墩线长11.9km,共计83.7公里。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即HJXD-XXBY。主要工作内容为县道路面保洁工作、日常巡视检查(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及桥涵附属设施、沿线安全设施等)、应急保障,日常小修保养(包括路基边沟、截水沟、排水沟修复,路面灌缝及破损修复、桥涵构造物维修、排水系统维修、沿线安全设施维护、绿化保养修复等)、应急处置(铲雪除冰等)的全部作业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服务周期:202月~2021月3,共两年,73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日常养护类、特情处置无缺陷责任期,小修工程类缺陷责任期6个月。
2.4质量要求:达到公路养护相关技术规范所要求的养护标准及省厅、市(县)管理部门考核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 1 中显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投标人注意在网上预约时必须将财务信息填全,否则由于财务数据不全,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公路养护业绩(业绩指小修保养或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报表表5中显示的内容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 C 级及以上级别。
(5)项目经理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20年1月至今担任过一任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公路小修保养或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项目副经理)。(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报表表3、表4中显示的内容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 1个月(提供投标截止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6)其他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报表表3中显示的内容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 1个月(提供投标截止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获取招标文件为201月3日17:30至201月117:30时,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为201月29:30时整。
本招标项目邗江区2024-2025年县道小修保养项目已由/ 以/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为扬州市邗江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扬州市邗江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县道小修保养公路分别为公瓜线长31.6km、西杨线长3.7km、谷滨线长9.8km、送槐线长21.2km、新甘泉线长5.5km、合墩线长11.9km,共计83.7公里。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即HJXD-XXBY。主要工作内容为县道路面保洁工作、日常巡视检查(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及桥涵附属设施、沿线安全设施等)、应急保障,日常小修保养(包括路基边沟、截水沟、排水沟修复,路面灌缝及破损修复、桥涵构造物维修、排水系统维修、沿线安全设施维护、绿化保养修复等)、应急处置(铲雪除冰等)的全部作业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服务周期:202月~2021月3,共两年,73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日常养护类、特情处置无缺陷责任期,小修工程类缺陷责任期6个月。
2.4质量要求:达到公路养护相关技术规范所要求的养护标准及省厅、市(县)管理部门考核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 1 中显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投标人注意在网上预约时必须将财务信息填全,否则由于财务数据不全,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公路养护业绩(业绩指小修保养或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报表表5中显示的内容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 C 级及以上级别。
(5)项目经理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20年1月至今担任过一任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公路小修保养或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项目副经理)。(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报表表3、表4中显示的内容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 1个月(提供投标截止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6)其他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报表表3中显示的内容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 1个月(提供投标截止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获取招标文件为201月3日17:30至201月117:30时,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为201月29:30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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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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