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汨罗江流域黄金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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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平江县汨罗江流域黄金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平江县长寿镇。
2.3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功能、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本次总投资金额约2500万元; 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收集管网1.61Km,污水检查井60座;建设护岸长度2981m,对河道水面进行垃圾清理,清理面积7948㎡;新建生态隔离带共计11660㎡;建设完善生态沟渠2.206Km;新建人工湿地36t/d,配套污水管网1270m ;工期为180天。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 ;
(2)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按照项目内容对本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总投资金约2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概算清单及初步设计图纸。
2.5 计划工期: 设计周期:30天;施工工期:150天 。
2.6 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设备采购及安装: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施工: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 其他要求: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4(A)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或 / 专业 / ,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近 5年内(指 2019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止)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6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 专业 / (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和级别) ,并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 专业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A)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 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8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9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联合体成员不得超 过 2 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具有本项目要求的是施工资质且在本项目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总负责人。
②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方分工。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项目总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和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④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⑤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确定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承担工作量所占比例为 98%,设计单位承担工作量所占比例为2%。
3.10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2024 年1 月 3日~2024 年1月10 日 17:00时止(北京)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2.1 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平江县汨罗江流域黄金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平江县长寿镇。
2.3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功能、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本次总投资金额约2500万元; 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收集管网1.61Km,污水检查井60座;建设护岸长度2981m,对河道水面进行垃圾清理,清理面积7948㎡;新建生态隔离带共计11660㎡;建设完善生态沟渠2.206Km;新建人工湿地36t/d,配套污水管网1270m ;工期为180天。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 ;
(2)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按照项目内容对本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总投资金约2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概算清单及初步设计图纸。
2.5 计划工期: 设计周期:30天;施工工期:150天 。
2.6 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设备采购及安装: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施工: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 其他要求: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4(A)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或 / 专业 / ,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近 5年内(指 2019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止)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6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 专业 / (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和级别) ,并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 专业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A)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 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8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9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联合体成员不得超 过 2 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具有本项目要求的是施工资质且在本项目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总负责人。
②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方分工。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项目总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和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④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⑤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确定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承担工作量所占比例为 98%,设计单位承担工作量所占比例为2%。
3.10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2024 年1 月 3日~2024 年1月10 日 17:00时止(北京)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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