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更新改造、专项工程及维护保养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1
收藏项目
2024-2025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更新改造、专项工程及维护保养工程施工项目2024GXWHSG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2025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更新改造、专项工程及维护保养工程已经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江苏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括:(一)2024—2025年市国省道交安设施更新改造、专项工程;(二)2024—2025年市国省道交安设施维护保养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约4400万。
(一)2024—2025年交安设施更新改造、专项工程施工内容包括:海安、如皋、如东、通州、海门、启东、南通市区范围内已接养国道(G204、G228(海门区段除外)、G328、G345)、省道(S222、S225、S255、S334、S335、S353、S355、S356、S430、S510、S226、S603)以及合同期间新接养国省道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等安全设施更新改造和专项工程的施工。(注:根据省中心对国省道交安设施日常维护的相关要求,更新改造工程指定期对国省道上标志标线、护栏等交安设施进行较大规模的更换、改造施工).工程总投资估算约3000万。
(二)2024—2025年交安设施维护保养工程施工内容包括:海安、如皋、如东、通州、海门、启东、南通市区范围内已接养国道(G204、G228(海门区段除外)、G328、G345)、省道(S222、S225、S255、S334、S335、S353、S355、S356、S430、S510、S226、S603)及合同期间新接养国省道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等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设施抢修等应急维护以及公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整治等项目的施工。工程总投资估算约1400万。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即2024GXWHSG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上述工程(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文件为准)施工及其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
2.3计划工期:
(1)2024—2025年交安设施更新改造、专项工程:工期从204月至2010月3。
(2)2024—2025年交安设施维护保养工程:工期从202月至2025年11月3,预计22个月。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6个月。
2.4质量要求:交竣工验收合格。
2.5安全目标: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2.6环保要求:落实环保及节能减排主体责任和相关要求,不发生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关于环保问题的通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从业范围: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
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对投标人的财务评价指标进行汇总、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以来(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中交/竣工为准),投标人完成过一项普通国省道(或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或维护改造)。
(4)信誉要求: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自2019年1月以来(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中交/竣工为准)担任过一个已完普通国省道(或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或维护改造)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项目副经理)。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进行备案。
b、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自2019年1月以来(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中交/竣工为准)担任过一个已完普通国省道公路(或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或维护改造)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专业职称。
c、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可通过“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变更备案,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后可以到岗的承诺书。
(6)其他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并具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a、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b、投标人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段为近期连续3个月(2023年8月~10月或2023年9月~11月或2023年10月~12月或2023年11月~201月)。
c、若存在以下2类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②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企业,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缴纳的;
针对上述①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退休证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无需缴纳社保情况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提供返聘合同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无需再出具),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针对上述②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所在事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国资委、人社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等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其身份所在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扫描件,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各相关行业的信用信息平台被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开标)为202月1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2025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更新改造、专项工程及维护保养工程已经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江苏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括:(一)2024—2025年市国省道交安设施更新改造、专项工程;(二)2024—2025年市国省道交安设施维护保养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约4400万。
(一)2024—2025年交安设施更新改造、专项工程施工内容包括:海安、如皋、如东、通州、海门、启东、南通市区范围内已接养国道(G204、G228(海门区段除外)、G328、G345)、省道(S222、S225、S255、S334、S335、S353、S355、S356、S430、S510、S226、S603)以及合同期间新接养国省道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等安全设施更新改造和专项工程的施工。(注:根据省中心对国省道交安设施日常维护的相关要求,更新改造工程指定期对国省道上标志标线、护栏等交安设施进行较大规模的更换、改造施工).工程总投资估算约3000万。
(二)2024—2025年交安设施维护保养工程施工内容包括:海安、如皋、如东、通州、海门、启东、南通市区范围内已接养国道(G204、G228(海门区段除外)、G328、G345)、省道(S222、S225、S255、S334、S335、S353、S355、S356、S430、S510、S226、S603)及合同期间新接养国省道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等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设施抢修等应急维护以及公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整治等项目的施工。工程总投资估算约1400万。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即2024GXWHSG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上述工程(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文件为准)施工及其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
2.3计划工期:
(1)2024—2025年交安设施更新改造、专项工程:工期从204月至2010月3。
(2)2024—2025年交安设施维护保养工程:工期从202月至2025年11月3,预计22个月。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6个月。
2.4质量要求:交竣工验收合格。
2.5安全目标: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2.6环保要求:落实环保及节能减排主体责任和相关要求,不发生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关于环保问题的通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从业范围: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
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对投标人的财务评价指标进行汇总、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以来(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中交/竣工为准),投标人完成过一项普通国省道(或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或维护改造)。
(4)信誉要求: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自2019年1月以来(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中交/竣工为准)担任过一个已完普通国省道(或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或维护改造)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项目副经理)。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进行备案。
b、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自2019年1月以来(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中交/竣工为准)担任过一个已完普通国省道公路(或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或维护改造)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专业职称。
c、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可通过“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变更备案,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后可以到岗的承诺书。
(6)其他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并具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a、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b、投标人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段为近期连续3个月(2023年8月~10月或2023年9月~11月或2023年10月~12月或2023年11月~201月)。
c、若存在以下2类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②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企业,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缴纳的;
针对上述①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退休证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无需缴纳社保情况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提供返聘合同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无需再出具),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针对上述②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所在事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国资委、人社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等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其身份所在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扫描件,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各相关行业的信用信息平台被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开标)为202月1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请注册或升级以上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 款 付款指导
- 续 老会员下载续费申请表
- 新 新会员下载会员申请表
微信扫码
实时联系
相关项目推荐
- 2025-2027年度六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第三方劳务用工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1-09
-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交车用紧固件(轮胎螺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09
-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南阳仲景康养片区项目白河大道北延(北外环北一路-商南高速)道路工程沥青砼招标公告 2025-01-09
- 宁波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车用蓄电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09
- 十七冶交通公司连霍高速兰州清忠段LHQZ-ZB1-5施工总承包项目滑模摊铺机等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2025-01-09
- 佛山高富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标识制作服务项目采购项目公告 2025-01-09
- 上海轨道交通2号线31列02A05型列车第一次架修和11号线45列11A01型列车第二次架修牵引系统、辅逆供电系统、列车控制系统委外维修项目(牵引系统标段2)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09
- 嘉鱼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1-09
- 内蒙古霍宁碳素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度石油焦海轮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09
- 建工安装合肥分公司安徽路桥钢结构桥梁制造产业化基地(芜湖)项目4#房安装及室外安装工程母排材料标段1采购公告 2025-01-09