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现代农村示范区(秋江全域土地整治)乡村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人+EPC+O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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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池现代农村示范区(秋江全域土地整治)乡村建设项目经区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池州市浦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池州市浦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
1.1 贵池现代农村示范区(秋江全域土地整治)乡村建设项目,拟建设原住民社区约122万平方米及附属配套设施等;
1.2 根据贵池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秋江新区地块建设项目土地整理约217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文旅、未来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
1.3 贵池现代农村示范区(秋江全域土地整治)周边道路、水、电、气及雨污管道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1.4 绿色低碳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等。
2、项目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包含5个子项目工程,相关建设概况如下:
2.1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土地整理工程
土地整理工程包括梅里社区、民生村村域国土空间范围内全域整治区域内已批准实施方案内的增减挂钩和补充耕地等项目,面积193.23公顷;
2.2 原住民社区建设工程
建设高标准原住民社区,总用地规模58.05公顷,拟建设122万平方米,具体建设指标以已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为准;
2.3 秋江新区未来社区建设工程
建设现代未来社区,总用地规模约217.65公顷,具体建设内容以批准的控制性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为准,包括建成区的运营;
2.4 贵池现代农村示范区(秋江全域土地整治)周边道路、水、电、气及雨污管道等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建设;
2.5 绿色低碳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等。
3、项目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社会投资人+EPC+O”模式实施,贵池区人民政府授权池州市浦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贵池现代农村示范区(秋江全域土地整治)乡村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人+EPC+O的招标主体。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投资人+EPC+O,并与中标人合资成立项目公司,中标人持股比例不低于70%,同股同权,项目公司实缴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亿元。
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项目投融资、勘察设计、工程建设、监理、审计、运营、移交等相关管理工作。中标人具有勘察、设计和施工等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有权承接本项目勘察、设计和施工相关任务,无须二次招标。项目合作期满,项目公司按照市场化模式存续或清算解散。
本项目合作内容包括投资项目的一体化规划策划、一体化勘察设计、一体化建设、一体化管理和一体化运营。
(1)一体化规划策划。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整体的规划策划。按照经批准的秋江新区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科学制定高标准、高质量的区块规划策划整体方案、概念策划、城市设计等文件。
(2)一体化勘察设计。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整体的勘察设计管理。勘察工作主要包含工程的地质勘察、地貌测量、土石方测量等。设计工作主要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3)一体化建设。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融资、建设管理、运营管理和移交等相关工作。
(4)一体化管理。项目公司负责投资项目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前期工作文件的编制和报批;负责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文件办理。
(5)一体化运营。项目公司根据合作范围内建设发展需求,积极参与项目合作范围内的运营,积极发挥商业资源整合优势,引入品牌运营单位,借鉴已有招商经验,带动项目整体招商运营能力。
4、项目合作期:合作期10年(2024-2034年)。
5、项目投资规模:总投资约70亿元。
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及城市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1 勘察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
1.2 设计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以下条件: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1.3 施工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1.4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2.1项目负责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具备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或高级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证书,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2023年9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社保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或有社保主管部门盖章的网页系统打印件)】。
2.2施工负责人在该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相关证书,且为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2023年9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社保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或有社保主管部门盖章的网页系统打印件)】。
(注:拟委任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的,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和安徽省《关于执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安徽省新版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纸质版需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应由二级建造师本人在证书的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或在新版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纸质版后附其本人知情承诺(视为个人签名处的手写本人签名),格式自拟。存在以下情况的,此证书无效(其他省份按各省现行相关规定执行):1.未手写个人签名或未提供二级建造师本人知情承诺;2.个人签名或知情承诺签字与签名图片笔迹不一致。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电子证书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评标专家仍有疑异可以委托招标人(代理机构)登录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人员注册管理系统核验真伪及信息。)
2.3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证书,且为勘察单位(即负责勘察的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2023年9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社保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或有社保主管部门盖章的网页系统打印件)】。
2.4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证书,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2023年9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社保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或有社保主管部门盖章的网页系统打印件)】。
2.5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提供承诺书)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5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书)。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3.1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根据资质要求职责分工可为勘察企业、设计企业、施工企业等,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项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牵头人委派,明确各方职责与分工,未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职责与分工的将否决投标;
3.2联合体中各成员均应当具备相应的招标资质条件(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3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领取招标文件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各成员施工任务。
3.4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
3.5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委派;
