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江苏销售公司连分公司网络专用线路租用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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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江苏销售公司连分公司网络专用线路租用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4-SH17-FW0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江苏销售公司连分公司网络专用线路租用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江苏销售公司由于办公需要,租用网络运营商的数字电路连接各地市分公司,以满足分公司的信息系统数据传输、视频会议、视频监控和互联网访问等需求。现用网络专用线路租用合同期限即将届满,经批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用服务商,期限2年,预算196.85万元。
2.2招标范围:
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招标人与所属地市分公司之间网络专用线路使用权(租赁)及相关服务,主用13条,备用11条,要求详见附件《连地市分公司网络专用线路租用需求》。
2.3服务地点:江苏省内各地市。
2.4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5标段划分及最高限价(含税):
标段一(主用线路),106.63万元。
标段二(备用线路),90.22万元。
投标人可以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是只能中标一个标段。评标顺序为:第1标段、第2标段。如投标人在前序某一标段中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可继续参与其他标段的评审,但在剩余的标段中将不再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能力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2投标人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网络运营商或其省级以上分支机构。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2月至开标当日)具备网络专用线路租用项目业绩。须提供①中标通知或合同或委托单;②对应结算证明或验收报告或发票。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处于资不抵债状态,提供2022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财务报表。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4信誉要求(以评标现场评委会查询为准):
(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中国(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为失信投标人,处于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3.5其他要求:
(1)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同一品牌集团内只能由一家单位投标同一标段。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
如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 月 8 日至 2024 年 1 月 15 日 16 时(北京,下同)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ZY24-SH17-FW0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江苏销售公司连分公司网络专用线路租用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江苏销售公司由于办公需要,租用网络运营商的数字电路连接各地市分公司,以满足分公司的信息系统数据传输、视频会议、视频监控和互联网访问等需求。现用网络专用线路租用合同期限即将届满,经批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用服务商,期限2年,预算196.85万元。
2.2招标范围:
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招标人与所属地市分公司之间网络专用线路使用权(租赁)及相关服务,主用13条,备用11条,要求详见附件《连地市分公司网络专用线路租用需求》。
2.3服务地点:江苏省内各地市。
2.4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5标段划分及最高限价(含税):
标段一(主用线路),106.63万元。
标段二(备用线路),90.22万元。
投标人可以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是只能中标一个标段。评标顺序为:第1标段、第2标段。如投标人在前序某一标段中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可继续参与其他标段的评审,但在剩余的标段中将不再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能力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2投标人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网络运营商或其省级以上分支机构。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2月至开标当日)具备网络专用线路租用项目业绩。须提供①中标通知或合同或委托单;②对应结算证明或验收报告或发票。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处于资不抵债状态,提供2022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财务报表。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4信誉要求(以评标现场评委会查询为准):
(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中国(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为失信投标人,处于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3.5其他要求:
(1)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同一品牌集团内只能由一家单位投标同一标段。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
如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 月 8 日至 2024 年 1 月 15 日 16 时(北京,下同)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孙阳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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