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进路环境提升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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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进路环境提升工程已由扬州市江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扬江发改许发〔2023〕9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扬州市江都区交通运输局以江交建许字〔2023〕0001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扬州市江都区交通基础设施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扬州市江都区交通基础设施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东进路环境提升工程途经江都区仙女镇、宜陵镇、丁伙镇、丁沟镇和郭村镇,长约21公里,绿化总面积约55.2万平方米,全路段设4个景观节点,分别为起点景观节点(位于G233国道西侧、东进路南侧),文化主题园(位于宜陵镇五里窑水务所周边),红梅景观园(位于郭村镇红旗河东侧意杨林处),终点景观节点(位于东进路与武嘶公路交叉口南侧)。
本次招标分为2个合同段,分别为:
(1)DJLLH-SG1标段:招标范围为:东进路环境提升工程K0+000-K10+990.116范围内绿化工程、节点景观及附属工程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绿化养护期)的养护管理(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DJLLH-SG2标段:招标范围为:东进路环境提升工程K10+990.116-K21+254.720绿化工程、节点景观及附属工程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绿化养护期)的养护管理(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期要求:5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月1,计划完工日期:204月1(具体开工按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绿化养护期)为两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报表表1中显示);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投标人注意在网上预约时必须将财务信息填全,否则由于财务数据不全,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将无法计算得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0万元人民币的道路绿化(含景观)工程施工项目(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报表表5中显示的交/竣工日期、合同金额、项目简介等内容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自2019年1月至今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0万元人民币的道路绿化(含景观)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的交/竣工、担任职务、合同金额、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等信息为准)。
注:园林绿化工程相关专业指与园林、风景园林、绿化、园艺、林学、植物保护等相同或相近的专业(专业以职称专业或学历专业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本月或者上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明(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的原件扫描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应无在岗项目,或有在岗项目但在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在建项目撤离,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撤离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7本次东进路环境提升工程施工项目DJLLH-SG1、DJLLH-SG2标段,共计2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以对上述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同一投标人若同时投2个标段,且在2个标段均排名第一时,则优先推荐其为最高投标限价较大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4. 预约为201月17时00分至201月117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为201月3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东进路环境提升工程已由扬州市江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扬江发改许发〔2023〕9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扬州市江都区交通运输局以江交建许字〔2023〕0001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扬州市江都区交通基础设施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扬州市江都区交通基础设施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东进路环境提升工程途经江都区仙女镇、宜陵镇、丁伙镇、丁沟镇和郭村镇,长约21公里,绿化总面积约55.2万平方米,全路段设4个景观节点,分别为起点景观节点(位于G233国道西侧、东进路南侧),文化主题园(位于宜陵镇五里窑水务所周边),红梅景观园(位于郭村镇红旗河东侧意杨林处),终点景观节点(位于东进路与武嘶公路交叉口南侧)。
本次招标分为2个合同段,分别为:
(1)DJLLH-SG1标段:招标范围为:东进路环境提升工程K0+000-K10+990.116范围内绿化工程、节点景观及附属工程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绿化养护期)的养护管理(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DJLLH-SG2标段:招标范围为:东进路环境提升工程K10+990.116-K21+254.720绿化工程、节点景观及附属工程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绿化养护期)的养护管理(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期要求:5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月1,计划完工日期:204月1(具体开工按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绿化养护期)为两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报表表1中显示);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投标人注意在网上预约时必须将财务信息填全,否则由于财务数据不全,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将无法计算得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0万元人民币的道路绿化(含景观)工程施工项目(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报表表5中显示的交/竣工日期、合同金额、项目简介等内容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自2019年1月至今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0万元人民币的道路绿化(含景观)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的交/竣工、担任职务、合同金额、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等信息为准)。
注:园林绿化工程相关专业指与园林、风景园林、绿化、园艺、林学、植物保护等相同或相近的专业(专业以职称专业或学历专业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本月或者上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明(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的原件扫描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应无在岗项目,或有在岗项目但在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在建项目撤离,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撤离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7本次东进路环境提升工程施工项目DJLLH-SG1、DJLLH-SG2标段,共计2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以对上述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同一投标人若同时投2个标段,且在2个标段均排名第一时,则优先推荐其为最高投标限价较大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4. 预约为201月17时00分至201月117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为201月3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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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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