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3年长春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室分项目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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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3年长春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室分项目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计划采购5G微分布接入设备(4G/5G双模)10台,4/5G微分布扩展单元37台、4/5G微分布有源远端覆盖单元281台,投标人需负责提供上述设备及系统所有配套线缆供货、运输装卸、站点开通调测服务、站点协调等相关服务。相关设备参数、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规模及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217.105883万元(含税),192.129100万元(不含税),税率13%;
供货/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符合铁塔公司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规定的产品及服务质量标准。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工期/供货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
(日历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测等全部内容。
1.3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48个月。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为100%。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各类型设备给定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技术规范书),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出给定的投标限价,超出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控股、管理关系要求:(针对以下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应答。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应答。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应答。
(3)投标人能够按照招标人财务要求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自2020年1月
以来,须具备同类项目(需包含5G微分布接入设备(4G/5G双模)或4/5G微分布扩展单元或4/5G微分布有源远端覆盖单元的销售及安装调试等内容)业绩经验,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业绩合同首页、签字页、金额、采购内容等在内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可提供框架协议和线上订单作为证明材料。
以合同或订单签订
为准,框架合同以结算订单或结算发票金额为准,只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未提供框架合同业绩无效)。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
: 20
1月1
9时00分至20
1月1
16时00分(北京
,下同)。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3年长春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室分项目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计划采购5G微分布接入设备(4G/5G双模)10台,4/5G微分布扩展单元37台、4/5G微分布有源远端覆盖单元281台,投标人需负责提供上述设备及系统所有配套线缆供货、运输装卸、站点开通调测服务、站点协调等相关服务。相关设备参数、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规模及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217.105883万元(含税),192.129100万元(不含税),税率13%;
供货/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符合铁塔公司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规定的产品及服务质量标准。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工期/供货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
1.3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48个月。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为100%。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各类型设备给定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技术规范书),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出给定的投标限价,超出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控股、管理关系要求:(针对以下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应答。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应答。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应答。
(3)投标人能够按照招标人财务要求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自2020年1月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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