涌泉街、墅东街、龙泉北路道路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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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涌泉街、墅东街、龙泉北路道路工程项目监理已由 石家庄市鹿泉区行政审批局以鹿行审投资核【2023】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龙泉湖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龙泉湖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涌泉街北起龙泉北路,南至玉泉路,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45m,线路全长1659.434m。墅东街北起龙泉北路,南至清泉路,建设标准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30m,线路全长503.385m。龙泉北路西起山前大道,东至涌泉街,建设标准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30m,线路全长1848.751m。主要建设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电力结构工程、给水工程、中水工程及照明工程、监控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附属工程。 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 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申请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申请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行为;3、申请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申请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资格预审结果确定前买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资格预审申请团伙的行为;7、申请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申请人之间约定部分申请人放弃申请或者中标的行为;9、申请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申请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申请人鼓动其他申请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审查办法审查,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
、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审查过程中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瑕疵为由向申请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05 00:00至2024-01-11 23:59(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涌泉街、墅东街、龙泉北路道路工程项目监理已由 石家庄市鹿泉区行政审批局以鹿行审投资核【2023】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龙泉湖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龙泉湖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涌泉街北起龙泉北路,南至玉泉路,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45m,线路全长1659.434m。墅东街北起龙泉北路,南至清泉路,建设标准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30m,线路全长503.385m。龙泉北路西起山前大道,东至涌泉街,建设标准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30m,线路全长1848.751m。主要建设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电力结构工程、给水工程、中水工程及照明工程、监控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附属工程。 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 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申请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申请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行为;3、申请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申请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资格预审结果确定前买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资格预审申请团伙的行为;7、申请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申请人之间约定部分申请人放弃申请或者中标的行为;9、申请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申请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申请人鼓动其他申请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审查办法审查,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05 00:00至2024-01-11 23:59(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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