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巴山湫池景区开发一期工程——移动店车(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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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岚皋县巴山湫池景区开发一期工程——移动店车(一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合同包 1(岚皋县巴山湫池景区开发一期工程——移动店车(一期)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20000.00 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20000.00 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 1(岚皋县巴山湫池景区开发一期工程——移动店车(一期)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 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 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 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 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 1(岚皋县巴山湫池景区开发一期工程——移动店车(一期)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免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 ”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4 年 01 月 12 日至 2024 年 01 月 18 日,每天 08:00:00 至 12:00:00, 14:00:00 至 18:00:00(北京)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合同包 1(岚皋县巴山湫池景区开发一期工程——移动店车(一期)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20000.00 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20000.00 元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 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岚皋县巴山湫池景区开发一期工程——移动店车(一期)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20000.00 |
52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 1(岚皋县巴山湫池景区开发一期工程——移动店车(一期)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 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 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 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 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 1(岚皋县巴山湫池景区开发一期工程——移动店车(一期)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免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 ”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4 年 01 月 12 日至 2024 年 01 月 18 日,每天 08:00:00 至 12:00:00, 14:00:00 至 18: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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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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