3.6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五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
:即日起至20
1月1
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20
1月2
1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贵池现代农村示范区(秋江全域土地整治)乡村建设项目经区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池州市浦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池州市浦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
1.1 贵池现代农村示范区(秋江全域土地整治)乡村建设项目,拟建设原住民社区约122万平方米及附属配套设施等;
1.2 根据贵池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秋江新区地块建设项目土地整理约217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文旅、未来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
1.3 贵池现代农村示范区(秋江全域土地整治)周边道路、水、电、气及雨污管道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1.4 绿色低碳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等。
2、项目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包含5个子项目工程,相关建设概况如下:
2.1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土地整理工程
土地整理工程包括梅里社区、民生村村域国土空间范围内全域整治区域内已批准实施方案内的增减挂钩和补充耕地等项目,面积193.23公顷;
2.2 原住民社区建设工程
建设高标准原住民社区,总用地规模58.05公顷,拟建设122万平方米,具体建设指标以已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为准;
2.3 秋江新区未来社区建设工程
建设现代未来社区,总用地规模约217.65公顷,具体建设内容以批准的控制性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为准,包括建成区的运营;
2.4 贵池现代农村示范区(秋江全域土地整治)周边道路、水、电、气及雨污管道等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建设;
2.5 绿色低碳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等。
3、项目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社会投资人+EPC+O”模式实施,贵池区人民政府授权池州市浦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贵池现代农村示范区(秋江全域土地整治)乡村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人+EPC+O的招标主体。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投资人+EPC+O,并与中标人合资成立项目公司,中标人持股比例不低于70%,同股同权,项目公司实缴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亿元。
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项目投融资、勘察设计、工程建设、监理、审计、运营、移交等相关管理工作。中标人具有勘察、设计和施工等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有权承接本项目勘察、设计和施工相关任务,无须二次招标。项目合作期满,项目公司按照市场化模式存续或清算解散。
本项目合作内容包括投资项目的一体化规划策划、一体化勘察设计、一体化建设、一体化管理和一体化运营。
(1)一体化规划策划。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整体的规划策划。按照经批准的秋江新区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科学制定高标准、高质量的区块规划策划整体方案、概念策划、城市设计等文件。
(2)一体化勘察设计。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整体的勘察设计管理。勘察工作主要包含工程的地质勘察、地貌测量、土石方测量等。设计工作主要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3)一体化建设。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融资、建设管理、运营管理和移交等相关工作。
(4)一体化管理。项目公司负责投资项目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前期工作文件的编制和报批;负责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文件办理。
(5)一体化运营。项目公司根据合作范围内建设发展需求,积极参与项目合作范围内的运营,积极发挥商业资源整合优势,引入品牌运营单位,借鉴已有招商经验,带动项目整体招商运营能力。
4、项目合作期:合作期10年(2024-2034年)。
5、项目投资规模:总投资约70亿元。
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及城市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1 勘察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
1.2 设计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以下条件: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1.3 施工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1.4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2.1项目负责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具备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或高级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证书,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2023年9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社保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或有社保主管部门盖章的网页系统打印件)】。
2.2施工负责人在该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相关证书,且为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2023年9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社保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或有社保主管部门盖章的网页系统打印件)】。
(注:拟委任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的,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和安徽省《关于执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安徽省新版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纸质版需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应由二级建造师本人在证书的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或在新版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纸质版后附其本人知情承诺(视为个人签名处的手写本人签名),格式自拟。存在以下情况的,此证书无效(其他省份按各省现行相关规定执行):1.未手写个人签名或未提供二级建造师本人知情承诺;2.个人签名或知情承诺签字与签名图片笔迹不一致。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电子证书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评标专家仍有疑异可以委托招标人(代理机构)登录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人员注册管理系统核验真伪及信息。)
2.3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证书,且为勘察单位(即负责勘察的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2023年9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社保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或有社保主管部门盖章的网页系统打印件)】。
2.4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证书,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2023年9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社保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或有社保主管部门盖章的网页系统打印件)】。
2.5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提供承诺书)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5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书)。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3.1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根据资质要求职责分工可为勘察企业、设计企业、施工企业等,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项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牵头人委派,明确各方职责与分工,未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职责与分工的将否决投标;
3.2联合体中各成员均应当具备相应的招标资质条件(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3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领取招标文件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各成员施工任务。
3.4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
3.5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委派;
3.6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五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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